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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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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签订了茶叶买卖合同,条件为CFR大连,买方甲公司投保了一切险,装船完毕后,承运人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甲公司收到货物后,发现货物串味,经鉴定串味是由于丙公司将茶叶与香料混放引起的。依据我国《海商法》和《海事特别程序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货物串味的损失应当由丙公司承担责任
B.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C.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损失后,就取得了向丙公司索赔的代位求偿权
D.保险公司赔偿了甲公司损失后,可以以甲公司的名义要求丙公司赔偿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国际海运保险 [讲解] 根据我国《海商法》第47条规定:“承运人在船舶开航前和开航当时,应当谨慎处理,使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并使货舱、冷藏舱、冷气舱和其他载货处所适于并能安全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因此,由于船舱不适货而造成的货物串味损失由承运人丙公司承担责任,所以A正确。货物串味异味险包括在一切险中,本案中买方甲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因此甲公司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B项正确。根据《海商法》第252条规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其所需要知道的情况,并尽力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故C正确。《海事特别程序法》第94条规定:“保险人行使代位请求赔偿权利时,被保险人未向造成保险事故的第三人提起诉讼的,保险人应当以自己的名义向该第三人提起诉讼。”因此,D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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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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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规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某一个具体犯罪,刑法分则条文只要没有明文规定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那么,这个罪的犯罪主体就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B.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双罚。制,也规定了单罚制。但是,单罚制只包括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情形,不包括只处罚单位的情形
C.甲某为进行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了腾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某以腾龙公司的名义大肆进行走私犯罪。该案应对腾龙公司判处罚金,对甲某判处刑罚
D.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有关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可以直接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根据单位犯罪的法定性特征,A选项是正确的。根据刑法分则和有关特别刑法、刑法修正案的规定,B选项也是正确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因此, C选项中甲某的行为应以自然人犯罪论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D选项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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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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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 )。

A.可以
B.不可以
C.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可以
D.经公司登记机关认可后可以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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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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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召开临时会议的条件是( )。

A.代表2/3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B.由出资最多的股东提议召开
C.1/3以上的董事提议召开
D.代表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
E.1/3以上的监事提议召开

正确答案

C,D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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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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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以下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A.监事会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1/3
B.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副主席
C.监事的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最长不得超过3年
D.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请求召开监事会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解析] 依《公司法》第118条第1、 2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所以A选项正确。
依第118条第3款规定:“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可知,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均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所以B选项不正确。
依第118条第5款规定,《公司法》第53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第53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由此可知,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不是最长不得超过3年,所以C选项不正确。
依第120条第1款规定,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可知,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其他主体不能提议召开,所以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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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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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刘某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高某承担
B.甲工厂独自承担
C.乙工厂独自承担
D.甲工厂和乙工厂共同承担大部分损失,其余由刘某的监护人承担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共同过错、混合过错[解析] 高某犯规撞倒李某,李某压伤扬外观众刘某,李某无过错,高某亦不能预料到此种损害结果,因此高某也无过错。甲工厂、乙工厂作为比赛组织者负有维护赛场秩序的责任,因未能维护赛场秩序致观众受到损害,其有过错。《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132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在没有法律特别规定的特别情形下,而且由于其中有当事人有过错,因而李某和高某不承担责任(也没有公平责任的适用),甲工厂、乙工厂应当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刘某作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当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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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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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公司申请其首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交易,下列选项哪一项不符合《证券法》中规定的公司债券上市的法定条件

A.该债券的期限为1年
B.该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为6000万元
C.该公司的净资产额为1.5亿元,债券发行额为6000万元
D.该公司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刚好可以支付公司债券10个月的利息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公司债券上市
[解析] 《证券法》第57条规定:“公司申请其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二)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主)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故 AB项符合条件。《证券法》第16条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二)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C项累计债券总额等于公司净资产的40%,不超过40%。因此C项符合条件,D项不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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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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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北京某公司拟与美国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草拟了一份合营协议。依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该协议中不正确的约定是:

A.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
B.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为 10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800万,美方出资200万,双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损失
C.双方约定合营企业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有关合营企业的重大事项均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D.双方约定,合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且董事长由美方担任,副董事长由中方担任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组织形式、注册资本
[解析] 选项A中,依合资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应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 B中,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应不低于25%,而本例中低于 25%;选项C中,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习•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有权决定合营企业的一切重大问题;依《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4条的规定,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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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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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成立后,其发起人A公司抽逃出资300万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对A公司可以采取的处罚有( )

A.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B.处以30万元的罚款
C.构成犯罪的,可以并处或者单处30万元的罚金
D.对A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判处刑罚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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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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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__。

A.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B.董事的任期由股东会决定,每届任期3年
C.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D.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百度题库 > 中级会计师 > 中级经济法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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