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
- 共529题
如果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完之后,据以执行的仲裁裁决被依法撤销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执行法院可依当事人申请,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B.人民法院不应当进行执行回转
C.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仲裁委员会的新裁决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D.人民法院不应当依职权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
正确答案
A,D
解析
[考点] 执行回转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
《民诉意见》第275条:法律规定由人民去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执行完毕后,该法聿文书被有关机关依法撤销的,经当事人申请,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由此可见,对于仲裁裁决,可以适用执行回转,但是应当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因此AD项是正确的。
我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某外国仲裁机构裁决。后该外国仲裁机构根据此仲裁条款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作出仲裁裁决,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该判决如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可以通过下列何种方式提出申请:
A.由该外国仲裁机构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B.由乙公司向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C.由乙公司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申请
D.由乙公司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她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正确答案
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办理。”
韦某被某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宣判后,韦某不服提出上诉,但其后又要撤回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如果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
B.如果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准许
C.不论在上诉期限内还是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的,第二审人民法院都应进行审查
D.第二审人民法院应与人民检察院协商,以确定是否准许撤回上诉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撤回上诉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8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限内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准许。故本题A项正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39条的规定,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准许。故本题B项正确。
2005年1月,商某因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程某的父亲程父对商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下列陈述中,哪些属于在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程父依法享有的权利 ( )
A.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物质损失
B.参加法庭调查,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事实和证据作出陈述和发表意见,参加法庭辩论
C.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或者与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自行和解
D.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尚未发牛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上诉,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出申诉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权利。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比较广泛的诉讼权利,但这些权利多是与附带民事诉讼相关的,对于刑事诉讼部分,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并没有实质的权利。所以,D选项笼统地说对判决和裁定提出上诉或申诉是不正确的,应当是对判决和裁定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或申诉。
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进行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甲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二审进行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撤回上诉。关于甲公司撤回上诉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只能在二审法院第一次开庭前申请撤回上诉
B.如果法院发现一审判决确有错误,应当裁定不准许甲公司撤回上诉
C.如果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二审程序即告终结,一审法院的裁判发生法律效力
D.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后,如果甲公司反悔,且未过上诉期间,仍可以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90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因此,正确答案是BC。
题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申请再审的,应当在何时提出申请?
A.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1年内
B.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1年内
C.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的2年内
D.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2年内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再审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但是再审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据此,本题答案为C。值得注意的是,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一条进行了修改,修改决定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此后应当适用新的民事诉讼法。
(五) 李大民(男)与张小丽(女)于1998年登记结婚。1999年张小丽由于做生意亏损、夫妻感情恶化等原因,患精神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000年2月,李大民向某市河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与张小丽离婚。张小丽的母亲马雨霞作为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请回答以下97-100题。 假设二审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张小丽的精神病治愈,她认为判决存在错误,准备申请再审,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她的何种请求法院不得再审?
A.请求撤销离婚判决
B.请求改变一、二审判决中已经作出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请求分割一、二审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D.提出不同意马雨霞的代理行为,请求撤销一审和二审判决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3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因此,选项A是应选选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9条 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选项B表述的当事人请求可以申请再审;选项B不是应选选项,选项C是应选选项;根据前述《民事诉讼法》第183条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张小丽的再审理由不成立。选项D是应选选项。
案情:老方创作的纪实小说《村支书的苦与乐》,以某县吴村村支部书记吴某为原型进行创作,其中描述了他与村霸林申(以林甲为原型)之间斗智斗勇的冲突场面。小说在《山南海北》杂志发表后,林甲认为小说将村支书作为正义的化身进行描述,将自己作为“村霸”进行刻画,侵犯其名誉权。林甲起诉老方,请求赔偿经济损失2万元并赔礼道歉。
法院受理本案后,追加杂志社为共同被告。由于林甲死亡,法院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其后又准许林乙将请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变更为3万元。一审过程中,被告提出了当地镇党委处理林甲相关问题的决定(档案材料)作为证据,证明小说的描述有事实根据。一审判决认为,镇党委办公室虽然给老方提供了处理决定(档案材料),但并未明确同意可据此创作小说,故该材料不能作为证据;同时认为,杂志社编辑与作家老方和林甲虽不认识,难以核实有关事实,但也不能免除侵权责任,故认定老方和杂志社构成侵权,判决赔偿经济损失3万元,并在《山南海北》上刊登小说情节失实的声明以消除影响。判决未涉及赔礼道歉的问题。
林乙、老方和杂志社均提出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书面审查,未接触当事人,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一审法院经过重审,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双方当事人均未再提出上诉。老方和杂志社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了赔偿义务,但拒绝赔礼道歉。
问题:
1.林甲起诉后能否申请法院责令杂志社停止本期的发行依据何在
正确答案
不应当追加被告,法院应根据原告的起诉确定被告;林乙作为继承人有权承担林甲的诉讼权利义务,法院变更为原告是正确的;林乙有权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法院应予准许。
解析
[考点]追加当事人;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承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6条的规定,本案中,林甲只起诉了老方,而未起诉杂志社,因此法院主动将杂志社追加为被告是不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6条第1款和《民诉意见》第4J4条规定,法院在林甲死亡时,变更其子林乙为原告的做法是合适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所以,林乙有权对诉讼请求进行变更,法院应予准许。
张某与李某系邻居,李某是经营电器的老板。张某为给年迈的老母治病,向李某借款 2000元,约定还款期限是1年。但期满后张某未能如约还款,李某多次请求张某还款未果。起初,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而后又否认这笔借款。一日,双方因还款发生争执,张某把李某打成重伤,并将几台家电砸坏。另外,张某的一个朋友王某也打了李某。事后,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并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因对李某的伤害情节比较轻微,受到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给李某造成的损失如下:(1)医疗费、住院费;(2)李妻因护理而误工的工资、奖金;(3)李某受伤导致全家担惊受怕的精神损失费;(4)李某因1个月不能经营家电而造成的损失;(5)几台家电的损失5000元;(6)此前欠李某的债务2000元。李某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时,刑事判决部分已经发生效力,若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法院应如何处理:
A.直接在二审中处理刑事部分
B.只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
C.对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
D.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刑诉法解释》第262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抗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一审判决或者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由此可知,C、D两项正确。既然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效力,就必须按照审判监督的有关规定提起审判监督程序,而不能直接改判。A项错误。由于附带民事诉讼以刑事诉讼为前提,二审又实行全面审理原则,所以,不能只处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B项错误。
李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与王某离婚。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两人感情基础尚好,因而判决不予离婚,根据上述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由于无新情况、新理由,因此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B.李某以有新情况、新理由为由,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又起诉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C.李某尽管有新情况、新理由,但由于是在判决生效6个月内起诉的,因此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D.李某尽管无新情况、新理由,仍然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又起诉,人民法院未予受理
正确答案
B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11条:人民法院对符合本法第108条的起诉,必须受理;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7)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诉意见》第150条: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的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7)规定的条件的限制。 以上法条是对离婚案件起诉的特殊规定,请仔细理解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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