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 共1132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以下适用25%税率的有( )。
A.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
D.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境内所得与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E.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取得的所得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解析] 选项C、D适用20%的税率(实际征税按10%)。
下列关于纳税人缴纳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一般在实际经营管理地纳税
B.企业一般在登记注册地纳税
C.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登记注册地纳税
D.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纳税
E.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一律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正确答案
B,D,AB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项目中,应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的有( )。
A.销售应税商品应交的消费税
B.应交的教育费附加
C.应交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D.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E.出租无形资产应交的营业税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解析] 选项C,计入管理费用;选项D,从职工薪酬中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下列各项,影响企业营业利润的有( )。
A.管理费用
B.财务费用
C.所得税费用
D.商品销售成本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所得税费用影响净利润,不影响营业利润。
某工业企业本期主营业务利润为100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10万元,管理费用为 15万元,投资收益为30万元,所得税为30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该企业本期营业,利润为( )万元。
A.65
B.95
C.100
D.110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考生应注意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构成的区别: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100+10-15=95(万元);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某白酒生产企业申报2005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36万元。经税务机关核查,该企业发生100万元粮食类白酒广告支出,已作费用,全额在税前扣除;转让一台设备,取得净收入50万元,未作账务处理。税务机关要求该企业作出相应的纳税调整,并限期缴纳税款。但该企业以资金困难为由未缴纳,虽经税务机关一再催缴,至2006年8月仍拖欠税款。经税务机关了解,该企业的银行账户上没有相当于应纳税款金额的存款。 2006年10月,税务机关得知,该企业有一到期债权20万元,一直未予追偿。税务机关拟行使代位权,追偿该企业到期债权20万元。
已知: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企业所得税、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 该企业200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多少应纳所得税税额为多少
(2) 税务机关是否有权行使代位权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应纳税所得额为114万元(100+50-36),应纳所得税额为37.62万元。
(2) 税务机关有权行使代位权。根据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手续,叙述错误的是( )。
A.特定企业的进出口货物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生产、管理设备
B.特定减免税货物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
C.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在填制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时,应当填写为“特定减免税货物”
D.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不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特定减免税货物的报关要点: (1)特定减免税货物不豁免进口许可证件,但是对外资企业和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的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可以豁免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涉及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的也可以豁免; (2)以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在填制报关单上的“贸易方式”栏目时,应当分别填写“合资合作设备”或“外资设备物品”;在投资总额以外用自有资金进口的自用机器设备,则应填写“一般贸易”; (3)特定减免税进口设备可以在两个享受特定减免税优惠的企业之间结转; (4)出口加工区企业进口免税的机器设备等应当填制《进口货物报关单》。 因此,A、B说法正确,C、D说法错误。本题是选择叙述错误选项。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D。[链接] 特定减免税货物是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用途的货物。主要如下: (1)特定地区是指我国关境内由行政法规规定的某一特别限定区域,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在这一特别限定的区域内使用; (2)特定企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由这些专门规定的企业使用; (3)特定用途是指国家规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进口货物只能用于行政法规专门规定的用途。
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目中,可免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是( )。
A.外国投资者从我国境内企业取得的利润
B.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利息所得
C.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得
D.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先进的专利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本题要求考生掌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减免税规定。
根据下列资料完成第28-30题: 某企业本月主营业收入为1 500 000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5 000元,营业外收入为100 000元,投资损失为60 000元,主营业务成本为750 000元,其他业务成本为10 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0 000元,营业外支出为80 000元,管理费用为40 000,销售费用为30 000元,财务费用为15 000元,所得税费用为150 000元。该企业本月利润总额为( )元。
A.450 000
B.580 000
C.600 000
D.710 000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该企业本月利润总额为:580 000+100 000-80 000=600 000元。
坐落在珠海的中美合资环宇酒店服务公司(在美国、韩国两国均设有分支机构),成立于2002年,当年盈利200万元,经税务机关批准,已符合条件从2003年开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免地方所得税,2005年度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 取得业务收入5000万元(包房收入3000万元、保龄球收入1000万元、台球室收入 500万元、内部商品部收入500万元);有关业务支出2000万元(其中含商品部的商品成本 300万元);缴纳营业税为250万元;广告费支出500万元;当年支付200名员工工资总额600万元,按规定提取并支付职工福利基金120万元(本题目中的工资、福利费单独作为费用扣除);支付美国方面10名管理人员境外社会保险费90万元;交际应酬费支出80万元;
(2) 向当地一家希望小学直接捐款50万元,向当地农村义务教育直接捐赠100万元,向通过政府机构向老区捐赠50万元;因失火烧毁部分房屋损失300万元,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分别承担了150万元;上交总公司两项特许权使用费120万元(其中商标权80万元,技术使用费40万元);
(3) 2005年度,在美国的总所得为100万元人民币,其中利息所得20万元,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1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20%,生产经营所得为70万元,适用税率为40%;在韩国的总所得为60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息为15万元,转让专用技术所得为 20万元,这两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生产经营所得为25万元,适用税率为35%。
企业自己计算的当年企业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250-600-120-90-80-150-50-300-400-120+ (100+60)=1000(万元),分支机构所得已纳税金=(20+10)×20%+70×40%+(20+15)×10%+25×35%=46.25(万元),所以,应交所得税=1000×30%-46.25=253.75(万元)。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 请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规定,指出该企业计算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是否正确;
(2) 详细分析各项费用等对所得额的影响;
(3) 计算境内应税所得额;
(4) 计算在美国的扣除限额;
(5) 计算在韩国的扣除限额;
(6) 计算美、韩两国已纳税款在我国的扣除限额合计;
(7) 计算该企业在我国的应税总额。
正确答案
(1) 该企业汁算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不正确。
(2) 职工福利基金超过工资总额的14%,应调增120-600×14%=36(万元);支付外方10名管理人员境外社会保险费,不得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0万元;
交际应酬费支出8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500×10‰+(5000-500)× 5‰]=52.5(万元)
直接捐款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元;老区捐赠可全额扣除;广告费支出可全额扣除,调减应纳所得额500万元。
上交总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不能在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万元;
烧毁房屋的损失已经全额获得赔偿,不允许作为当期损失列支,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境外分支机构所得应分国不分项计算所得税抵扣限额,再根据我国税法计算应纳税额以及企业应补缴的所得税额;
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15%,且处于减半征税优惠期。
(3) 境内应税所得
=1000+36-90+52.5-150-500+120+300-160=1088.5(万元)
(4) 境内、境外所得总额=1088.5+100+60=1248.5(万元)
境内、境外所得应纳税总额=1248.5×(30%+3%)=412.01(万元)
所以,在美国所得的扣除限额=412.01×100÷1248.5=33(万元)
(5) 在韩国所得的扣除限额=412.01×60÷1248.5=19.8(万元)
(6) 在美国实际交纳税款=(20+10)×20%+70×40%=34(万元)
在韩国实际交纳税款=(20+15)×10%+25×35%=12.25(万元)
在我国允许扣除的税款总额=33+12.25=45.25(万元)
(7) 在我国应纳税总额=1088.5×15%÷2+412.01×160÷1248.5-45.25=89.19(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厂是某经济特区企业,2006年,该市国税局向该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20万元,该企业认为根据有关规定,该企业享受税收减免政策,不应当缴纳如此多的企业所得税,但是该市税务局没有采纳该厂的主张,坚持征收税款2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该企业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B.若该厂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为该省税务局
C.经过复议之后,若复议机关改变原纳税决定所认定的主要事实,但是对决定的,内容没有改变,该复议机关可以做被告。
D.诉讼期间,该市国税局自行收集案件相关证据的行为是违法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7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选项就是第2款规定的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根据《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88条第1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该厂对该市的税收征管行为不服,应当适用复议前置原则。因此选项A正确。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的规定,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本题中,国家税务机关属于垂直领导的机关,因此应适用该规定。因此选项B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这里关键是怎样理解“改变”一词的含义,为此,《行政诉讼法解释》第7条规定,复议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1)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和证据的广……本题中,复议机关虽然没有改变决定的内容,但是改变了原纳税机关所认定的主要事实,属于“改变”范围。因此选项C正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3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可见,市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的行为是不合法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就应当在取得充分证据的基础之上做出行政行为,其具体的行政行为在被诉之前就应当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因此选项D正确。
下列各项减免税方式中,属于税基式减免的有( )。
A.营业税的起征点
B.企业所得税中技术开发费的加计扣除
C.纳税人销售旧货按4%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并减征50%
D.企业所得税中当年发生的亏损结转以后五年内扣除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关于中外合资企业与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区别,以下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前者为股权式合营,后者是契约式合营
B.前者均取得法人资格,后者不一定取得法人资格
C.前者设立董事会,后者可以采取董事会以外的其他管理方式
D.前者按照比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后者按照累进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合资企业和合作经营企业现在是统一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D项是错误的。
企业取得的下列各项收入中,应当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A.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
B.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
C.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D.企业自产货物用于对外投资
E.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差价收入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征企业所得税;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证券投资基金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应当征收所得税的有( )。
A.财政拨款收入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C.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在中国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D.转让财产所得
E.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为不征税的收入;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要并入收入总额中征收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免税收入。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