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法律制度
- 共4468题
冯某是甲电脑公司的软件开发人员,公司与冯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冯某有对公司产品保密的义务。冯某秘密将公司新开发的某软件高价卖给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给甲公司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下面问题: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冯某对甲公司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乙公司对甲公司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C.甲公司有权直接起诉乙公司
D.甲公司无权直接起诉冯某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的赔偿责任[解析]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冯某违反与甲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保密事项,给甲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7条规定:“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根据该条规定,甲公司与冯某之间因赔偿引起的争议应当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规定办理,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必须先申请仲裁,因此甲公司要求冯某赔偿,只能先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所以D选项正确。 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侵害商业秘密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甲公司作为受害人有权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也有权直接提起诉讼。所以BE选项正确。
职工李某因参与打架斗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三年执行,用人单位决定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考虑到李某在单位工作多年,决定向其多支付一个月的额外工资,随后书面通知了李某。这种劳动合同解除的方式称为( )。
A.随时解除
B.预告解除
C.经济性裁员
D.刑事性裁员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用人单位有下列哪些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应该责令用人单位支持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A.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B.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C.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D.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
[解析] 参见《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
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 )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A.因工负伤,丧失了劳动能力
B.经过试用期的考察,发现仍不适合本单位的工作
C.因休产假,原工作岗位无人顶替
D.因患慢性职业病,长期住院治疗
E.酒后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李某患病不能继续工作,尚在试用期间
B.陈某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C.黄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又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但已有3个月的身孕
D.尚某严重失职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依此,ABD项中用人单位都可以解除合同。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故C项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送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法定理由 [详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选项B中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违反了婚姻法,干涉了公民的婚姻自由,此规定无效,公司根据此规定解除与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而在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的情况下,只有在李某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时候,该公司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选项D也是错误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情形的是( )。
A.在试用期内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的
B.在试用期内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的
C.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该劳动者的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意味着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者试用期结束后,不管是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还是劳动合同续订,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续订或者劳动合同终止后一段时间又招用劳动者的,对该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某公司欲解除与职工李某之间的劳动合同,其所提出的如下解约理由或做法中,哪些是有法律依据的( )
A.李某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
B.李某不满25周岁而结婚,违反了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
C.公司因严重亏损而决定裁员,因此解除与李某的劳动合同
D.李某非因公出车祸受伤住院,公司向李某进去3个月工资并通知其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劳动合同解除。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27条规定,AC选项正确。B选项中,公司关于男职工满25周岁才能结婚的规定违反了法律,侵犯了公民的婚姻自由,不能作为约束劳动者的规章制度。D选项中,李某虽然非因公受伤,但尚在住院中,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故BD选项错误。
张某是甲企业的技术人员,掌握甲企业的核心技术,张某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乙企业高薪聘请张某,张某向甲企业递交辞职书后,第二天到乙企业上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向甲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B.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企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张某追偿赔偿额的50%
D.张某将甲企业的技术秘密告知乙企业,给甲企业造成损失的,甲企业有权直接起诉张某和乙企业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劳动法》第9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由此可知,AB选项正确。用人单位承担的份额不得少于70%,所以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追偿的份额最多为30%,所以C选项不正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侵犯原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劳动法》要求赔偿,根据《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条的规定,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即只能先进行劳动争议仲裁,不能直接起诉。但是原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承担不正当竞争的赔偿责任或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正确
张三(女)系某公司的司机,现在因张三眼睛受伤,视力下降,不能再开车,张三有下列哪种情况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A.张三眼睛受伤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B.张三正在怀孕期间
C.张三因犯罪被迫究刑事责任
D.张三已经在该企业连续工作10年以上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禁止情形[解析] 《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2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 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必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D.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d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新华公司与梁某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如新华公司未按期向梁某支付约定的劳动报酬则合同自行终止。该劳动合同履行8年后,新华公司拖欠梁某工资。新华公司主张合同自行终止,梁某则主张解除合同。对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A.该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行终止
B.梁某可以随时通知新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C.新华公司应当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D.新华公司无须向梁某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
B,C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主张理由的合法性。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第2款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承担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义务。”而《劳动法》第32条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此为法定的解除条件。因此,本案中有关终止条件的规定是违法的,应归于无效,所以梁某可以随时通知新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B正确,A错误。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1)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3)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4)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因此C正确,D错误。
小王在2006年8月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得知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于是咨询律师,该如何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的下述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
A.原劳动合同中“如小王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用人单位两万元违约金”的条款无效
B.如果小王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必须额外支付1个月的工资,才可以解除合同
C.小王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D.原劳动合同是在新《劳动合同法》正式颁布之前签订的,应当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重新签订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
[详解] 《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A选项正确。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而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B选项错误。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项正确。第97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故D选项错误。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能胜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______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其同住的近亲属
B.发布决定
C.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D.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
A.在试用期内
B.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
C.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
D.劳动者因工负伤
E.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