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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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上的要求。形式要件通常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但是如果( )时,便成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不具备这些形式要件,合同不能生效。
A.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将其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
B.当事人约定时
C.公证机关要求的时候
D.备案部门要求时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200万元债权,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200万元到期债权,现甲公司将其对乙公司的债权让与丙公司,并通知乙公司。经查,在债权让与前,甲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对此,下列分析中正确的有:
A.甲、丙间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乙时生效
B.甲、丙间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乙时对乙发生效力
C.乙得以其对甲的债权向丙主张债的抵销
D.乙得对丙主张被让与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权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债权让与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题中,甲、丙间的债权让与协议,自通知乙时对乙发生效力,B选项正确。然而就债权让与协议本身的效力,则不以通知债务人为其生效要件,而是自协议成立时即生效,故A选项错误。根据《合同法》第83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本题中,债务人乙对甲亦享有到期债权,故乙可对受让人丙主张债的抵销,C选项正确。根据《合同法》第82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本题中,甲对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乙对甲享有抗辩权,现甲对乙的债权转让给丙,故乙得对丙主张该抗辩权,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BCD。
甲、乙,乙、丙是2对好友。甲因要出国,遂决定将家中所养宠物犬一只送给乙。乙同意了,但因为要出差数日,便要甲喂养好该宠物犬,待自己回来后再牵走小狗。丙得知有人要送一只小狗给乙后,给乙打电话说,自己时间更充裕,养小狗更合适,乙表示同意。恰好甲也因事务繁忙,频催乙来牵走小狗,乙于是对甲说,自己的朋友丙会替自己来牵狗,乙并分别通知甲和丙在某地点见面。甲在牵狗前往约会地点的途中,小狗挣脱绳子跑掉,甲遍寻不见,只好悻悻回家。而丙在前来赴约路上发现该小狗,觉得甚可爱,遂径直牵回了家。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获得小狗所有权
B.丙获得小狗所有权
C.甲仍为小狗所有权人
D.对丙的交付为指示交付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是交付的形式和动产物权的转移方式。交付是基于法律行为让与动产所有权时,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所谓观念交付包括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三种,《物权法》第29条、第30条和第31条分别规定了三种观念交付。本案中甲对丙的交付不属于现实交付,因为构成交付必须有让与人的意思,受让人自行占有标的物的,不构成交付;同样也不构成指示交付,因为本案中乙作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不能就尚不拥有所有权的物进行让与。对于交付的效力,我国实行的是生效要件主义,即非经交付不产生动产物权让与的效力。《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让和动产质权的设立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结合上述全部规定,本题的逻辑思路应当是:甲与乙之间订立了赠与合同,但因尚未交付,动产所有权未发生变动。乙虽承诺将小狗送给丙,但乙处分的是尚未拥有的动产,因此乙对丙的赠与合同未生效。丙只能作为乙的代理人前去受领小狗,但由于小狗跑丢,使得让与人无法基于其让与的意思进行交付。因此,交付并未实际发生,丙也不能合法占有小狗,小狗所有权仍为其原所有人享有。C项是正确的。
(2005,12)甲公司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乙公司提出签订合同的条件并说明“如果乙公司在两个月内不提出异议即为同意”。乙公司看后对此保持沉默。两个月后,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 )。
A.成立
B.效力待定
C.成立但不能生效
D.不成立
正确答案
D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成立需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性质属意思表示,承诺是针对要约的意思表示。乙公司看后保持沉默,沉默即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进行意思表示。既然行为人无动于衷,那么沉默的法律意义受到法律严格控制,其仅在两种情形下才有意思表示的效力。一是法律有明文规定的,二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本题中显然不存在当事人的约定。所以只能从前者分析。在我国法律视野内,法律明文规定的沉默的效力,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1)积极的效力:①《合同法》第171条规定,试用买卖中试有期届满,买受人的沉默视为购买;②《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理而不作否认的,视为同意;③《担保法解释》第54条第2款规定,共同共有人明知个别共有人擅自将共有财产抵押而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同意。(2)消极的效力:①《合同法》第47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催告后,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②《合同法》第48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催告后,无权代理的被代理人沉默的,视为拒绝。除此之外,沉默不是具有意思的效力。
先期违约的构成要件是( )。
A.违约的时间必须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B.违约必须是对合同中自己不满意的条款的违反
C.违约的时间可以在合同履行完以后
D.违约在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的任何时间都可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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