-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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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经营者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消费者起诉后,可根据案情酌情决定,是否按照受害消费者的要求责令经营者加倍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
B.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消费者是否当场知晓所接受的商品或服务有瑕疵),都 应当保证消费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情况下该商品或服务应当具备的质量、性能、用途与有效期限等
C.按照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商店里提供某种商品时可以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自由协商而不必明码标价,这是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D.经营者为了防止其他同种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假冒其注册商标和名称,可以不在其商品服务上标明真实名称或标记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商店明码标价义务及经营者标明商品真实名称的义务
[解析] 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19、20、22条。
经营者以欺诈行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法院对其制裁不能自由裁量,而是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要求决定是否责令加害经营者双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即:如果受害人不要求双倍赔偿,只要求原价赔偿,则法院只能令经营者原价赔偿)。答案B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则经营者可以不对该瑕疵负责。
甲厂与乙厂签订不同类别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同的合同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是不一样的。但不管双方签订何种类型的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双方均应依法履行一定的义务。即( )
A.许可人甲厂应监督被许可人乙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B.被许可人乙厂必须在使用许可人甲厂的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乙厂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C.许可人甲厂应将许可使用的商标注册证书交给被许可人乙厂
D.被许可人乙厂应将使用许可人甲厂的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利润的10%交付给甲厂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 许可人、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解析] (1)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一般来说,许可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往往是通过使用已经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消费者将该商标与特定的商品已经建立了联系。当被许可人使用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时,消费者或者是“看牌认购”而不看实际的生产者,或者认为被许可人与许可人有某种关联,许可人与被许可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一样,产品质量也应该是相当的。而如果被许可人的产品质量低劣,将会以许可人的注册商标欺骗消费者并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因此,《商标法》第40条特别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 (2)许可人未履行监督义务,被许可人产品质量低劣的后果。《商标法》第45条则进一步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不同情况,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或者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这就是说,如果许可人没有履行监督的义务,被许可人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且后果严重的话,商标局有权依法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许可人不仅仅是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获得利益,还应依法切实履行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下列属于经营者正当价格行为的是
A.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B.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
C.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
D.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E.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盈;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商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甲药店在销售某药品时违反消费者意愿搭售其他商品,该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
A.公平交易权
B.自主选择权
C.知悉真情权
D.获得赔偿权
E.安全保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某电器销售公司甲与某电脑公司乙因货款纠纷而产生隔阂,甲不再经销乙的产品。当客户询问甲的营业人员是否有乙的电脑时,营业人员故意说:“乙的电脑质量不好,价格又贵,所以我们不再卖他们的产品。”下列有关该事例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甲侵犯了乙的名誉权
B.甲的行为属于诋毁乙的商业信誉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C.甲的行为因未通过宣传媒介诋毁乙的商业信誉,故不构成诋毁商业信誉
D.甲侵犯了乙的荣誉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诋毁商誉行为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诋毁商誉有三个要件:一是实施的主体是经营者,非经营者如新闻单位被利用或被唆使的,仅构成一般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行为;二是经营者客观上实施了诋毁商誉的行为,使用户、消费者不明真相产生怀疑的心理,不敢或不再与经营者进行交易活动;三是诋毁行为是针对一个或多个经营者的。本题中诋毁商誉行为的三个构成要件全部具备,故B项的表述是正确的,当选。
某市消费者协会向本市消费者承诺,该市某化妆品厂生产的“天使”牌美容霜具有美白、祛斑的功效,三周内可以见效,然而三周后,购买此产品的消费者脸上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红肿现象。经质量检测局检验,发现该美容霜含有少许腐蚀性的成分。对此,该市消费者协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A.不应承担,消费者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B.不应承担,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C.不应承担,消费者只能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
D.应当承担,应该与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的是消费者协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是2002年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增加的规定,除此以外,新《产品质量法》还对下面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工作中的责任,必须组织、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对假冒伪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二是建立企业产品质量的约束机制,防止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抽查不合格的,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三是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对不法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或扣押涉嫌伪劣的产品、制作工具等。四是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如果销售者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销售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五是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的约束。这些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参与产品经营活动。六是建立了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查询、申诉。政府有关部门除负有为检举人保密的义务,还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这应引起考生注意。
张某从某商场购买一微波炉。回家使用时,该微波炉发生爆炸,灼伤张某家中保姆小马的右手。经调查,该事故是因为运输过程中的强烈颠簸造成,快捷运输公司对此负有过错。关于该事故中的责任主体与追偿方式,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A.就微波炉的损失,张某既可以向该商场追偿,也可以向微波炉的生产商追偿
B.就微波炉的损失,张某可以向该商场追偿,也可以向快捷运输公司追偿
C.小马就自己的损害,既可以向该商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微波炉的生产商请求赔偿,还可以将商场和生产商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院
D.该商场可以快捷运输公司为被告提起赔偿之诉,该诉与张某对商场提起的诉讼可以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产品瑕疵担保义务与产品缺陷侵权责任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其中,第1款规定了销售者违反产品瑕疵担保义务后的责任承担,该责任为违约责任,严格遵守合同相对性原则,损害赔偿只能向销售者提出。第2款规定的是产品缺陷责任,该责任为侵权责任,不管是否存在合同关系,只要因缺陷产品受到损害就可提起赔偿,且后一种赔偿既可以向生产者提出,也可以向销售者提出。 A项,商场违反了产品质量瑕疵担保义务,因此,张某可以依据合同提起违约之诉。注意,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失是不能以提起侵权之诉得以解决的。因此,张某只能请求商场赔偿,故该项错误,不选。 B项,《民法通则》第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可见,张某无权直接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责任,因为他们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合同关系。故该项错误,不选。 C项,属于产品缺陷侵权责任的承担。《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题干中的小马受到的损害属于缺陷产品损失之外的损害,他与商场和产品的制造者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只能提起侵权之诉。在该情形下,生产者和消费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作为共同被告。故该项正确。 D项,《民通意见》第153条规定,消费者、用户因为使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造成本人或者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侵权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运输者和仓储者对产品质量负有责任,制造者或者销售者请求赔偿损失的,可以另案处理,也可以将运输者和仓储者列为第三人,一并处理。可见,该项正确。 对于产品瑕疵责任和缺陷责任,《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均有规定,应综合掌握。
依照《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消费者有权
A.自主在药品零售企业选购甲类非处方药
B.自主在药品零售企业选购乙类非处方药
C.自主在药品零售企业选购处方药
D.自主在药品批发企业选购非处方药
E.自主在商业企业选购乙类非处方药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暂无解析
消费者保护权益中经营者的义务有( )。
A.听从意见和接受监督
B.出具相应凭证和单据
C.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交易
D.不得侵犯消费者人身权
E.标明真实名称和价格
正确答案
A,B,C,D,E
解析
暂无解析
某市一医药经销处新购进一种名叫“特快生发灵”的生发药,为打开这种药的销路,经销处便到电视台做广告,宣称该药具有神奇效力。但消费者使用后,不同程度地出现脱发、头皮皮炎等症状。经鉴定,该药有明显的副作用,不宜使用。对此,消费者可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 )
A.消费者可以向医药公司要求赔偿损失,电视台如果不能提供医药公司的真实名称、地址的,也可以向电视台要求赔偿损失
B.消费者对电视台的虚假广告行为没有任何请求惩处的权利
C.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必须证明广告与购买行为有联系
D.消费者要求电视台赔偿损失,只需证明电视台主观上有过错
正确答案
A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选项 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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