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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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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王晓玉与张小平借款合同发生纠纷,法院判决后,张小平拒不执行判决。甲区人民法院根据王晓玉的申请开始执行张小平的一辆汽车及其房屋。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向甲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该汽车已被张小平卖给自己,并办理登记。此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移送审判庭对该异议予以审查
B.经审查异议成立,由审判委员会批准中止执行
C.对房屋并不中止执行
D.在审查期间,对该汽车不能查封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执行异议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08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A、B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257条:“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的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异议理由不成立的,通知驳回。”C项正确。
《法院执行规定》第71条:“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执行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正在实施的处分措施应当停止
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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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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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按专属管辖办理。

A.企业破产案件
B.保险合同纠纷
C.不动产纠纷
D.票据纠纷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此题与2004年单选64题基本相同,即此处为考试重点。专属管辖是指法律规定某些类型的案件专门由特定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属于专属管辖的诉讼有以下三类: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③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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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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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被害人王某在刑事诉讼中由于不了解相关规定,而没有向被告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处理中正确的是:

A.可以提醒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不必告知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C.应当告知被害人王某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告知被害人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已丧失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解析]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告知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本案中王某由于自身原因而没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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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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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种民事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A.某甲诉某乙返还不当得利案件,法院制作的调解书送达当事人后半年,某乙提出证据证明调解协议是在本案的法官强迫威逼之下达成的
B.某丙诉某丁离婚案件,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后半年内,某丁提出证据证明某丙伪造证据,承办法官曾接受某丙贿赂
C.某A诉某B继承案件,判决生效后超过三年,遗产已经损坏,但某A提出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审理本案时,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并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D.某C诉某D解除收养关系案件,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已生效1年,某C提出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见《民事诉讼法》第180、18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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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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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芮秋和络斯是甲国派驻乙国的外交人员。芮秋周末出游时在乙国首都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撞死一行人,络斯目击了该事件。另外络斯与甲国公民张三发生纠纷,络斯在甲国法院对张三提起民事诉讼,张三对络斯直接提起反诉。甲乙两国均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公约》的缔约国。依据有关规定,下列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

A.芮秋享有外交豁免权故乙国不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B.络斯具有民事豁免权故乙国不应受理该案
C.络斯可以不经其派遣国甲国的同意即可出庭作证
D.芮秋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解析]本题考查《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公约》有关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的规定。两公约对外交人员的刑事、民事、行政管辖豁免以及作证义务的豁免作了明确规定。
选项A涉及刑事管辖豁免。根据公约规定,外交人员触犯驻在国刑律时,免受驻在国当局司法管辖,驻在国不得对该外交人员加以传讯、起诉或审判,驻在国应通过外交途径与派遣国交涉解决。该项豁免是绝对的,没有例外。因此本题中芮秋享有刑事豁免权,乙国不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故A项说法正确。
选项B涉及民事管辖豁免。根据规定,外交代表卷入民事纠纷,驻在国法院不得对其实行审判和处罚,也不得对其强制执行,其责任也应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但是以下几种情形例外:关于私有不动产的物权诉讼;以私人身份参与继承事件的诉讼;关于外交代表于公务范围以外所从事的专业或商业活动引起的诉讼;外交代表主动提起诉讼的则不能对与主诉直接相关的反诉主张管辖的豁免。因此本题中络斯对因其本诉而产生的反诉并不具有民事管辖豁免权,故B项说法错误。
选项C涉及外交人员作证义务的豁免。根据公约规定,外交人员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但在一定条件下,如某一外交人员为某一案件的目击者,此事又不涉及使馆并经派遣国同意,则外交人员也可出庭作证。因此本题中络斯不可不经其派遣国甲国的同意便出庭作证,所以C项表述错误。
选项D涉及管辖豁免的放弃形式。根据公约的规定,管辖豁免也可放弃,外交人员管辖的豁免可以由派遣国明示放弃。对管辖的豁免可以是刑事的,也可以是民事的或行政的,在表示放弃时,应该分项单独放弃,特别是在民事或行政诉讼程序上管辖豁免的放弃与判决执行豁免的放弃,更须分别进行。因此本题中芮秋个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无效,并不导致乙国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因此D项表述错误。
综上所述,BC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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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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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方某系刑事被告人李某的保证人。被告人李某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方某明知李某藏匿地点,却拒绝向司法机关提供该地点。有关机关应该对方某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A.依照刑法规定追究方某的刑事责任
B.要求方某为李某缴纳保证金
C.因李某同时是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故应将方某也列为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
D.方某应对李某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73条的规定。要注意保证人和保证金不能同时采用,该案采取的是保证人保证,故不存在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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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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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卢某到人民法院控告其丈夫犯有重婚罪,要求追究其丈夫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又向法院提出,要求判决与其丈夫离婚,该法院()。

A.可将其离婚请求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处理
B.由民庭和刑庭分别处理民、刑事案件
C.应由法院合并审理,分别判决
D.可由法院分别审理,合并判决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附带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从刑事程序上看是自诉案件,由于附带民事诉讼只能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才可以提起,本案中并不是要求赔偿损失,而是要求离婚,这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因此,对卢某控告其丈夫重婚罪和要求离婚的请求,应由民庭和刑庭分别受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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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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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我画《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是 ( )。

A.被告住所地
B.保险合同签订地
C.保险合同履行地
D.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解析] 本题的考核点为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不是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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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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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关于行政裁决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

A.行政机关在其职能管辖权的范围内,都有权作出行政裁决行为
B.行政机关的行政裁决权应当由法律明确授予
C.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只能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当事人对行政裁决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本题涉及行政行为的种类。行政裁决是一种居于行政权的软行政行为,类似于民间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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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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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下列哪些情况下,我国法院一般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A.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
B.裁决未适用本国法律
C.违背了我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D.仲裁庭的组成与双方当事人的协议不相符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外国仲裁裁决的执行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58条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四)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可知,AC项正确。根据《仲裁法》第16条第2款,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应当包含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项中的做法违反了仲裁规则,因而法院也是可以拒绝承认和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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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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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王某的住所地在A市,李某的住所地在B市,一日王某驾车在C市撞伤李某,李桌住进了D市的某一医院,不久由于伤势恶化,李某死于D市的医院中。现李某的妻子欲以王某为被告提起损害赔偿诉讼,问下列哪几个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A.A市法院
B.B市法院
C.C市法院
D.D市法院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考点] 民诉的管辖
[解析] 依《民事诉讼法》第29条及《民诉意见》第28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发生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实施地或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中 A、C、D项市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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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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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秦某的父亲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该办理下列何种手续?

A.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B.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
C.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D.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有关部门认证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律师授权委托书的认证
[解析]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秦某的父亲在中国没有住所,其从美国寄交委托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美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因此,本题应选A、C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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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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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伤害致死案件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有__________。

A.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
B.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C.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D.国家财产遭受损失的,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参见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9月2日《刑诉解释》第84条,第8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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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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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符合法律规定的有哪些

A.两者的刑事诉讼职能相同,都是为了使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B.两者介入诉讼的时间相同
C.可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辩护人不能由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担任,诉讼代理人则无此限制
D.两者的诉讼权利不同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比较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刑诉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可见两者的诉讼职能是不同的,因此A项不当选。《刑事诉讼法》第33条、第40条的相关规定,不论是在公诉案件中,还是在自诉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和代理人的时间都是相同的,都是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此B选项正确,应当选。《刑诉解释》第47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32条和本解释第33条的规定执行。因此根据该规定,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也是相同的。因此C项错误。两者诉讼权利决定于两者的诉讼职能,两者的诉讼职能的不同导致了两者诉讼权利的不同,因此D项正确,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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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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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某县发生一起重大盗窃案。被告人裴某、曲某为首共同邀请胡某盗窃作案。三人乘夜晚无人之机,翻墙入室,盗窃了某公司财务室现金2000元,三人平分。作案后,裴某在亲属的教育劝导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出全部赃款,在裴的检举揭发下,公安机关不仅捕获了畏罪潜逃在外地的胡某、曲某,而且破获了另一起盗窃团伙案,捕获了三名案犯。另外,在审讯三人过程中,还发现胡某犯有虐待父母的罪行,发现曲某抢劫被害人王某并致伤被害人的行为。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被害人王某提出要求曲某赔偿因治伤造成的经济损失1000元,同时,胡某、曲某提出请律师为其辩护但被检察院拒绝。最后,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起诉胡某犯有盗窃罪和虐待罪,起诉曲某犯有盗窃罪和抢劫罪。同时,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除刑罚为由,经检察委员会批准对裴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裴某和被害人王某。王某不服,遂向同级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以被害人无权起诉为由不予受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移送的案卷后,认为虽然起诉书有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也有相关证据材料,但证据不确实,因此将案件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检察院补充侦查后,法院才决定开庭审理,并对胡某的盗窃、虐待行为和曲某的盗窃、抢劫行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由合议庭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作出了判决。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检察院有权对裴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B.检察院无权对裴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C.裴某有自首和立功的情节
D.自首后又立功的,应当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2款,《刑法》第67、6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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