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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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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那项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

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C.本案属于侵权诉讼,只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才有管辖权
D.本案起诉属于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益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公益诉讼
[详解] 《民事诉讼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故A项错误。由于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公益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 108条的规定,原告应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本案中的4名师生并不是大河污染的直接受害者,因此属于不适格的当事人,而河流中的岛屿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故B项符合题意,D项不符合题意。本案从性质上来讲属于环境污染侵权诉讼,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如适格当事人提起诉讼,不是只有被告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被污染河段经过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故C项不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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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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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对于调解,下列哪种理解是正确的

A.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
B.调解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
C.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本人不能表达意志而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D.离婚案件调解书送达并签收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是调解。《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据此,调解是在自愿和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院不能强迫其进行调解。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因此,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故A选项不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所以,调解并非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B选项不正确。《民事诉讼意见》第93条第2款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根据此款,若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则不需要出具书面意见。因此,C选项不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9条第3款的规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案件中,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双方已经合法有效地解除了婚姻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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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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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民事诉讼法有关司法解释中,新增加了关于举证期限的规定,填补了我国民事诉讼法长期以来诉讼证据制度上的重大空白。关于举证期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举证期限意味着证据只能在举证期限内提交,之后的诉讼进程中不应再提出任何新证据,这是程序正义的基本要求之一
B.举证期限不仅可以由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定,这体现了当事人主义的改革方向
C.举证期限如果由法院指定的,时间不得少于案件受理之日起30天
D.举证期限期满之后,如果当事人尚未完成举证的,可以申请延长,不过最多也只能申请延长两次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举证期限相关规定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33条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可见C错误而B正确。该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二审和再审中不能再提出新证据,只是提出新证据的条件十分严格而已,故A错误。该规定第36条规定:“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法院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因此D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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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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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贾某(中国籍)定居住在美国,融某(英国籍)居住在中国广州,贾某诉融某侵犯其知识产权案件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后作出判决。贾某不服,意欲提出上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贾某应当在收到判决后的15日内上诉,融某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30日内答辩
B.贾某应当在收到判决后的30日内上诉,融某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30日内答辩
C.贾某应当在收到判决后的30日内上诉,融某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答辩
D.贾某应当在收到判决后的15日内上诉,融某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15日内答辩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涉外诉讼中的期间
[解析] 本题考查了涉外民事诉讼中期间的运用,考查比较细致。.该考点是司法考试中的一个难点。《民事诉讼法》第248条规定: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30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民事诉讼法》第249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30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据这两条规定可知,涉外民事诉讼中的特殊期间的适用对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而不考虑该当事人的国籍。这类当事人的上诉期间和答辩期间都是30日,除此之外的其他当事人仍适用国内民事诉讼的期间规定,即判决的上诉期间是15日,裁定的上诉期间是10日,答辩期间是15日。本案中的贾某在中国无固定的住所,应当适用涉外诉讼的特殊期间即上诉期间是30日;融某在中国有固定住所,应当适用国内诉讼的期间规定即答辩期为15日。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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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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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
B.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C.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D.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无需制作调解书,也不需记人笔录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调解
[详解] 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90条规定,选项B不正确,选项A正确。根据该解释第9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调解,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应当记录笔录,故C、D不正确。正确答案是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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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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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没有提起时,司法机关如何处理

A.可以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不必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应当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告知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已丧失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解析] 《刑诉解释》第8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可以告知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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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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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两人因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纠纷,甲提起诉讼,请求乙立即交付房屋,并支付违约金。一审法院判决乙交付房屋,但是对违约金部分未作审理、判决。甲不服,提起上诉。对此,上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直接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B.只对违约金部分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C.对房屋交付和违约金部分一并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D.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一审漏判的处理 [讲解]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82条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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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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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被害人乙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法院经审理认定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下列选项中哪项是正确的( )

A.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B.直接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移送人民法院的民事庭审理
C.可以对民事附带诉讼作出终止审判的决定
D.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与刑事判决一起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涉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因而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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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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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种管辖属于( )。

A.特别地域管辖
B.专属管辖
C.一般地域管辖
D.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的考核要点为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为专属管辖,故应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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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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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时,在判决书中漏写了诉讼费用。现判决书已经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在此情况下,该人民法院如何纠正这一失误( )

A.以通知书的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判决书中的失误
B.以决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失误
C.以裁定书的形式纠正原判决书的失误
D.重新制作一份判决书,再次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并收回原判决书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判决书中笔误的纠正[详解] 《民诉意见》第166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笔误是指法律文书误写、误算,诉讼费用漏写、误算和其他笔误。”《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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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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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 ( )

A.5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C.10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D.15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起诉的受理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12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故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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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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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必须到庭的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处理
[详解]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和《民诉意见》第112条规定,本题中,对乙只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不符合拘传条件,因此C错误。《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的中止诉讼情形和第129-131条规定的缺席判决情形均不包括本题的情况,因此B、D项排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规定,应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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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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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管辖权是首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涉外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在涉外民事案件中,中国法院不得根据原告的住所地行使管辖权
B.被告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接受中国法院的管辖
C.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同意由对方国家的法院管辖的,可采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第三国法院管辖
D.当事人将争议诉诸法院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剥夺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诉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所以,A项中一概认为涉外民事案件中,中国法院不得根据原告住所地行使管辖权的说法是错误的。   《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因此,B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可知,当事人应当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不能选择与争议没有实际联系的第三国法院管辖。因此,C项说法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55条第1款规定,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本条规定,当事人将争议诉诸法院的权利也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所以一概认为当事人将争议诉诸法院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剥夺的说法是错误的,所以,D项不应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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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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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有关规定,下列案件中法院应当受理的是哪些案件

A.当事人在仲裁条款中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一方当事人起诉的案件
B.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案件
C.法院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案件
D.判决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被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案件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民诉法意见》第146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条款或协议中选择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者选择裁决的事项超越仲裁机构权限的,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受理当事人一方的起诉。”《民诉意见》第153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民诉意见》第150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的条件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如果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但是在此情形下,如果被告起诉,法院应当受理。因此,ABD正确。 《民诉意见》第144条第2款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故C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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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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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当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的内容依照法律规定的方法仍不能查明时,我国法院通常的做法是什么( )

A.驳回起诉
B.适用我国法律
C.适用同本应适用的外国法相近似或类似的其他国家的法律
D.适用一般法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基本原则的规定,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经冲突规范所援引的外国法,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负有查明的责任。除此以外,根据《民通意见》第193条的规定,在有关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为外国法时,还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明:①由当事人提供;②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条约的缔约国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③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提供;④由该国驻我国的使馆提供;⑤由中外法律专家提供。外国法的确定,如果通过多种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以答案应是 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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