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试卷

X 查看更多试卷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由单选和多选组成)
在仲裁裁决已确认宇宙公司与彩虹公司的合同有效的情况下,法院能否判决宇宙公司与大地公司之间的合同有效为什么( )。

A.能
B.因为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该合同是否具备法定的有效要件,关于同一项目的两份合同只要都具备有效要件,可以同时有效,但只能履行其中一份合同
C.不能
D.因为不可能产生两份具有矛盾冲突的有效合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简答题

原告王、张夫妇能否取得房屋所有权为什么

正确答案

原告王、张夫妇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因为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已告成立,但双方当事人并未办理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因而该合同并不产生物权效力,王、张夫妇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解析

[解析]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且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一个合同即可宣告成立。但一个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则要看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即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得到法律肯定性评价的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本案中,被告陈某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未经所有人授权允许,擅自将房屋出售给王、张夫妇,属于非所有人非法处分他人财产的侵权行为。原告王某、张某夫妇在购买该房时并不知被告没有所有权,是善意的,但原、被告之间签订合同后,并没有到当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产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应当认定原告、被告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虽然成立,但属效力待定。并未产生转移房屋产权的法律效果。
  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法,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所有权。《民法通则》第72条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本身已属于无权处分合同,未得到权利人的事后追认,也未发生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所有权或处分权之情形,故属效力待定合同。而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是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故王、张夫妇无所有权。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场景(二) 甲公司与乙施工企业签订建筑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施工企业提供建材,货款6万元,乙企业向甲公司支付定金1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1.5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公司立即与生产厂家丙公司签订了购买合同。由于丙公司的资金短缺,无法保证向甲公司供货,致使乙施工企业未能及时收到建筑材料而造成2万元的损失。
根据场景(二),回答下列问题: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约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 )。

A.法定要素
B.主观要件
C.客观要件
D.法律要素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简答题

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该汽车又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因违章驾驶该汽车,致该汽车损坏。乙请求甲交付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正确答案

丙的质权有效成立。根据我国《物权法》第212条的规定可知,甲将该汽车又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符合质权成立的要件,且甲丙之间已完成了交付,因此,丙的质权有效成立。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2007年4月2日,王某与丁某约定:王某将一栋房屋出售给丁某,房价20万元。丁某支付房屋价款后,王某交付了房屋,但没有办理产权移转登记。丁某接收房屋作了装修,于2007年5月20日出租给叶某,租期为2年。2007年5月29日,王某因病去世,全部遗产由其子小王继承。小王于2007年6月将该房屋卖给杜某,并办理了所有权移转登记。关于小王和杜某间的房屋买卖,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交付标的物是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要件
B.小王须将所继承的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才能将其所有权转移给杜某
C.房屋所有权转移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D.该房屋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该房屋登记资料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买卖合同与物权变动的区别
[详解] 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35条),非买卖合同有效要件,A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29条和第31条规定,B项正确。根据《物权法》第14条,C项正确。《物权法》第18条规定了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登记资料查询、复制权,D项也正确。

百度题库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基础 > 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

  • 上一题
  • 1/5
  • 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