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定价法
- 共169题
目标收益定价法的缺点包括( )。
A.以估计的销售量来计算应制定的价格
B.颠倒了价格与销售量的因果关系
C.把销售量看成是价格的决定因素
D.忽略了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
E.对于需求比较稳定的产品不适用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目标收益定价法的缺点,即是以估计的销售量来计算应制定的价格;颠倒了价格与销售量的因果关系;把销售量看成是价格的决定因素;忽略了市场需求及市场竞争。但是,对于需求比较稳定的产品、供不应求的产品、需求价格弹性较小的产品,以及一些公用事业、劳务工程项目等,在科学预测的基础上,目标收益定价法仍是一种有效的定价方法。
黄某等数人新设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迅速展开业务,其间何某以股东身份新加入该公司,原股东之一的张某退出该公司。后该公司因经营不当欠外债30万元,当债权人向该公司负责人要求清偿欠款时被告知公司无钱偿还。黄某等股东要求破产,在清算公司财产时,发现该公司在设立时,张某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的价值远远低于公司章程所定的价格,对此公司的债权人可以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
A.只能要求张某对不足出资填补
B.可以要求“刺破公司面纱”,由所有的股东承担公司不足清偿的债务
C.可以要求全体股东对不足的出资承担填补责任
D.有权要求张某补交不足的差额,除何某外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测试点] 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
[解析]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注意这里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是指设立时的其他股东,选项D正确。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30万元。公司成立半年后,吸收丁入股。1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用于出资的机器设备出资时仅值2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行补足
B.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C.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出资不实的责任
[解析] 《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根据以上规定,本题中股东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但其实际价额仅为20万元,显著低于作价金额,因此应当由股东甲以其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8万元补交差额,公司成立时的其他股东,即股东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丁由于不是设立公司的股东而是后来入股的,所以不承担连带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商品或服务包括( )。
A.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B.国家级贫困地区的各类农用商品
C.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
D.国家投资开发的高新技术类服务
E.重要的公益性服务
正确答案
A,C,E
解析
暂无解析
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票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财产的哪一部分
A.利润
B.资本公积金
C.盈余公积金
D.法定公益金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见《公司法》第17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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