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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王某2010年3月初次参加工作,被甲公司聘为销售人员,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约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职工岗位,职工不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0年10月,王某因工受伤,向公司申请4个月的医疗期,甲公司不予批准。2010年11月,王某被确诊患有心脏病,11月10日甲公司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题。
下列关于王某申请医疗期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申请1个月的医疗期
B.王某可以申请4个月的医疗期
C.医疗期的计算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D.医疗期内甲公司不得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A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BCD关于医疗期的说法均正确。
资料一:王某2010年3月初次参加工作,被甲公司聘为销售人员,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约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调整职工岗位,职工不服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010年10月,王某因工受伤,向公司申请4个月的医疗期,甲公司不予批准。2010年11月,王某被确诊患有心脏病,11月10日甲公司通知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并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题。
若王某对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产生争议,下列关于解决争议的办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与甲公司协商
B.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甲公司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C.甲公司不愿协商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D.王某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2)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服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杨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杨某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辞职,如果杨某辞职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10万元,公司拖欠杨某工资3个月,杨某辞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杨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如果杨某辞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数额,还应赔偿公司的损失
B.杨某仅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C.违约金约定太高,杨某有权不支付违约金,但是必须赔偿公司的损失
D.杨某有权不支付违约金,也不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该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该条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中的不同约定。 杨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杨某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违约金,但是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杨某劳动报酬,符合《劳动法》第32条第(3)项的规定,因此杨某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也不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所以D选项正确。
以下用人单位的做法正确的是 ( )
A.某工厂职工曲某患心脏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工厂为曲某另行安排了工作,曲某仍无法正常工作,工厂负责人遂在某次会议上通知曲某1个月后工厂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让曲某尽快办理交接工作
B.某建筑公司招聘的泥瓦工王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建筑公司遂发给王某解聘通知,告知王某次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
C.某企业欲开发一种新产品,遂招聘陈某等三人进入技术部门全权负责该产品的开发,后来经过论证,该产品不具有市场价值,企业与陈某等三人协商将他们调到生产部门,陈某等三人不同意,想继续留在技术部门,企业发给陈某等三人解聘通知,告知他们 30天后企业将解除与他们签订的劳动合同,请他们做好准备
D.李某是某机械厂的职工,由于车间主任操作失误,李某的手臂被轧断,机械厂为李某调整了多个工作岗位,由于李某的文化程度较低,每个工作都不能胜任,机械厂无奈发给李某解聘通知,告知李某60天后企业将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但是企业将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析] 《劳动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A选项中曲某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 (1)项规定的情形,但是工厂不是书面通知,而是口头通知,所以工厂的做法不正确。 D选项中王某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2)项规定的情形,但是建筑公司应提前30日通知,所以B选项不正确。 C选项中陈某等三人的情况符合第26条第(3)项规定的情形,企业的做法也符合法律规定,所以C选项正确。 根据《劳动法》第29条第(1)项的规定,劳动者因工负伤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所以D选项不正确。
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 )规定。
A.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B.国家劳动保障部门
C.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D.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就业登记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个人信息、就业类型、就业时间、就业单位以及订立、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和所需材料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些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黄某因工作能力有限,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B.李某假期旅游时,与别人产生冲突,因与对方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拘留1日
C.王某利用公司职务之便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收取回扣
D.贾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贾某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现贾某发现自己已怀孕2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李某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故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聘李某,选项B符合题意。王某的行为符合第 (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不合题意。贾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构成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而不论其是否怀孕。只有在出现《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情形时,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故选项D不合题意。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选项A不合题意。
A企业的职工某甲,在A企业工作期间掌握了A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某甲在劳动合同中不可以就哪些条款进行约定
A.甲应继续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B.因某甲掌握商业秘密,约定未经A的同意,甲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甲在3年内不能到与用人单位经营同类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
D.甲在1年内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同类的产品
正确答案
B
解析
《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依此,用人单位与某甲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相关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进行约定。A项属于原则性的原则,CD项属于保密的具体方式,都是合法可以约定的内容,并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而B项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是违反法律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B项限制了甲的人身自由,属于不合法条款。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人了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况:即时单方解除、需预告解除和经济性裁员。分别对应法条第25条、第26条和第27条。本题考查的是用人单位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根据《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根据《劳动法》第15条的有关规定(未成年人指未满16周岁),可确认选项A、C、D错误。同时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和第 41条。
小王是在某城镇事业单位工作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单位为小王缴纳了失业保险费。2年后小王与单位合同期满未续订。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小王可领取( )。
A.失业保险金
B.医疗补偿金
C.失业培训补贴
D.一次性生活补助
正确答案
D
解析
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王某与A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王某工作2个月后,发现B公司有更合适自己的职位,便向A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王某可以随时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B.王某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A公司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C.王某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D.王某必须经A公司同意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测试点]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本题中因为还在试用期内,因此王某可以随时通知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故选项A正确。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试用期,以下约定有效的是( )
A.试用期为8个月
B.试用期期间公司不支付工资
C.适用期期间公司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试用期期间张某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张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8个月,违反了《劳动法》,根据《劳动法》第18条,该条款为无效条款,所以 A选项不正确。 《劳动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根据该条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D选项的约定侵害了张某的权益,不符合法律规定,为无效条款,所以D选项不正确。 《劳动法》第25条第(1)项规定,只有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C选项中用人单位的规定损害了张某的权利,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为无效条款。 《劳动法》第32条第(1)项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D选项的约定合法有效;所以D选项正确。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
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解除
[解析]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此, A1lD项中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合同。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此,只有C项中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在以下哪种情形下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A.张某患职业病,但是未丧失劳动能力
B.王某休假期间外出游玩遭遇车祸,正在住院手术
C.李某在哺乳期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D.陈某所在单位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A选项中张某虽然患职业病,但是未丧失劳动能力,所以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即使存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只要劳动者同时存在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也可以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C选项中李某虽然在哺乳期内,但是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所以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故选B。
女职工张某严重违反了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但其已怀孕6个月,用人单位()。
A.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不可以中止劳动合同
C.可以中止劳动合同
D.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以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张某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本人也受伤住院,该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
A.不可解除
B.可以解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解除
C.可以解除,在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解除
D.可以解除,在事故发生后可以随时解除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企业可以在事故发生后随时解除合同。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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