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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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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潘某、时某和彭某均已成年,因涉嫌共同盗窃而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在侦查阶段,被害人霍某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时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案件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彭某因突发心脏病死亡。同时,霍某又坚持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法院最终判处潘某有期徒刑3年,潘某没有上诉。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霍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B.若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时某不应当对霍某负有赔偿责任;
C.若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潘某的父亲自愿代替潘某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D.若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彭某的遗产继承人应当对霍某负有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若干知识点,较有综合性。
选项A,《刑诉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可见,对此种情形下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是“可P2'’受理,而非“应当”受理,因此,选项A的说法错误。考生在记忆法条时一定要注意准确,哪些是“应当”,哪些是“可以”都要区分清楚。从历年的司法考试真题来看,这些细微的区别往往也是出题者最青睐的考点。
选项B和选项D,《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 (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时某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因此,时某属于上述第(一)项规定中的“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所以应当对霍某负有赔偿责任,选项B的说法错误。而彭某在法庭审理阶段突发心脏病死亡,则属于上述第(四)项规定中的“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因此,他的遗产继承人也应当对霍某负有赔偿责任,选项D正确。
选项C,《刑诉解释》第87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年被告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其亲属自愿代为承担,应当准许。”本案中,潘某的父亲自愿代替潘某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因此,选项C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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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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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下列民事案件中,如果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的有哪些

A.收养案件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维持收养关系
B.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C.赡养费案件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由被告每月支付200元赡养费,原告愿意撤诉
D.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不需制作调解书的案件类型。   《民事诉讼法》第90条第1款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C选项中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是按月履行的,并不能及时履行,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对于D选项,法律则未作出规定。因此,答案为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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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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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______为合同履行地。

A.施工行为地
B.被告住所地
C.原告住所地
D.合同履行地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合同争议,并依法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对于一般的合同争议,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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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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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______

A.可以进行调解
B.应当进行调解
C.不能进行调解
D.必须以判决结案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再审中的调解。
调解原则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再审程序中可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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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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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仲裁员在仲裁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仲裁裁决______

A.应当执行
B.不予执行
C.可以执行
D.中止执行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人民法院不予执行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国内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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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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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只解决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民事纠纷
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
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考点]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
[解析] 关于受案范围,《仲裁法》第3条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可见,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据此,A项错误。关于审级制度,《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而《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据此,B项正确。关于裁判文书的签名,《民事诉讼法》第138条规定,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而据《仲裁法》第54条,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不签名,据此,C项正确。关于财产保全,《仲裁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据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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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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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我国人民法院对下列各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诉讼,可依法行使管辖权的有哪几项( )

A.被告在我国境内设有代表机构
B.被告在我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
C.被告现正在我国旅游
D.合同是在我国签订的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我国法院对在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管辖权。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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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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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17周岁)、乙、丙三人密谋趁丁外出期间秘密潜入丁家豪宅盗窃,不料三人在进入丁家时发现丁恰好在家。甲、乙为逃脱法律的惩罚,想将丁杀害灭口。丁虽竭力反抗,终因寡不敌众被害。在搏斗过程中,甲、乙、丙毁坏多件名贵家具。公诉机关提起公诉后,丁的家人也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已知乙在诉讼过程中因病去世,丙因情节轻微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则下列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的有哪些

A.甲的监护人
B.甲
C.乙
D.丙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人的范围
[解析] 《刑诉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 (1)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迫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2)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3)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4)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5)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在本题中,根据上诉规定第(4)项,应当由乙的遗产继承人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根据上述规定第(2)项,应当由其监护人和甲本人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人。根据上述规定第.(1)项,丙也应当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因此正确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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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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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A市B区的段誉与C市D区的杨过于2008年1月20号签定了一份期货合同,约定五个工作日后于A市C区履行合同。到期后杨过不履行合同,段誉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列()法院具有管辖权。

A.A市B区人民法院
B.A市C区人民法院
C.C市中级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C, 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期货纠纷案件的管辖。第七条规定,期货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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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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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假如本案在开庭审理时,原告李一伦经传票传唤因故不到庭,而被告张亦兰提起反诉,则本案可以: ( )

A.终结诉讼
B.缺席判决
C.中止诉讼
D.延期审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缺席判决的适用情形[解析] 本题考查的正是上题所引《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的后半句,即在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下,若出现被告提起反诉的,应作缺席判决,而不再是按撤诉处理。本题原告的行为已符合按撤诉处理的情形,但又由被告张亦兰提起反诉的情况,依法应予缺席判决,判决的对象当然仅限于被告提出的反诉请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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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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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一方当事人反悔,拒绝签收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
B.将调解书依法留置送达
C.将调解书交由该当事人所在的居民委员会转交
D.及时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民事诉讼的调解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28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不发生法律效力,人民法院要及时通知对方当事人。”故选项A、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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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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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民事诉讼与民商事仲裁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有效方式,但两者在制度上有所区别。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民事诉讼可以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仲裁不适用与身份关系有关的民事纠纷
B.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
C.民事诉讼判决书需要审理案件的全体审判人员签署,仲裁裁决则可由部分仲裁庭成员签署
D.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由法院负责执行,而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仲裁法》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由此,A的说法正确;《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仲裁法》第9条规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由此,B正确;《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评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合议庭成员签名。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仲裁法》第54条规定,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理由的,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不签名。由此,C正确,当选;《仲裁法》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由此,D中说“仲裁机构则不介入任何财产保全活动”是错误的,不当选。本题正确答案是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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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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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赵林诉赵森继承遗产纠纷一案,赵永发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一审法院依法作了判决,在送达判决书时,赵林当场口头表示上诉,并在上诉期内又向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赵森当场口头表示上诉,但在上诉期内未直接到一审法院提交上诉状,而是在上诉期届满前的头一天到邮局以挂号信寄出上诉状,赵永发始终未向法院提交上诉状。在上述情况下,从法律上讲,对本案判决提出了上诉的人是谁( )

A.赵林、赵森、赵永发
B.赵森、赵永发
C.赵林、赵森
D.赵林、赵永发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的条件。《民事诉讼法》第148条规定:“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民诉意见》第178条规定:“一审宣判或判决书、裁定书送达时,当事人口头表示上诉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间内提出上诉状。未在法定上诉期间内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本题中赵永发只是口头表示上诉,并没有递交上诉状。《民事诉讼法》第75条第4款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据此,当事人只要是不服第一审裁决,在法定期间届满之前,就可以提出上诉,所以赵森的上诉有效。《民诉意见》第17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和第三人都提出上诉的,均为上诉人;”  综上所述,只有C项是可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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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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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庄胜百货公司与程纺服装公司买卖合同争议由仲裁机构进行了仲裁,仲裁裁决由某区人民法院执行。庄胜百货公司派人围攻法院执行人员,造成执行人员一人轻伤一人重伤。对庄胜百货公司的行为可以进行何种处理( )

A.法院有权对庄胜百货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
B.由仲裁机构裁决庄胜百货公司进行赔偿
C.依法追究庄胜百货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D.法院有权决定对庄胜百货公司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详解] 仲裁机构裁决的范围只限于平等主体之间财产权益纠纷,所以选项B是错的。《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1款第(四)项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打击报复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主要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选项A、D是正确的。由于造成执法人员重伤一人,已经构成犯罪,所以选项 C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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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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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丙三人共同伤害被害人,检察机关对甲和乙提起公诉,对丙作了不起诉处理。被害人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应将甲和乙作为共同被告
B.应将甲、乙、丙作为共同被告
C.既可以将甲和乙作为被告,也可以将甲、乙、丙作为被告
D.由于只有丙有赔偿能力,可以只以丙为被告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范围
[解析]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其中,甲、乙为刑事被告人,丙为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致害人,他们都可以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但是否对某一负有赔偿责任的人提起赔偿要求,则由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决定。因此,C、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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