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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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欠丁公司200万元且已经到期,现甲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请回答下列问题:
丁公司在要求甲公司还债的过程中,发现甲乙公司其实共用的是一本账簿,财产不分,遂将甲乙公司起诉至法院,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______
A.丁公司要对甲乙公司财产不独立承担举证责任
B.乙公司要对甲乙公司财产独立承担举证责任
C.甲公司要对甲乙公司财产独立承担举证责任
D.若能证明甲公司财产不独立于乙公司的财产,则乙公司要对甲公司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由于甲是乙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则甲公司是以乙公司为唯一股东的一人有限公司。因此,举证责任倒置,则乙公司应对甲乙公司财产独立承担举证责任。
下列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说法正确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法人设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且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C.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因此选项B是错误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因此选项D是错误的。
甲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甲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
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乙担任公司监事
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
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本法第38条第1款所列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根据《公司法》第16条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应当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所以甲决定用公司资本投资另一公司应当作书面记载,故本题应选C项。甲其他的行为都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李五欲自己出资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向杨律师进行咨询,杨律师提供的下列咨询意见中,不正确的是( )。
A.成立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是10万元,且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章程中规定的注册资本
B.成立一人公司后,李五作为股东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李五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得设立两个一人公司而且李五投资的一人公司也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59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条规定A选项和C选项的内容正确,因此均不能选。
第63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依据该条的规定,D选项中的内容是正确的,因此也不能选。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只有在公司财产与股东自己的财产不独立时才会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此种情形仍然属于例外,正常情况下一人公司的股东仍然承担有限责任。所以B项错误,应选。
张平以个人独资企业形式设立“金地”肉制品加工厂。2011年5月,因瘦肉精事件影响,张平为减少风险,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因原投资人和现股东均为张平一人,故加工厂不必进行清算即可变更登记为一人有限公司
B.新成立的一人有限公司仍可继续使用原商号“金地”
C.张平为设立一人有限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
D.如张平未将一人有限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则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详解] 个人独资企业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虽然原投资人和现股东未发生变化,但其责任形式由无限责任变为有限责任,对债权人利益产生影响,故需要进行清算。选项A错误。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第1款的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后,在企业名称方面,只是企业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变化,故原商号“金地”可以继续使用。选项B正确。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而本题中,虽然张平打算将加工厂改换成一人有限公司形式,但仍属于新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须一次足额缴纳其全部出资额。选项C正确。根据《公司法》第64条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故选项D正确。本题为选非题,故应选A项。
按照我国《公司法》,下列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的是( )。
Ⅰ.公司名称和住所 Ⅱ.公司经营范围 Ⅲ.公司注册资本
Ⅳ.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Ⅴ.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A.Ⅰ、Ⅱ、Ⅲ、Ⅳ
B.Ⅰ、Ⅱ、Ⅲ、Ⅴ
C.Ⅱ、Ⅲ、Ⅳ、Ⅴ
D.Ⅰ、Ⅱ、Ⅲ、Ⅳ、Ⅴ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除Ⅰ、Ⅱ、Ⅲ、Ⅳ、Ⅴ外,还包括: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甲市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因长期经营管理不善,累计拖欠到期债务8 000万元,其中包括力尚商业银行债务3 000万元、其宏集团货款2 000万元以及其他一些债务。2007年8月1日,其宏集团向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宣告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请回答以下问题。
在法院收到要求宣布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的申请之后,下列主体的哪些行为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
A.法院于8月5日将其宏集团的申请通知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8月 15日提出异议
B.8月16日,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申请,并于8月1日日指定了管理人
C.法院于8月1s日通知了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某为掩盖本公司经营管理上的漏洞,赶在管理人到任前私自将其保管的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销毁
D.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李某见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已成定局,遂接受了恒达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聘请,担任其甲市销售代表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破产申请与受理
[解析] A项:《企业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5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10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这一规定应与民事诉讼法比照记忆。一般案件的受理: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法院通知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时限未超过5日,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荣华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则距被通知已有1Q日,超过了7日的规定期限,因而此异议是无效的。
B项:《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法院在受理案件同时指定管理人,对保证管理人及早进驻企业、防止企业管理人员弄虚作假、保护破产财产有重大意义。本项中法院于受理裁定后两日才指定管理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指定期限。
《企业破产法》第15条规定,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1)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5)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C项中李某的行为显然是损毁公司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有的考生可能误选D项,但D项中李某并没有成为高级管理人员,也没有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和忠实义务。因而D项不能人选。
刘某单独投资5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但刘某在经营过程中混淆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会计账簿混乱,公司的决策均由刘某临时决定。因公司经营不善,欠下大量债务,无力偿还。公司债权人甲、乙与刘某发生争议。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乙的债务应由公司独立承担偿还责任
B.甲、乙的债务应由刘某承担偿还责任
C.甲、乙的债务应由公司和刘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D.甲、乙的债务应由公司和刘某各承担一半偿还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承担问题。依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于刘某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自己的财产,因此,应由刘某和公司对所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万元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东以自身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B.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股东以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D.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B, C
解析
《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故本题选BC。
甲乙丙分别出资5000万、2000万、3000万于2009年1月1日设立中达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1月1日中达公司与丁戊分别出资50万、30万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同年6月1日中达公司又出资1000万设立中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010年10月因经营决策不力,中达公司资不.抵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中达公司符合法定破产的条件,并宣告其破产。
对于本案,下列关于中达公司出资设立中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中达公司只能投资设立中发这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中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了
C.中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由中达公司制定
D.中达公司可以分期缴纳中发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出资额
E.中达公司如果不能证明中发公司的财产独立于中达公司自己的财产的,中达公司应该对中发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C,E
解析
[解析] 考核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AB选项是针对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而中发一人有限公司是由法人中达公司投资设立的,因此选项AB错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歧缴付出资,因此选项D错误。
甲、乙、丙、丁、戊拟共同组建一有限责任公司,以商品批发为主,其中甲、乙打算以货币出资,分别为 20万元和60万元,丙以实物出资,经评估机构评估为20万元,丁、戊拟以劳务出资。公司不设董事会、监事会,并拟由乙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丙担任公司的监事,丁、戊分别担任副总经理。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 )。
A.可以
B.不可以
C.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可以
D.经公司登记机关认可后可以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说法,正确的有
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
B.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C.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D.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五十万元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B选项正确。而A选项认为注册资本为实缴的出资额说法错误。C选项认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为5万元的说法错误。第59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 此外,修订后的《公司法》不再按照行业进行区分规定不同的注册资本,而是统一规定为最低3万元。因此,D项错误。[应注意的问题] 修订后的《公司法》允许注册资本分期缴纳,因此注册资本是指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不是实缴的出资额。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股东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B.可以作为法人股东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公司不设股东会
D.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地在我国的甲公司向营业地在英国的乙公司订购电脑2000台。合同规定,电脑价格为每台 600美元CIF上海,2004年7月2日纽约港装货,合同未约定法律适用问题。货物于2004年7月2日装船,但是外包装有破损。乙公司向船公司出具了货物品质的保函。船长应乙公司的请求,出具了清洁提单。乙公司据此从银行取得了货款。货物到达上海港后,甲公司发现,电脑外包装箱有严重破损,电脑亦受到损坏,遂向船方提出索赔。船公司出示了乙公司提供的保函,认为该事应由乙公司负责,并建议甲公司凭手中的保单向保险公司索赔。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若甲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则保险公司应如伺对待甲公司的索赔
A.保险公司可以保函不合法为由拒绝赔偿
B.若无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可以货物属于因为包装不当导致损失为由拒绝赔偿
C.若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因为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也须承担赔偿责任,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得对乙公司索赔
D.若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因为包装不当造成的货物损失也须承担赔偿责任,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后即取得对乙公司赔偿请求权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根据《海商法》第243条的规定,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货物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如保险合同中无特别约定,保险公司依据《海商法》第243条的规定不赔。如有特别约定,保险公司应在承保范围内向甲公司赔偿,并代位取得向船公司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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