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的类型
- 共865题
下列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B.预告解雇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C.当用人单位破产重整期间,可直接裁员
D.在用人单位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也可以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B
解析
裁员须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裁员;在用人单位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不能被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甲公司是某外国企业乙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企业。下列与甲企业相关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
B.甲公司雇佣中国职工,可以经批准后不签订劳动合同
C.乙公司可以分期缴纳出资
D.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我国法律对外资企业的管理规定。我国《外资企业法》和《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后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即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法定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只有经过批准后才可以采用其他责任形式,因此选项A错误;《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64条规定,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雇用职工,企业和职工双方应当依照中国的法律、法规签汀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订明雇用、辞退、报酬、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事项。选项B错误。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选项C正确。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外资企业为其他责任形式的,外国投资者对企业的责任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选项D正确。
2009年2月,下列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哪些人具备法定条件( )
A.赵女土于1995年1月到某公司工作,1999年2月辞职,2002年1月回到该公司工作
B.钱先生于1985年进入某国有企业工作。2006年3月,该企业改制成为私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年满50岁的钱先生与公司签定了三年期的劳动合同
C.孙女士于2000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技术开发工作,签定了为期三年、到期自动续期三年且续期次数不限的劳动合同。2009年1月,公司将孙女士提升为技术部副经理
D.李先生原为甲公司的资深业务员,于2008年2月被乙公司聘请担任市场开发经理,约定:先签定一年期合同,如果李先生于期满时提出请求,可以与公司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种类 [详解]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A项中赵女士曾辞职,此后又未能连续满十年,故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B项中钱先生在该国企连续工作超过了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故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C项中孙女士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经二次以上,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D项中双方经协商确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即可订立,故D项也符合题目要求。本题正确答案为BCD。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B.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D.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解除、工会的权利、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解析]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 38、56、34、30条的规定。 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56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有:( )
A.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劳动合同,为期一年,工作内容是甲安排乙在衣服中央带黄金交于广州某人
B.某公司招聘启示中称“拟招聘文秘人员3名”。3名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他们的实际工作是筛选砂石
C.用人单位甲与劳动者乙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保护条款
D.甲与乙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A、B项应入选。根据第21条规定可见试用期条款是任意条款,缺少不会导致合同无效。D项不选。C属于缺少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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