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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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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喜欢喝茅台酒,其朋友王某送了张某一瓶,告诉张某是在某展销会上购买,该柜台上标有“贵州茅台酒厂直销”。张某喝后发现该酒味道不像茅台酒,经仔细辨认,发现酒瓶上的名称是“芽台酒”,系河南某酒厂生产销售,该酒与茅台酒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不仔细辨认根本没有办法分别。张某喝后出现头痛,视力模糊等症状,花去医药费 1000元。经鉴定,该酒系劣质白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河南酒厂的行为已经构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张某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该酒厂承担赔偿责任
B.该河南酒厂的行为已经构成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王某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该酒厂承担赔偿责任
C.该河南酒厂的行为已经构成欺骗性交易行为,茅台酒厂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该酒厂承担赔偿责任
D.监督检查部门可以责令该河南酒厂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认定及其法律责任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该条规定的是欺骗性交易行为的认定。本题中河南酒厂在展销会销售中标示“贵州茅台酒厂直销”,引人误认自己的产品是茅台酒厂产品,构成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行为;同时,该酒厂生产的“芽台酒”与茅台酒的包装几乎一模一样,不经仔细辨认无法分别,又构成与知名商品相混淆行为。这两种行为都是欺骗性交易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条规定了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向被侵害的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根据该条规定,只有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的经营者有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实施行为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其他个人或单位无权要求经营者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责任。本题中该河南酒厂的行为构成了欺骗性交易行为中的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行为和与知名商品相混淆行为,被侵害的经营者即贵州茅台酒厂有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要求该河南酒厂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和张某作为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要求该河南酒厂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根据《民法通则》或《合同法》要求其承担责任,但是消费者无权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要求经营者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根据以上分析,A、B选项中对该河南酒厂的行为认定都是正确的,但是对有权提起诉讼的主体的陈述是错误的;C选项中对该河南酒厂的行为认定和法律责任的陈述都是正确的,所以C选项正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主要规定了与知名商品相混淆的行为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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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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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消费者求偿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B.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C.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只能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D.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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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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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依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期间,说法错误的是( )。

A.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B.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C.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D.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包括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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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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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某电视机生产企业的一名技术人员康民思利用该企业的资金、技术开发出一新型的电视机,康民思为了获取利益与朋友孔斯暗中商定以3万元钱将该项技术转让给孔斯,但要求孔斯千万不要宣扬,以避免其靳在企业知道。孔斯获得该生产新型电视机技术之后找到费克,两人约定:孔斯以技术出资,但不参加生产经营,由费克全面负责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视机。费克、孔斯按每年利润的 7:3分成。协商好后,费克用孔斯提供的技术开始批量生产电视机。正当费克准备将电视机推向市场之时,得知在深圳有一个大型电子产品展销会。费克认为这是一个推销自己产品的极好机会,于是向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租了一个大型柜台来推销这种新型的电视机,为配合这次行动,费克提供有关电视机的各种情况给广告经营者费森登,吹嘘该电视机其质量是如何的先进、安全、可靠,使得消费者信以为真,纷纷来购买这种电视机,有不少厂家来与费克签约预订。展销会结束后,费克凯旋而归。不久,购买该电视机的消费者纷纷投诉该电视机,经有关部门鉴定认为,该电视机确有一些先进的技术成分,但是由于相关的一些技术还达不到要求,使得该电视机使用过长便会引起爆炸,另外该电视机做工粗糙,经常漏电,存在严重隐患,该产品还达不到上市的要求,展销会结束后,奈克在家正看电视,而电视机发生爆炸,一家人遭受了人身伤害,请问奈克一家可以请求下列哪些人员赔偿( )。

A.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
B.经营者费克
C.孔斯
D.广告经营者费森登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要求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在本题中,在展销会结束后,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举办该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方便消费者受偿,因为如果法律只规定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求偿的话,对于向外地的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或不现实的,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法律规定了可以向举办者要求赔偿,然后让举办者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这样规定并不是消费者就不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求偿了,其实,消费者仍然可以向销售者和服务者要求受偿。所以BC也正确。   对于D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舶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具体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广告经营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此,AB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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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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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
B.《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产品缺陷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
C.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从产品售出之日起计算
D.产品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缺陷产品生产日期满十年后丧失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产品质量责任,诉讼时效,除斥期间
[解析]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产品瑕疵责任和产品缺陷责任,其主体一般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但特定情况下,也存在其他责任主体。
产品瑕疵责任,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违约责任,是指销售者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法定或者约定的品质标准,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其具有相对性,仅存在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因此对于消费者来讲,其只能要求直接的销售者承担产品瑕疵责任。对该责任的规定见《产品质量法》第40条。产品瑕疵责任的诉讼时效为1年,即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违约之诉的诉讼时效。
产品缺陷责任。又称产品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是指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1款的规定,生产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严格责任,即不沦生产者是否有过错,其都应当承担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他人财产的损害。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2条“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此过错为推定过错,由销售者负举证责任。
因此,A选项认为《产品质量法》对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缺陷责任均实行严格责任的说法是错误的,不当选。B选项认为对生产者产品缺陷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对销售者实行过错责任的说法正确,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据此,2年的时效期间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算,而不是从“产品售出之日”起算,C选项错误。10年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应是“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而不是“缺陷产品生产日期”,因此,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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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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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通货膨胀一般是用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衡量的物价涨幅,这主要因为CPI是根据一国消费者最终消费支出的商品种类和权重编制的价格指数,该指数最直接地影响居民收入的真实购买力。政府从维护居民福利的角度看,没有哪个价格指数比CPI更合适、更体贴民意了。而食品价格波动主导了中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波动,这不仅因为食品价格在商品篮子中占超过三成以上的比重,更重要的是食品价格本身波动剧烈,故而关注食品价格波动成为研究中国通货膨胀的重中之重。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说明在中国食品价格为何成为研究通货膨胀问题的焦点 
B.分析控制食品价格波动对中国及民生的意义 
C.解释食品价格波动如何对消费者价格指数产生影响 
D.强调提高居民的真实购买力应从控制食品价格入手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提问可知本题属于表面主旨题。 文段前两句话介绍了CPI的定义和作用,属于背景铺垫。由关联词“不仅”“更重要的是”“故而”可知,最后一句话的最后一分句是文段的重点,主要说明了,食品价格波动成为中国研究通货膨胀的重中之重的原因,A项最为全面准确。 B项错误,文段只说了关注食品价格波动,并未提及“控制”;C项对食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属于背景铺垫部分,不是重点;D项文中未提及,属于无中生有,延伸过度。故正确答案为A。 考点:表面主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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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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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 )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其追偿。

A.消费者
B.生产者
C.民事侵权者
D.有过错的生产者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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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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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根据《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张先生有权向销售商或生产该燃气灶的厂家追究责任,他可以依据相关法律和买卖合同,要求( )。

A.更换
B.退货
C.追加
D.返工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可要求更换、退货、修理、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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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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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消费者的公平交易原则。

正确答案

(1)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这些条件符合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2)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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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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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市食品市场到处可见的许多知名品牌的大豆色拉油,均是含有转基因成分,却没有依法标识的产品,由此看来,无论我们是否自愿选择食用转基因食品,它都已经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悄然走上餐桌。这说明()。

A.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市场交易原则的制约
B.消费者的知情权是选择权实现的前提
C.平等原则是法制原则的前提
D.安全权是知情权的保证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下一知识点 :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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