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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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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二人借贷纠纷案经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法院依协议制作了调解书后,由书记员小刘送达甲乙二人。甲签收了调解书,乙却反悔了,不肯在调解书上签字,小刘急了,说"白纸黑字,你怎么出尔反尔"说完经过一定的程序,将调解书留置送达在乙的住所。请问小刘的做法违反了调解的哪个原则

A.自愿原则
B.合法原则
C.及时原则
D.对等原则

正确答案

A

解析

参见《民事诉讼法》第85、8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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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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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有关送达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A.张丽和刘兵的离婚诉讼以调解结案,人民法院在送达调解书时,对张丽适用留置送达
B.A市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B市的张杰,其可委托B市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C.甲市C区人民法院欲将判决书送达赵宇,后得知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则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
D.受送达人钱小正在被劳动教养,则人民法院可通过其所在劳教所转交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送达的种类及其适用的情形
[详解] 《民诉意见》第84条规定,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第 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第82条规定,受送达人是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劳动教养单位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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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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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乙是夫妻,但因长期不和,甲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乙不愿意出庭,委托了特别授权的代理人丙来参加开庭审理。对于该案的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对于本案,法院应当进行调解
B.丙可以参加调解
C.乙应当亲自出庭参加诉讼
D.乙如果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庭,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离婚案件的调解与出庭[解析] 法条依据在于:《民诉意见》第 9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 《民诉意见》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调解案件时,当事人不能出庭的,经其特别授权,可由其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可由委托代理人签名。 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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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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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原告王某认为陪审员张某与被告具有亲属关系,因此提出回避申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审判长有权决定张某回避
B.法院院长有权决定张某回避
C.合议庭有权决定张某回避
D.审判委员会有权决定张某回避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回避制度
[解析]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其是否回避由本院审委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B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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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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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专属管辖的诉讼案件有:

A.因船舶原油泄漏造成污染的案件
B.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案件
C.因登记纠纷提起的案件
D.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的案件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专属管辖。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依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因船舶排放、泄漏、倾倒油类或其他有害物质,海上生产、作业或者拆船、修船作业造成海域污染损害提起的诉讼,由污染发生地、损害结果地、采取预防污染措施地海事法院管辖。故本题选项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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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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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与乙因合同纠纷发生争议,在人民法院何种行为前,甲公民作为原告可以提出撤诉申请

A.开庭审理
B.生效判决执行
C.判决作出后生效
D.宣布判决

正确答案

A,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可见,甲在宣判前包括开庭审理前、宣布判决前有权申请撤诉。由此可知AD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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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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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______。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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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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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甲市人民法院在审理被告人邹某故意伤害一案时,被害人刘某准备提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请求。在审理民事赔偿部分时,被告人邹某对被害人刘某提出的殴打刘某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合议庭认为邹某是否参与了殴打有待查实,此时法庭应当如何处理( )

A.宣布休庭,就有疑问的证据进行核实
B.要求刘某提供证据证明邹某参与殴打的事实
C.免除刘某的举证责任,直接认定该事实
D.建议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10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属为附带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中适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定。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1款的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须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皋的案件除外,故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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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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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据此以下几种情况法院需要裁定中止执行的有( )。

A.被执行人张某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他没有收入来源,同时在一次车祸中丧失了劳动能力
B.小王与小张合同纠纷二审做出支持小王上诉请求的判决后,小王申请强制执行,而小张则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D.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突然失去消息,下落不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这条规定,C选项虽然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但是根据题目无法判断该异议是否确有理由,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人的其他情形,执行适应能力因被执行人突然下落不明的这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待找到被执行人时执行程序便可恢复,因此,D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五)项的规定,在A选项的案情下,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这条规定,在小张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原生效判决并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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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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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张三与李四发生口角,结果张三的交通工具被李四泄愤而破坏,遂起诉要求其赔偿财产损失,法院审理判决赔偿生效后,张三认为自己不仅财产上受到损失,精神上也受到损害,于是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赔偿因该侵权行为导致的精神损害,则因为在民事诉讼领域法律保护该权利,对该精神损害应当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对甲的起诉应当受理
B.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被告在六个月内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C.老赵与自己的女儿因赡养费发生诉讼,法院审理后于2006年8月判决女儿每月要向其付赡养费600元,经过法定期限而生效。2007年1月,老赵因患心脏病,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
D.已逾诉讼时效期限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当事人应裁定驳回起诉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A错误,未在前诉中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判决生效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起诉精神损害赔偿,人民法院不应当受理;B错误,不受理是针对原告而言;C正确;D项中应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而非裁定驳回起诉,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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