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 共1275题
王某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为某律师给王某提供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有( )
A.只有王某一个自然人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B.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D.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修订前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例外),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专门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认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所以A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根据该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最低限额,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修订前要求设立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修订后只要求有公司住所,所以D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修订前第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修订后的《公司法》第 8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名称中标明“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名称中标明“股份公司”,所以 C选项不正确。
张某有200万元资金,打算在烟台投资设立一家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左右的餐饮企业。关于如何设立与管理企业,如张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注册资本不能低于50万元
B.可以再参股其他有限公司
C.只能由张某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
D.可以再投资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6月5日,1988年7月21日出生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小龙,因寰宇公司的公交车司机张某紧急刹车而受伤,花去若干医疗费。2006年2月小龙伤愈继续上学,写了授权委托书给其父李某,让他代理其提起诉讼。李某以正当的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于2006年3月对寰宇公司及其司机张某提起了诉讼,要求寰宇公司和张某承担违约责任。在诉讼进行中,李某将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改为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2.8万元。本案被告在答辩中认为,司机紧急刹车是因为行人陈某违章过路引起,责任应当由陈某承担,因此要求追加陈某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详解] 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1款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而非选项A中的50万元。根据《公司法》第59条第2款的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其他有限公司并不受限制,只是不得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根据《公司法》第13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这是公司法总则的规定,也适用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选项C将法定代表人限定为张某本人,是错误的。综上,本题应选B。
下列哪些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
A.某国有独资公司
B.2名股东、规模较小的某有限责任公司
C.某一人公司
D.注册资本额为3万元的某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公司法》第62条、第67条的规定,一人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这两类公司不设股东会的原因是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不需设股东会,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在2人以上,都须设股东会(但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要注意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方面的不同规定),所以只有AC选项正确。
下列属于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B.国有独资公司
C.两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五条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都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A、B两项正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以,D项正确。故选A、B、D。
王某欲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为某律师给王某提供的法律意见,正确的有( )
A.只有王某一个自然人不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B.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C.公司的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D.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
《公司法》修订前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法律不承认一人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是例外),修订后的《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专门规定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承认了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所以A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根据该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必须达到法定最低限额,所以B选项正确。《公司法》修订前要求设立公司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法》修订后只要求有公司住所,所以D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修订前第9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字样,修订后的《公司法》第 8条规定:“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根据该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在名称中标明“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名称中标明“股份公司”,所以 C选项不正确。
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下列内容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
A.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B.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并且一次缴清
C.一个自然人不能同时投资设立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D.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下列有关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错误的是( )。
A.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由一个法人设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可以分期缴付出资
C.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股东会
D.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之处的有( )。
A.关于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
B.关于股东出资可否分期缴付的规定
C.关于年终财务报告是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规定
D.关于股东是否承担有限责任的规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规定。《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高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CD中涉及的事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是相同的。
张某欲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为( )
A.10万元
B.5万元
C.3万元
D.15万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
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王某、杨某等人于2006年1月1日设立的。王某持有公司的200股,杨某持有300股。杨某经过董事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的董事长,王某成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之后,公司发生了如下事实:
(1)王某在2006年3月2日将所持新天公司的 40股股份转让给了杨某。
(2)公司于2006年4月6日,利用公司资金设立了两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友田有限责任公司和谊天有限责任公司。
(3)友田公司为履行合同义务,交付给交易对方高某一张面额为5万元的银行汇票。该汇票被高某涂改成面额为15万元后转让给了肖某。肖某在被拒绝承兑后向友田公司追偿,友田公司由于财务紧张无法支出该笔金额。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将其股份部分转让给杨某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2)公司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是否有效
(3)友田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的金额为多少
(4)肖某可否在友田公司无法支付的情况下,以其为新灭公司下设的一人公司为由直接向新天公司要求支付
正确答案
(1)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第 142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王莱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为高级管理人员,其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 (<25%),在这方面是符合规定的。但同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所以王某作为发起人其所持有的股份在2007年1月1日之前是不得转让的。
(2)有效。根据(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所以,新天公司是可以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同时法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法人设立一人公司没有数量上的限制,所以新天公司设立两个一人公司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3)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在票据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所以友田公司只对 5万元的款项负责。
(4)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应当以其本身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除非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即新天公司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新天公司应当对友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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