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定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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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收益定价法的缺点包括( )。
A.以估计的销售量来计算应制定的价格
B.颠倒了价格与销售量的因果关系
C.把销售量看成是价格的决定因素
D.忽略了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
E.对于需求比较稳定的产品不适用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目标收益定价法的缺点,即是以估计的销售量来计算应制定的价格;颠倒了价格与销售量的因果关系;把销售量看成是价格的决定因素;忽略了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但是,对于需求比较稳定的产品、供不应求的产品、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产品,以及一些公用事业、劳务工程项目等,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目标收益定价法仍是一种有效的定价方法。
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是:( )
A.齐某因公致残后申请发放伤残抚恤金,行政机关一直未予理睬,齐某不服
B.某县政府由于财政原因决定降低伤残抚恤金标准,刘某发现自己的伤残补助金每月减少了20元,刘某对此不服
C.杨某在某市郊区购买了商品房,但因该小区附近没有设置小学,致使其子上学不便,他决定依据《义务教育法》以该区政政府未在本小区设置义务教育学校构成行政不作为,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D.樊某因为本市附近矿产开采造成环境污染严重,认为本市环保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有问题致使自己的健康受损,决定申请复议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 行政复议范围
[讲解] 行政给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行政给付的内容多种多样,给付的方式也并不相同。行政给付既可能直接针对公民个体进行,例如,政府对城市失业人员提供最低生活费用,属于可以直接由公民个人申请的福利项目,政府必须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此时公民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其也可能针对公众进行,体现为形成和确定公共利益的普遍性行政决策活动,如制定环境保护规划、设立教育和卫生公共服务机构及其收费定价等。后者难以成为个体直接主张其利益的法律请求权,不能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行政法在这一方面的制度安排,主要是通过立法赋予社会公众或者利害关系群体以行政程序参与权,通过听证等形式有序参与行政决策过程。因此,对于是否设置学校和规划制定内容不能申请复议,但对于伤残抚恤金的发放行为可以申请复议。据此,A、B项正确,当选。
根据《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股东会若通过_______的决议,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A.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转让主要财产
C.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D.修改章程以使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公司存续
E.对外进行重大投资
正确答案
B,E
解析
暂无解析
黄某等数人新设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迅速展开业务,其间何某以股东身份新加入该公司,原股东之一的张某退出该公司。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当欠外债30万元,当债权人向该公司负责人要求清偿欠款时被告知公司无钱偿还。黄某等股东要求破产,在清算公司财产时,发现该公司在设立时,张某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的价值远远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对此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A.只能要求张某对不足出资填补
B.可以要求“刺破公司面纱”,由所有的股东承担公司不足清偿的债务
C.可以要求全体股东对不足的出资承担填补责任
D.有权要求张某补交不足的差额,除何某外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测试点] 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解析]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这里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是指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选项D正确。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2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出资不实的责任
[解析]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本题中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但其实际价额仅为20万元,显著低于作价金额,因此应当由股东甲以其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补交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即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由于不是设立公司的股东而是后来入股的,所以不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甲公司2009年1月1日以200万元的价格对外转让一项无形资产。该项无形资产系甲公司2004年1月1日以360万元的价格购入的,购入时该项无形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 10年,法律规定的有效使用年限为12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持有期间摊销年限、摊销方法等均没有发生变化,该无形资产曾于2005年末计提减值准备48万元,转让该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税率为5%,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转让该无形资产所获得的净收益为( )万元。
A.10
B.20
C.30
D.40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2005年末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360-360/10×2-48=240(万元),所以2006、2007、2008年每年摊销的金额=240/8=30(万元),转让时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360-360/10×2-48-30×3=150(万元),因此转让该项无形资产所获得的净收益=200-(150+200×5%)=40(万元)。
下列关于我国《反垄断法》说法正确的是:( )。
A.依据《反垄断法》设立的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要从事反垄断法的执法工作
B.我国对经营者集中采取的是事后审查机制
C.某市占绝大部分市场份额的餐饮企业出于环保的目的订立协议决定共同抵制一次性筷子,致使该市一次性筷子生产企业全部倒闭,该协议没有违反《反垄断法》
D.《反垄断法》中所说的“市场支配地位”是指企业占有绝大多数的市场份额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详解] 根据《反垄断法》第9条的规定,反垄断法执法工作并不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其职能包括“协调”反垄断法执法工作,故A说法错误;B项说法错误,根据《反垄断法》第21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故B项事后审查的说法错误;《反垄断法》第13条列举的垄断协议包括了C项中的联合抵制行为,但是根据第15条的规定,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垄断协议不适用上述第13条的规定,故C项说法正确;D项定义错误,根据《反垄断法》第17条的规定,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根据《公司法》,有( )情形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A.在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5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情况下,股东会会议决议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B.股东会会议决议与其它公司合并,或者公司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C.股东会会议决议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D.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
E.股东会会议决议减少注册资本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或服务包括( )。
A.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B.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各类农用商品
C.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
D.国家投资开发的高新技术类服务
E.重要的公益性服务
正确答案
A,C,E
解析
暂无解析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盈余公积金
D.法定公益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见《公司法》第1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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