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共1275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 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 C、董事D;董事正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 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 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 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C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 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 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 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A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事项中,属于公司解散事由的是( )。
A.A公司分立为B、C两个公司
B.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A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
C.公司连续亏损5年
D.A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解散事由。选项ABD均属于公司解散事由。选项D是公司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应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公司解散的事由之一。法律没有规定连续亏损属于公司解散的事由。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责包括( )。
A.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B.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C.执行股东会决议
D.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E.组织变更、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重点要分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职责。股东大会倾向于决定公司战略性的重大问题,董事会倾向于日常经营决策。
B、C、D都属于董事会职责。但是公司注册资本是不轻易变动的,要进行任何变更都需由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需进行相应变更登记。E也是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
A.检查公司的财务
B.对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C.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
D.负责召集召开股东会会议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D选项为董事会的职权。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 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关某坚决反对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关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关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正确答案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宏图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乙企业成为宏图公司惟一的股东,宏图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解析
暂无解析
北京某公司拟与德国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草拟了一份合营协议。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该协议中正确的约定是:
A.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B.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800万美元,德方出资 200万美元,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
C.双方约定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D.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且董事长由德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解析] 参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只能是有限责任公司,合营企业设立董事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外国合营者的出资不能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5%。合营企业设董事会,其人数组成由合营各方协商,在合同、章程中确定,并由合营各方委派和撤换。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决定合营企业的重大问题。因此,选项D正确。
刘某出资12万元设立了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存续期间,刘某的下列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决定用公司盈利再投资设立另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决定减少注册资本5万元
D.决定不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1)选项B:一个自然人(刘某)只能投资设立1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2)选项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万元(12-5=7万元);(3)选项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试比较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
正确答案
企业性质 法律规定
合伙企业 (1) 外部转让: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 内部转让: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3) 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 (1) 内部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
(2) 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中外合资企业 (1) 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以合营各方同意。
(2) 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3) 合营企业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额时,合营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解析
暂无解析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
(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正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
(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
(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
(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 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C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 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 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 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解析
暂无解析
光羊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照我国《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应当如何认定公司住所( )
A.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B.公司设立地
C.注册登记地
D.主要股东所在地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公司的住所
[解析] 《公司法》第10条规定,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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