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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职工人数为300名,从2009年下半年起,由于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甲公司开始拖欠职工工资。
2010年1月,经债权人申请,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裁定甲公司进行重整。初步拟定的重整方案决定裁减50名职工,不支付经济补偿。甲公司要求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时,遭到职工拒绝。后经公司再次研究,裁减人数修改为25人,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支付经济补偿。
被确定裁减的职工苏某认为:自己为公司已连续工作10年,还有3年就应当退休了,不应当被裁减。公司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
2010年5月,甲公司经过重整,生产经营好转,决定重新向社会招聘职工。苏某得知后,要求在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第1~4小题。
对于甲公司初步拟定的重整方案,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数不受限制
B.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30人以上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C.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所有裁减员工的方案均应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D.甲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员工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根据规定,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用人单位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006年)某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在经济补偿方面的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李某的试用期刚过一半,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企业决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试用期的全部工资,但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B.张某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但决定提前办理退休手续,企业告知,此情况下只支付养老金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C.吴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根据有关规定将领取失业救济金,企业决定从经济补偿金中作适当扣除
D.肖某因患病被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发给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并在经济补偿金中作相应抵偿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题应选ACD.B项法律没有规定,因此单位的做法并不违法。
在下列哪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李某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劳动者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又不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其不能继续进行工作
C.劳动者张某患职业病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D.女职工厉某在哺乳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同时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奶条、第剖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上述两条的规定可以判断,本题中只有A项可提前通知解除合同。
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 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A.建设单位
B.施工单位
C.用人单位
D.劳动者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因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公司研究决定,从2007年 8月1日起解除与甲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2月公司濒临破产,在2008年2月26日法定整顿期间,乙某成为被裁减人员。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该公司要与甲解除劳动合同,最迟应于(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某。
A.2007年6月1日
B.2007年6月16日
C.2007年7月2日
D.2007年7月16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要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
A.李某是某机械厂的装箱工,因私人驾车游玩遭遇交通事故失去左臂,出院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因身体残疾也无法完成机械厂为其安排的其他工作
B.宋某是某毛纺厂的化验员,因自身技术问题多次出现化验错误,后被单位委派到某夜大进修两个月,回到工作岗位后情况仍无改善
C.刘某是某药品公司为开发一种新药而高薪引进的药剂师,其加入该公司不久,拟研发的新药被国家列为禁止生产的药品,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D.王某是某家具制造公司的员工,因过失致人伤害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罪,但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而免予刑事处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析]《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卸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A、B选项,分别属于前两种情形,故人选。C选项,因情势变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必须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才可解除合同。故c项错误,不选。 D项,《劳动法》第25条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30日提前通知的限制。注意,被人民法院免予刑事处罚也属于该种情形,具体可参见《劳动法意见》第 29条。
小王时一家私营企业的员工,他与公司签订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已履行了一年多。最近,小王感觉该公司的待遇不好,想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其他公司工作。
如果在小王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已经约定,如小王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应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则公司可以要求小王赔偿( )。
A.公司招用小王时向职业介绍所支付的费用
B.合同约定的违约金5000元
C.公司组织职工到黄山旅游,为小王向旅行社支付的费用
D.公司送小王到某大学参加技术培训时双方约定的违约费用
正确答案
B,D
解析
暂无解析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上日期的劳动合同。下列各种情形,哪些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
A.李某刚刚木学毕业,就与一家广告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张某与其所在的电器公司签订厂一份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6年5月合同期满,张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异议.则双方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5月起启动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宋某在某投资公司连续工作了12年后,双方协议延续订立合同,但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该投资公司对此要求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D.某海运公司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并以与陈某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劳动法适用范围 [解析] A选项,《劳动法意见》第20条第1款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到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初次就业就签订该类合同并无不妥,故A项正确。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见,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卜述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不能自动转为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是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执行。故B项错误,入选。 C选项,《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o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年后,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故C项错误,入选。 D选项,《劳动法意见》第20条第2款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可见,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否则该条的禁止性规定便没有必要了。故D项错误,入选。
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1)有8年工作年限的张某提出年休假5天,甲公司认为,由于张某2009年请病假累计已达40天,拒绝了张某的请求。
(2)2009年国庆节,甲公司安排王某(日工资标准为200元)加班,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600元的加班费,遭到甲公司的拒绝。
(3)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与孙某订立了1年期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满月工资为1200元。甲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
(4)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出资30万元送赵某到国外参加技术培训2个月,双方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2009年11月1日,赵某发现甲公司未为自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以赵某未完成约定的服务期为由,要求赵某支付赔偿金。
(5)2009年6月1日,实际工作年限为8年、在甲公司已经工作4年的杨某因病请长假休息。杨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病休期间,甲公司向杨某支付的病假工资为6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2009年8月1日,甲公司与杨某于3年前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第60~64小题。
根据(4)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A.《劳动合同法》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禁止以外的其他事项约定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B.如果甲公司单方面声称已对赵某出资培训,但不能提供相应支付凭证的,因其缺乏证据,不能要求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C.如果赵某严重违反甲公司的规章制度,甲公司可以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关系,但无权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D.如果甲公司未为赵某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有权随时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劳动者因重大过错行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仍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010年4月,某市劳动行政部门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下列问题:
(1)有8年工作年限的张某提出年休假5天,甲公司认为,由于张某2009年请病假累计已达40天,拒绝了张某的请求。
(2)2009年国庆节,甲公司安排王某(日工资标准为200元)加班,王某要求甲公司支付600元的加班费,遭到甲公司的拒绝。
(3)2009年4月1日,甲公司与孙某订立了1年期劳动合同,双方约定了试用期,试用期满月工资为1200元。甲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000元。
(4)2008年1月1日,甲公司出资30万元送赵某到国外参加技术培训2个月,双方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2009年11月1日,赵某发现甲公司未为自己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赵某通知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以赵某未完成约定的服务期为由,要求赵某支付赔偿金。
(5)2009年6月1日,实际工作年限为8年、在甲公司已经工作4年的杨某因病请长假休息。杨某的月工资为2000元,病休期间,甲公司向杨某支付的病假工资为6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2009年8月1日,甲公司与杨某于3年前订立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第60~64小题。
根据(5)所提示的内容,下列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
A.杨某有权享受的医疗期为3个月
B.杨某在医疗期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C.在医疗期内,甲公司不得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D.医疗期满后,如杨某不能从事原工作,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杨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且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只有在“劳动者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下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B.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日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
C.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D.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该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终止
正确答案
A, C
解析
暂无解析
劳动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依据是什么()。
A.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B.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应依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C.本案中因公司人员结构调整变动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属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动
D.公司与许某本人未就调整许某的职务达成协议,因而公司可以解除合同,但应依法予以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A, B, C, D
解析
暂无解析
张某是甲企业的技术人员,掌握甲企业的核心技术,张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企业高薪聘请张某,张某向甲企业递交辞职书后,第2天到乙企业上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向甲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B.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张某追偿赔偿额的50%
D.张某将甲企业的技术秘密告知乙企业,给甲企业造成损失的,甲企业有权直接起诉张某和乙企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由此可知,AB选项正确。用人单位承担的份额不得少于 70%,所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追偿的份额最多为 30%,所以C选项不正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法》要求赔偿,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7条的规定,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即只能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不能直接起诉。但是,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赔偿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上日期的劳动合同。下列各种情形,哪些不符合《劳动法》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
A.李某刚刚木学毕业,就与一家广告公司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B.张某与其所在的电器公司签订厂一份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2006年5月合同期满,张某继续在该公司工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异议.则双方的劳动合同从2006年5月起启动成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宋某在某投资公司连续工作了12年后,双方协议延续订立合同,但宋某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该投资公司对此要求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
D.某海运公司解除了与陈某的劳动合同,并以与陈某订立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劳动法适用范围
[解析] A选项,《劳动法意见》第20条第1款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到一致,无论初次就业的,还是由固定工转制的,都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初次就业就签订该类合同并无不妥,故A项正确。
B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可见,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订立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在卜述情形下,双方的劳动合同并不能自动转为尤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而是按照原来的合同继续执行。故B项错误,入选。
C选项,《劳动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lo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见,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2年后,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不得拒绝。故C项错误,入选。
D选项,《劳动法意见》第20条第2款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可见,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否则该条的禁止性规定便没有必要了。故D项错误,入选。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A.深圳某个体服装生产企业非法延长劳动工作时间,为防止职工早退,企业将生产车间大门紧锁,员工进出必须由保安人员审查同意
B.刘某与一家外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后该外资企业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发刘某三个月工资,声称三个月后连本带息补发
C.张某与某建筑工程队签订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内感觉体力不支,萌生辞职念头
D.魏某因工负伤,治疗期满伤愈出院后欲到一家工作条件较好的单位工作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依此,A、B、C三项情形下劳动者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D项不属此列,应依第31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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