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试卷

X 查看更多试卷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 )。

A.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提前3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C.提前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提前60日以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题之情形,符合第2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选项AC均无法律依据。   相关法条还有《劳动法》第26~29条。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法》在司考中最重要的内容,以上条文几乎每年必考,务必准确、灵活掌握:  (1)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双方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而后者又分为约定单方解除和法定单方解除。第 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解除的4种情形;第2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的单方解除的3种情形;第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员的单方解除,第29条规定了不得单方解除的4种情形,考生应务必准确识记每种情形及相应程序;  (2) 第2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3种情形;  (3) 注意:第29条规定可排除第26、27条之规定,但不得排除第25条之适用。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下列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事由中,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

A.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B.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C.劳动者因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而被裁员
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履行完毕

正确答案

A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察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在用人单位无过错时劳动者行使预告辞职权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有过失而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因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因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而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答案为A。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2000年1月李华象往常一样骑车到其所在的化工厂上班,在其进入工厂大门时忽然有一辆汽车直接冲出来,将李华撞出一米远,同行的同事赶快将李华送往医院。经治疗李华右腿严重受伤无法行走。经查,该肇事车系化工厂客户的车,当日驾驶员喝酒过多是该车祸发生的原因。有关该事件的下列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A.虽然李华右腿残废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化工厂安排的其他工作,但是化工厂不得解除与李华的合同
B.李华非因工受伤,化工厂可以解除与李华的合同
C.化工厂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给予李华相应的经济补偿
D.李华所受损失只能向肇事司机赔偿,而不能向化工厂要求赔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用人单位如何认定劳动者工伤问题。  本题判断的关键在于李华是否受工伤,依据《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后待遇享受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凡是职工在上下班必经路线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后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无论该职工及其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该职工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有关的工伤待遇。”显然,李华所受的伤应按工伤处理。依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 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见化工厂无权解除与李华的劳动合同,故选项A正确。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光华食品加工厂招收30名工人,并要求每名工人交纳1000元的“入厂费”,后由于当地发洪水,光华厂几乎处于停产状态,遂提出变更原劳动合同,工人不同意,光华厂宣布解除劳动合同,退还1000元“入厂费”,不再给予其他补偿。光华厂的行为中违法的有:( )

A.未给予工人经济补偿
B.要求工人交“入厂费”
C.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D.单方面提出变更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依《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款第(四)项的规定,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本题中食品厂因停产,可以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但应支付经济补偿。所以食品厂可以单方变更或解除劳动合同。故CD表述正确。A项表述错误。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入厂费”实质上就是保证金,是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所以B项是法律所禁止的。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下列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论出现何种情况都不得解除、终止
B.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C.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长度为准,当某项工作或工程完成后,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D.若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解除、终止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又称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约定合同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此类合同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或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合同就不能解除、终止。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将完成某项工作或者工程作为合同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不约定合同的起止日期,以某项工作或者工程完工之时为合同终止之时。本题中只有 AC项表述错误。故BD项当选。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小李子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小李子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给小李子住房一套。3年后小李子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所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小李子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现在小李子提前解除合同,小李子需支付违约金,退出房屋。小李子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哪个是正确的( )。

A.小李子无须支付违约金1万元,也无须退出房屋
B.小李子无须支付违约金,但应退出房屋
C.小李子应退出房屋,并支付违约金
D.小李子应支付违约金,但无须退出房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下列哪种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A.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B.在试用期内
C.因病致残
D.被他人伤害致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法》第29条:(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更注意保护劳动者的利益。根据该法的规定,下列关于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C.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故选项AB错误。《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故选项C正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情形,故选项D错误。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陈某于2004年4月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2004年7月,陈某出国留学的签证得到批准,遂想解除与某房地产公司的劳动合同。陈某应采取下列哪种做法( )

A.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B.可能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C.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D.应当提前7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见《劳动法》第32条。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提前30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B.甲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甲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解析]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一是预告解除,《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二是无须预告的解除,在法定条件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本题中某.甲在试用期内想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答案当选C。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刘某于2005年3月与乐支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2005年5月,刘某觉得与乐支公司约定的待遇大低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刘某有权采取的措施是( )。

A.刘某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B.刘某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C.刘某应当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乐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D.刘某应当提前三十天以口头形式通知乐支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 )。

A.深圳某个体服装生产企业非法延长劳动工作时间,为防止职工早退,企业将生产车间大门紧锁,员工进出必须由保安人员审查同意
B.刘某与一家外资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方式为按月支付,后该外资企业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停发刘某三个月工资,声称三个月后连本带息补发
C.张某与某建筑工程队签订劳动合同后,在试用期内感觉体力不支,萌生辞职念头
D.魏某因工负伤,治疗期满伤愈,出院后欲到一家工作条件较好的单位工作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依此,A、B、C三项情形下劳动者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但D项不属此列,应依第31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故选D。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乙公司在李某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许诺给李某更高的报酬,与李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给甲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乙公司对此应承担的责任是:

A.行政责任
B.说服李某回甲公司工作的责任
C.解除与李某签订的合同的责任
D.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测试点】 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解析】 根据《劳动法》第99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用人单位在下述哪些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  )

A.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B.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C.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调整工作岗位或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D.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正确答案

B,C

解析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依此,本题BC为正确答案。劳动合同的解除属于考试的重点,考生应当理解记忆。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

  • 上一题
  • 1/15
  • 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