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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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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是某外国企业乙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下列与甲企业相关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B.甲公司雇佣中国职工,可以经批准后不签订劳动合同
C.乙公司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对外资企业的管理规定。我国《外资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后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即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有经过批准后才可以采用其他责任形式,因此选项A错误;《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4条规定,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汀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订明雇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选项B错误。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选项C正确。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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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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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

A.赵女土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种类 [详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A项中赵女士曾辞职,此后又未能连续满十年,故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项中钱先生在该国企连续工作超过了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项中孙女士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二次以上,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项中双方经协商确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即可订立,故D项也符合题目要求。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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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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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D.劳动合同未到期限的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解析]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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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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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错误的有( )。

A.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在预告解雇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C.用人单位破产重整期间,可直接裁员
D.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选项A说法错误。在预告解雇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选项B说法正确。裁员的程序是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裁减人员。选项C说法错误。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选项D说法错误。因此,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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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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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B.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日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
C.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D.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终止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又称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终止。劳动者在同中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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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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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选项关于集体合同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

A.集体合同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与企业签订
B.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
C.集体合同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D.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劳动法》第33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34条: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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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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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D.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解析]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 38、56、34、30条的规定。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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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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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央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示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A、B项应入选。根据第21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项不选。C属于缺少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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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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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2,21)兴华公司与中业公司签订了一份行纪合同,由中业公司作为行纪人,以( )的名义为兴华公司从事贸易活动。

A.兴华公司
B.中业公司
C.中业公司和兴华公司
D.兴华公司或中业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行纪合同。《合同法》第414条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42]条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题答案为8项。注意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的比较。二者的联系表现在,都属于提供劳务类的合同,都属于委托处理业务,都属于双务、诺成、不要式合同。二者的区别:(1)行纪人一般以行纪为业。(2)委托事务范围不同。行纪人受托从事的事项为贸易活动。(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订立合同.因而其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不能对委托人发生直接的效力。(4)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5)费用负担不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由行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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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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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以下各项原则:( );公平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A.合法原则
B.平等自愿原则 C.公正原则
D.激励原则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上,必须遵守合法原则;其他三个答案不是应用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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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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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劳动者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职工曾对企业作出过较大贡献或者多次受到上级或本单位表彰的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参见《劳动法》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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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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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有( )。

A.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B.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C.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没有说明劳动者工作期限
D.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无效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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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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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东星公司新建的化工生产线在投入生产过程中,下列哪些行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 )

A.安排女技术员参加公司技术攻关小组并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
B.在防止有毒气体泄漏的预警装置调试完成之前,开始生产线的试运行
C.试运行期间,从事特种作业的操作员已经接受了专门培训,但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D.试运行开始前,未对生产线上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安排女技术员到位于地下的设备室进行检测属于正常工作范围,不是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因此A项合法,不选。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因此B项非法,应选。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因此C项非法,应选。根据《劳动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劳动法要求的健康检查是定期检查,开工前是否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法律没有作出规定,所以D项合法,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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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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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劳动者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A.在试用期内的
B.女职工在孕期
C.劳动者认为自身体能不能胜任所在工作劳动强度的
D.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E.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工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

正确答案

A,D,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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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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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合同类型是( )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D.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合同类型。
[要点透析]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划分的劳动合同类型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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