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事诉讼
- 共529题
在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被申请执行人以下列哪些理由申请不予执行,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A.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执行过程中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对抗执行的
B.被申请执行人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以同样的理由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
C.据以作出仲裁裁决书的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是被胁迫做出的
D.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接受贿赂并有证据证明的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仲裁裁决的执行
[详解] 根据《仲裁法解释》第27条第1款,当事人在仲裁程序中未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在仲裁裁决作出后以仲裁协议无效为由主张撤销仲裁裁决或者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错。
《仲裁法解释》第28条:当事人请求不予执行仲裁调解书或者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和解协议作出的仲裁裁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C错。
《仲裁法解释》第26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驳回后,又在执行程序中以相同理由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B错。
根据《仲裁法》第63条,《民事诉讼法》第 213条2款6项: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被执行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不予执行。D正确。
某大学4名师生联名起诉甲公司污染某条大河,请求判决甲公司出资治理该河流的污染。起诉者除列了4名师生外,还列了该河流中的某著名岛屿作为原告,法院没有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符合法律规定( )。
A.只有自然人和法人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B.本案当事人不适格
C.本案属于侵权诉讼,被污染河段流经地区的法院均有管辖权
D.本案起诉属于公益诉讼,现行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暂无解析
对于下列哪些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驳回起诉( )
A.甲起诉乙支付拖欠的货款3万元,但已超过诉讼时效
B.甲公司起诉乙公司支付房租20万元,但乙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
C.甲起诉乙离婚,诉讼过程中撒诉,两个月后甲再次起诉离婚,但没有提出新情况、新理由
D.甲、乙曾同居数年,乙曾经书面允诺送甲一辆价值10万元以上的汽车,但一直未履行承诺,甲起诉乙请求给付汽车
正确答案
B,C
解析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因此选项A中法院应该受理甲的起诉,不应选。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的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B选项中乙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已经不具备主体资格,不符合起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B选项正确。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的规定,当事人撤诉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裁定不子受理,C选项符合该法条规定,应选。D选项中,甲、乙之间存在赠与合同关系,该合同合法有效,作为受赠人的甲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合同,其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应该予以受理,所以D项不应选。本题答案为BC。
个体工商户王某因违章经营,被某市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王某不服,向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起复议,经复议维持原处理决定。王某因营业执照被扣,损失数万元。现在王某准备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什么()
A.王某只应以作出原处理决定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
B.因复议机构维持了原处理决定,王某既可以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也可以以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被告,也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
C.王某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附带请求行政赔偿
D.本案属于两个不同诉的合并,一个是行政诉讼,一个是民事诉讼,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本题考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参见《行政诉讼法》第25条2款规定的内容。
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刘永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1992年,刘稳就此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2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1998年,刘稳因身体不好,医疗费增多,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刘永增加赡养费。请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拘传刘永到庭
D.如拘传不到刘永,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延期审理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拘传的适用条件:第一,拘传的对象是必须到庭的被告(《民诉意见》第112条):(1)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2)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3)对必须到人民法院接受询问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也视为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第二,必须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第三,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本案中没有表明是经过两次传票传唤,故第一次未到庭的,应延期审理,再用传票传唤,如果还不到庭的,才可以拘传。故A项应选。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