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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以下哪种方式处理( )。
A.用人单位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B.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
C.劳动者对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D.先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正确答案
C
解析
现实中,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劳动法出于维护正常劳动合同关系的考虑,即规定了劳动者的赔偿责任,又规定了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而且用人单位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据此选项C是正确的。选项A、B、D是错误的。解答本题的依据是《劳动法》第93条。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
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三个月的身孕
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
C
解析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科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此,ABD项中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合同。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此,只有C项中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A企业的职工某甲,在A企业工作期间掌握了A企业的一些商业秘密,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某甲在劳动合同中不可以就哪些条款进行约定
A.甲应继续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B.因某甲掌握商业秘密,约定未经A的同意,甲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C.甲在3年内不能到与用人单位经营同类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
D.甲在1年内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同类的产品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劳动合同终止后的协商条款[解析] 《劳动法》第22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依此,用人单位与某甲在劳动合同中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相关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进行约定。A项属于原则性的原则,CD项属于保密的具体方式,都是合法可以约定的内容,并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而B项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限制是违反法律的,《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B项限制了甲的人身自由,属于不合法条款。
参加集体协商谈判的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A.1
B.2
C.3
D.5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集体协商的特征。我国《集体合同规定》第11条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内除个人严重过失外,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某公司因不同的原因解聘了数名职员,以下对哪些职员的解聘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A.黄某因工作能力有限,经过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工作
B.李某假期旅游时,与别人产生冲突,因与对方打架而被公安机关拘留1日
C.王某利用公司职务之便向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收取回扣
D.贾某与公司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试用合同,在试用期间贾某被证明不符合录取条件,现贾某发现自己已怀孕2个月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李某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故单位无权以此为由解聘李某,选项B符合题意。王某的行为符合第 (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除合同,选项C不合题意。贾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即构成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而不论其是否怀孕。只有在出现《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情形时,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故选项D不合题意。依据《劳动法》第26条第2项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选项A不合题意。
下述活动和社会关系中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大学生零工资就业
B.高校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
C. 事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
D.保姆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AB项均是个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属于《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围。C项是个人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也受《劳动合同法》调整。D项雇主与保姆的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只是民事劳务关系,因为雇主不是用人单位。所以本题选D。
甲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尚未期满,甲拟解除合同。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甲应当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10
B.15
C.20
D.30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4)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5)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张某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本人也受伤住院,该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
A.不可解除
B.可以解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解除
C.可以解除,在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解除
D.可以解除,在事故发生后可以随时解除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故选B。
郑某在某工厂工作,近来工厂效益不好,连续数月没有发工资,郑某在与工厂交涉中得知,过去的两个月工厂没有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郑某若要解除劳动合同,正确的做法是( )。
A.必须提前3日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B.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厂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C.可以随时告知工厂解除劳动合同
D.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告知工厂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本例中,郑某可以随时告知工厂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劳动者因工负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在支付双倍经济补偿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D.劳动者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不论劳动者处于什么情况,用人单位都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暂无解析
李某(17岁)是甲公司招用的职工,双方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李某为发泄对公司的不满,在公司生产的饮料中放入污物。请判断下列哪项表述是正确的( )
A.李某与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B.甲公司可以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C.李某与甲公司之间成立的劳动合同是可撤销的合同
D.在试用期内,公司不能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点为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题之情形,符合第25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选项AC均无法律依据。
相关法条还有《劳动法》第26~29条。劳动合同解除是《劳动法》在司考中最重要的内容,以上条文几乎每年必考,务必准确、灵活掌握:
(1)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双方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而后者又分为约定单方解除和法定单方解除。第 25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随时单方解除的4种情形;第2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提前通知的单方解除的3种情形;第27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裁员的单方解除,第29条规定了不得单方解除的4种情形,考生应务必准确识记每种情形及相应程序;
(2) 第28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需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3种情形;
(3) 注意:第29条规定可排除第26、27条之规定,但不得排除第25条之适用。
下列哪种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A.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B.在试用期内
C.因病致残
D.被他人伤害致残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涉及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法》第29条:(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 )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
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但已有3个月的身孕
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解除
[解析]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此, ABD项中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合同。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此,只有C项中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合同。
小张今年大学毕业,到某国有企业工作,出现下列哪些情形,该企业可以解除与小张的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内企业认为小张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小张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丧失了劳动能力
C.小张不能胜任工作,没有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D.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 《劳动法》第25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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