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 共335题
资料:湖北木林股份有限公司(一般纳税人)位于湖北省A县,主要经营:木质家具的生产、安装;木质结构产品的生产、安装;一次性卫生筷子的生产等等。会计核算采用新会计准则的规定。2008年1月企业的应纳增值税额是 12.30万元,2008年2月企业的经营业务如下:
(1) 2月5日,从近郊林场购进原木一批,取得林场开具的普通发票一张,注明价款40万元,用转账支票支付货款。
(2) 2月6日,从长期供货商处购进生产家具的配件一批,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注明价款15万元,货款尚未支付。
(3) 2月8日,从当地航天金穗公司购入一台税控打印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为 2300元,用现金支付。
(4) 2月10日,销售给家具城自产的家具100套,每套出厂价格(不含税)3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到对方开具的转账支票。
(5) 2月11日,直接销售给消费者需安装的家具 2套,开具普通发票,发票注明价格7000元,安装费用500元,直接收取现金。
(6) 2月18日,与某大型商场达成协议,由商场代销公司生产的新型办公家具,对外零售价格每套5000元,成本价3200元,协议按售出家具零售价格的10%付给商场手续费,当期发出家具10套。
(7) 2月20日,销售企业用边角料生产的一次性卫生筷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价款是50万元,对方开出商业汇票一张。
(8) 2月21日,与某公司达成协议,将本企业的门面房借与对方使用,以换取对方自产的包装箱200件,包装箱每件的市场售价(不含税)是 500元,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 2月23日,接受A公司委托,加工办公室隔断,并负责安装,所需原材料由本企业提供,共取得价款35万元,其中安装费为2万元。取得转账支票一张。
(10) 2月28日,用银行承兑汇票向某物流支付当月的运费共计10万,取运费发票,发票上“运费项目及金额”栏注明“运费”,后附了运输清单,清单上注明其中60%为购货运费,另外 40%为销售货物发生的运费。
一次性卫生筷子的消费税率5%。企业取得的抵扣凭证已经在月底通过了税务机关的认证。
要求:
(1) 根据下列资料的先后顺序作相关的账务处理;
(2) 计算当期应纳的各流转税金及附加,并作相关计提、缴纳税金的账务处理。(计算结果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正确答案
相关会计处理:
① 购进原木:
借:原材料 34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2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② 购进家具配件:
借:原材料 1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5500
贷:应付账款 175500
③ 购入税控打印机
借:管理费用 2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1
贷:库存现金 2691
④ 销售家具给家具城:
借:银行存款 35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000
⑤ 销售家具给消费者:
借:库存现金 7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410.2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89.74
⑥ 发出代销商品:
借:委托代销商品 32000
贷:库存商品 32000
⑦ 销售一次性卫生筷子:
借:应收票据 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5000
⑧ 交换业务(租赁收入抵顶包装物购进款):
借:周转材料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17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58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5850
⑨ A公司的业务:
借:银行存款 35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99145.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0854.70
⑩ 支付运费:
借:原材料
55800[100000×(1-7%)×60%]
销售费用
37200[100000×(1-7%)×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7000
贷:应付票据 100000
(2) 相关税费
销项税额
=51000+1089.74+85000+50854.70
=187944.44(元)
进项税额
=52000+25500+391+17000+7000
=101891(元)
应纳增值税额
=187944.44-101891
=86053.44(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86053.44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86053.44
应纳的消费税=25000(元)
应纳的营业税=5850+4500=10350(元)
应纳的城建税
=(86053.44+25000+10350)×5%
=6070.17(元)
应纳教育费附加
=(86053.44+25000+10350)×3%
=3642.10(元)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9207.55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6070.17
―应交教育费附加 3642.10
解析
[解析] (1) ① 从林场采购原木属于外购免税农产品,可以按照支付价款的13%计算抵扣税额。
② 外购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③ 企业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④ 直接销售业务,发出货物的时间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⑤ 销售家具并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于本企业的经营业务主要为增值税应税业务,所以应合并缴纳增值税;
⑥ 委托代销业务,应在收取代销清单时,确认纳税义务时间,本期没有收到代销清单,所以不确认纳税义务;
⑦ 从2006年4月1日起,一次性卫生筷子开始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率5%;
⑧ 门面房租赁收入抵顶原材料的业务,双方均应确认收入,并计算相关的税费;
⑨ A公司的业务,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⑩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附有运输清单的汇兑开具的运输发票除外)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0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1)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玉米40吨,每吨收购价3 000元,共计支付收购价款120 000元。企业将收购的玉米从收购地直接运往异地的某酒厂生产加工药酒,酒厂在加工过程中代
垫辅助材料款15 000元。药酒加工完毕,企业收回药酒时取得酒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30 000元、增值税额5 100元,加工的药酒当地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本月内企业将收回的药酒批发售出,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60 000元。另外支付给运输单位的销货运输费用12 000元,取得普通发票。
(2)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50 000元、增值税额76 5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购货运输费用22 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将已验收入库货物的80%零售,取得含税销售额585 000元,20%用作本企业集体福利。
(3)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60 000元、增值税额27 200元,材料验收入库。本月生产加工一批新产品450件,每件成本价380元(无同类产品市场价格),全部售给本企业职工,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71 000元。月末盘存发现上月购进的原材料被盗,金额 50 000元(其中含分摊的运输费用4 650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4辆,取得含税销售额25 440元。另外,发生逾期押金收入 12 870元(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1)计算业务(1)中酒厂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120 000×(1-10%)+15 000+30 000]÷(1-10%)}元=170 000元
(注:自2002年1月1日起,免税农产品计算扣税的扣除率为13%。)
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70 000元×10%=17 000元
(2)计算业务(1)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260 000元×17%=44 2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20 000×10%+5 100+12 000×7%)元=17 940元
(注:自2002年1月1日起,免税农产品计算扣税的扣除率为13%。)
应缴纳增值税=(44 200-17 940)元=26 260元
(3)计算业务(2)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585 000÷(1+17%)×17%]元=85 000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76 500+22 500×7%)×80%]元=62 460元
应缴纳增值税=(85 000-62 460)元=22 540元
(4)计算业务(3)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450×380×(1+10%)×17%]元=31 977元
进项税额转出=[(50 000-4 650)×17%+4 650÷(1-7%)×7%]元=8 059.5元
应抵扣的进项税额=(27 200-8 059.5)元=19 140.5元
应缴纳增值税=(31 977-19 140.5)元=12 836.5元
(5)计算业务(4)、中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售摩托车应纳增值税=[25 440÷(1+6%)×6%]元=1 440元
押金收入应纳增值税=[12 870÷(1+17%)×17%]元=1 870元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实木地板厂(县城)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1月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从油漆厂购进环保漆200吨,每吨不含税单价1万元,取得油漆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原木)木材30吨,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42万元,另支付运输费用3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合法运费发票;木材验收入库后,又将其运往乙地板厂加工成未上漆的实木地板,取得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加工费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甲厂收回实木地板时乙厂代收代缴了甲厂的消费税;(3)甲厂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的一半领用继续加工上漆,当月生产实木地板2000箱,销售实木地板1500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50万元;(4)当月将自产实木地板100箱用于本企业会议室装修。(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5%,实木地板成本利润率5%,所有应认证的发票均经过了认证,假定计算的应缴消费税不含由加工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则上述业务处理正确的有( )。
A.甲实木地板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41.03万元
B.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0.57万元
C.乙地板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2.79万元
D.甲实木地板厂当月销售应缴纳的消费税为22.75万元
E.甲实木地板厂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建税3.17万元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
[解析] (1) 应纳增值税
①外购油漆和委托加工的进项税额=34+1.36=35.36(万元)
外购木材进项税额42×13%+3×7%=5.67(万元)
这里的考点是收购免税农产品计算抵扣进项税的13%规定扣除率和运输费计算抵扣进项税的7%的规定扣除率。
②当期进项税合计=35.36+5.67=41.03(万元)
③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销项税额=450×17%+450÷1500×100×17%=76.5+5.1=81.6(万元)
④应缴纳增值税=81.6-41.03=40.57(万元)
(2) 应纳消费税
①收回加工实木地板组成计算价格=[42×(1-13%)+3×(1-7%)+8]÷(1-5%)=(36.54+2.79+8)÷(1-5%)=49.82(万元)
乙地板厂代收代缴消费税=49.82×5%=2.49(万元)
②销售和视同销售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450+450÷1500×100)×5%=480×5%=24 (万元)
③生产领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应抵扣消费税=2.49×50%=1.25(万元)
④应缴纳消费税=24-1.25=22.75(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22.75+40.57)×5%=3.17(万元)
某市汽车制造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6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共600万元,支付设备公司修理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税款20万元;销售汽车取得销售收入 (含税)8000万元,兼营汽车租赁业务取得收入20万元;兼营汽车运输业务取得收入50万元。该厂分别核算汽车销售额、租赁业务和运输业务营业额,该厂当期应纳增值税为( )。
A.554.29万元
B.574.29万元
C.542.39万元
D.562.39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某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000万元,转让库存不需用的材料,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收入35.1万元,销售货物发生运费8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货运发票;转让旧厂房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该厂房2007年委托某建筑公司建造,建造成本1000万元,已提折旧684万元);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核算的宾馆,全年分别取得餐饮收入90万元,歌厅收入40万元。
(2)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385万元;接受某公司捐赠生产用货物一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增值税8.5万元;购进环境保护设备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60万元、增值税78.2万元。
(3)全年应扣除的销售成本820万元(不含旧厂房的成本)、宾馆发生经营成本45万元:发生管理费用350万元(包括生产经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95万元);发生销售费用92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折旧费共计240万元、广告费680万元;发生财务费用260万元(其中向本企业职工借款3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借用期限半年,支付了利息费用24万元,企业与职工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并且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2010年1月1日向非关联企业借款800万元,利率12%,借款期限一年,已知,借款300万元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借款800万元的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8%)。
(4)在“营业外支出”账户中,支付环境保护局罚款20万元,发生自然灾害损失30万元(未扣除取得的保险公司赔偿5万元),将自产的一批桌椅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给希望小学,该批桌椅不含税公允价30万元、成本18万元(假没会计上不确认收入)。
(5)投资收益账户中从境内居民企业分回股息800万元。
(6)从与我国签订有税收协议的A国子公司取得税后所得60万元,该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
其他相关资料:本企业取得的相关票据符合税法规定并当月认证抵扣;当地省政府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率为20%;企业会计折旧等于税法折旧。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均为共计金额:
2010年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
正确答案
会计利润=4000+35.1÷(1+17%)+1200-(1000-684)+90+40+58.5-820-45-350-920-260-20-(30-5)-(18+30×17%)+800+60-72.5-28.03=3398.87(万元)
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3398.87×12%=407.86(万元),企业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18+30×17%=23.1(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全额扣除。支付环境保护局罚款20万元,不得在税前扣除;企业发生损失取得的保险赔款5万元应冲减损失金额,按照净损失在税前扣除。
2010年该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营业外支出=30-5+23.1=48.1(万元)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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