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
- 共529题
某农药厂因排放污水,给附近农民造成很大损失。陈某等十几名农民共同向法院起诉要求农药厂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发出公告,通知受害农民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登记。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公告期限最少不得少于30日
B.向人民法院登记的当事人若不能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则法院不予登记,当事人不能参加诉讼,但可以另行起诉
C.法律的判决只能在登记的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当事人不能直接适用该判决
D.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应当另行作出判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代表人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裁定。”《民诉法意见》第63条规定:“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确定,最少不得少于30日。”第64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的当事人,应证明其与对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和所受到的损害。证明不了的,不予登记,当事人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的裁判在登记的范围内执行。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认定其请求成立的,裁定适用人民法院已作出的裁决、裁定。”
关于行政诉讼审判长的回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上级法院决定
B.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C.审判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D.陪审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 回避是一项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有关于回避制度和程序的规定。它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执法人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应当退出对案件的调查和处理。行政诉讼法对回避程序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根据这一规定的原则,实施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回避,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的回避,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下列关于简易程序的审理和判决的说法中,哪些是错误的( )
A.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同时到庭的,可以直接开庭进行调解,调解前不必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
B.劳务合同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除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以外,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C.如果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可以转为普通程序,此时,审理期限应当从转化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D.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考点] 简易程序的审理与判决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因此,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定》第14条第1款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 (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 (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因此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170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的次日起计算,因此,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规定》第32条第(三)项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认定事实或者判决理由部分可以适当简化:……”(三)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没有争议或者争议不大的。”选项D正确。故本题选AC。
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A.法院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
B.马雨霞代张小丽作出了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C.应马雨霞的要求,法院根据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
D.本案调解达成离婚协议,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和判决书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离婚案件的调解[解析] 《民诉意见》第91、9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人双方同意后,可以迳行调解。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坚持不愿调解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但不应久调不决。因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所以选项A中法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对案件主动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民诉意见》第9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因此本案中张小丽的法定代理人张雨霞可以代张小丽作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选项B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张雨霞作为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因此选项C符合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89、90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八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是本案中达成的调解协议同意离婚的协议,因此应该根据第89条的规定,制作调解书。选项D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B县人民法院受理王强诉周春海名誉侵权纠纷一案,判决周春海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赔偿王强二万元,并在《A市日报》登报赔礼道歉。周春海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送达后,周春海向王强交付了二万元赔偿款,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王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催促周春海履行判决,但周拒绝赔礼道歉。本案应由哪个法院负责执行( )
A.B县人民法院
B.A市中级人民法院
C.A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B县人民法院执行
D.既可以由B县人民法院负责执行,也可以由 A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王强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
正确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执行制度,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第1款、第207条第2款、第211条、第 231条、第232条规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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