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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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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在本案中丁、戊是否可以用劳务出资( )。

A.可以
B.不可以
C.经其他股东同意后可以
D.经公司登记机关认可后可以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第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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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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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单位犯罪规定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对于某一个具体犯罪,刑法分则条文只要没有明文规定该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那么,这个罪的犯罪主体就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B.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我国刑法既规定了双罚。制,也规定了单罚制。但是,单罚制只包括处罚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情形,不包括只处罚单位的情形
C.甲某为进行走私成品油犯罪活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了腾龙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甲某以腾龙公司的名义大肆进行走私犯罪。该案应对腾龙公司判处罚金,对甲某判处刑罚
D.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有关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可以直接追究其直接责任人员或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根据单位犯罪的法定性特征,A选项是正确的。根据刑法分则和有关特别刑法、刑法修正案的规定,B选项也是正确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得以单位犯罪论处。因此, C选项中甲某的行为应以自然人犯罪论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D选项也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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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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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开发行新股,在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新股的方案中,哪一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B.该公司自行决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委托某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公司自行收取股款
D.该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发行股票的种类,所以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曾经规定溢价发行股票的,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4年《公司法》修订后,将该规定删去,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溢价发行股票,所以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35条规定,公司增发新股,适用第88条、第89条规定,即公开发行股份的,应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由银行代收股款,所以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新增股份有优先购买权,未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第134条规定公司有权决定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和数额,因此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所以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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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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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
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
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7个股东不承担责任
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股东资格的确定、公司债务的承担、公司人格否定 依据《公司法》第7条第1款规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公司即成立,出资不实会带来一定的责任,但不影响股东地位。由于有限公司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当出现资不抵债时,甲必须补齐出资额,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所以A、C项正确。《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弥补亏损方案的决议权,因此,B项也正确。甲的声明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对内也不形成效力,对外更无对抗力,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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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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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国有独资公司与其他类型的公司相比,特殊性表现在( )。

A.承担有限责任
B.股东可以只有一个
C.可以经营一些特许行业、从事特许产品的生产
D.不设立股东会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相比,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特征包括:①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来行使股东会的职权;③国有独资公司适用公司法的特别规定;④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产生的方式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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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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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

A.被依法宣告破产
B.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C.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D.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发生前述情形时,要在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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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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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湘东船运有限公司共8个股东,除股东甲外,其余股东都已足额出资。某次股东会上,7个股东一致表决同意因甲未实际缴付出资而不能参与当年公司利润分配。3个月后该公司船只燃油泄漏,造成沿海养殖户巨大损失,公司的全部资产不足以赔偿。甲向其他7个股东声明:自己未出资,也未参与分配,实际上不是股东,公司的债权债务与己无关。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虽然没有实际缴付出资,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
B.其他股东决议不给甲分配当年公司利润是符合公司法的
C.就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债务部分,只应由甲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他7个股东不承担责任
D.甲的声明对内具有效力,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义务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28条规定,不履行出资义务不会当然导致股东身份的丧失或不能取得,A项正确,D项错误;对于股东不履行出资义务导致的公司资产缺口,只应由不履行义务的股东在差额范围内填补,其他股东不承担责任,C项正确。根据《公司法》第167条第4款、第35条规定,甲本来就不应获得当年公司利润,B项正确。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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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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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2)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3)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4)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G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1/2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C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2)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3)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7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3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
(4)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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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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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有股东5人,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是自然人股东,各持有公司2万元的股份,甲企业是法人股东,持有公司 12万元的股份。 刘某欲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书面通知关某、张某、赵某和甲企业,关某不同意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张某、赵某同意刘某转让,甲企业收到刘某的书面通知后迟迟不作出答复,直至两个月后通知刘某不同意转让。张某、赵某都向刘某主张优先购买权,但是购买的比例协商不成。 张某和赵某提出的购买条件低于乙企业,甲企业拒绝购买刘某的股份,刘某遂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关某坚决反对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刘某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关某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公司拒绝购买,关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购买自己的股份、法院判决关某败诉。张某决定出国定居,在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公司后来经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降低至8万元,并且办理了变更登记。由于公司经营困难,关某、赵某和甲企业均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 根据《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宏图有限责任公司能否继续存在为什么

正确答案

宏图有限责任公司不能继续存在。《公司法》修订后确立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地位,但是同时对一人公司设置了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严格的限制。《公司法》第59条第1款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该条规定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比一般有限责任公司高,必须为10万元,本题中宏图公司的注册资本已降低至8万元,不符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各股东将股份转让给乙企业后,乙企业成为宏图公司惟一的股东,宏图公司不能继续存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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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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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本题下称“股份公司”)是一家于2004年8月在上梅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该公司董事会于200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该次会议召开的情况以及讨论的有关问题如下:(1) 股份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出席该次会议的董事有董事A、董事B、董事C、董事D;董事E因出国考察不能出席会议;董事F因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并表决;董事G因病不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会秘书H代为出席并表决。(2)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做出决定,将就下列事项提交该次会议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增加2名独立董事;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3) 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同意,聘任张某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决定给予张某年薪10万元;董事会会议讨论通过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表决时,除董事B反对外,其他均表示同意。(4) 该次董事会会议记录,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后存档。
要求:(1) 根据本题要点(1)所提示的内容,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董事F和董事C委托他人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是否有效并分别说明理由。
(2) 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有关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
(3) 根据本题要点(3)所提示的内容,董事会通过的两项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4) 指出本题要点(4)的不规范之处,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A) 首先,出席该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须有A/B以上,即可举行。其次,董事F电话委托董事A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有关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再次,董事G委托董事会秘书H出席董事会会议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只能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而不能委托董事之外的人代为出席。
  (B) 股份公司与本公司市场部的项目经理李某签订的一份将公司的一项重要业务委托李某负责管理的合同提交股东大会并以普通决议通过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项内容应当以特别决议通过。
  (C) 首先,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董事讨论并一致通过的聘任财务负责人并决定其报酬的决议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该决议事项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的内容。其次,批准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的方案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公司董事由G人组成,董事B反对该事项后,实际只有C名董事同意,未超过全体董事的半数。(D) 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的会议记录有两处不规范。首先,该会议记录应当有会议记录员的签名;其次,该次会议记录无须列席会议的监事签名。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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