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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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下列的纠纷问题的解决,不适用于《合同法》的有( )。
A.某施工单位与张某之间的劳动合同
B.张某与其养子女之间的抚养协议
C.某施工单位与某租赁公司之间的设备租赁合同
D.某施工单位与某银行之间的借款合同
E.某施工单位与某科研机构之间的技术服务合同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我国《海商法》关于海事赌偿责任限制的规定不适用于( )
A.对救助款项的请求
B.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C.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D.船舶所有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海商法》第208条:"本章规定不适用于下列各项:(一)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四)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五)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的受雇人提出的赔偿请求,根据调整劳务合同的法律,船舶所有人或者救助人对该类赔偿请求无权限制赔偿责任,或者该项法律作了高于本章规定的赔偿限额的规定。"所以全选。
劳务分包合同中,工程承包人的义务包括( )。
A.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B.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C.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D.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
E.对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李某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如用人单位不履行该调解协议,李某可就()事项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A.支付经济赔偿金
B.支付拖欠劳动报酬
C.承租单位宿舍
D.支付工伤医疗费
E.补偿书面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A, B, D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用人单位经济困难的
C.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正确答案
A,C,D,E
解析
暂无解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工作内容是( )。
A.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B.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C.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D.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E.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王某所签订的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A.劳动合同
B.借款合同
C.劳务分包合同
D.房屋租赁合同
正确答案
A
解析
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指我国合同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受合同法调整,现行合同法只调整一部分合同,即狭义的合同。狭义的合同是指债权合同,即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关系的协议。广义的合同是指两个以上的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不受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有:(1)有身份关系合同;(2)有关政府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政合同;(3)劳动合同;(4)政府协议。故应选A项。
甲、乙、丙分别于2006年11月与A公司签订了劳动培训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了纠纷,甲、乙于2007年9月向黄河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合同无效,要求被告A公司返还甲、乙各自所交的保证金2万元,退还所交学费及各种其他费用1万元,并要求赔偿损失3万元。某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追加丙为共同原告,经过法庭调查以及双方当事人当庭辩论,在当庭合议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合同无效,并判令被告分别返还三原告保证金各2万元,学费及其他费用各1万5千元。
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中级人民法院将三原告作为上诉人,A公司作为被上诉人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审理中,甲、乙、丙认为A公司在其广告宣传中擅自使用他们三人的照片,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请求赔偿精神损失5万元。二审法院对此与上诉请求进行合并审理,并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被告因擅自使用甲、乙、丙的照片,向三人各赔偿4000元精神损失。
判决生效后,A公司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请指出一审法院在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答案及详解] ①一审法院追加丙为共同原告是错误的。本案中,甲、乙、丙分别与A公司订立劳务培训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普通共同诉讼。根据《民诉意见》第57条的规定,只有必要共同诉讼的当事人,法院才可以追加,必要共同诉讼的原告具有选择是否参加共同诉讼的权利。但是本题中甲、乙、丙属于普通共同诉讼人,法院不可以依职权直接追加丙为共同当事人,丙没有起诉不能被迫加。
②一审法院当庭合议是错误的。公开审判虽然是案件审理的原则,但是公开审判不包括当庭合议,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公开审判,秘密合议,对案件进行合议应当休庭进行。
解析
[考点] 普通共同诉讼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据此以下几种情况法院需要裁定中止执行的有( )。
A.被执行人张某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他没有收入来源,同时在一次车祸中丧失了劳动能力
B.小王与小张合同纠纷二审做出支持小王上诉请求的判决后,小王申请强制执行,而小张则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C.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D.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突然失去消息,下落不明
正确答案
D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根据这条规定,C选项虽然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了异议,但是根据题目无法判断该异议是否确有理由,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D选项属于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人的其他情形,执行适应能力因被执行人突然下落不明的这种特殊情况的发生而暂时停止,待找到被执行人时执行程序便可恢复,因此,D选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根据第(五)项的规定,在A选项的案情下,人民法院应当终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根据这条规定,在小张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期间,原生效判决并不停止执行。
某市区一企业2004年10月实际缴纳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35万元,营业税 24万元,其中,该企业开设的零售商店缴纳营业税为13万元,当年该商店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的 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过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允许其3年内免征教育费附加,该企业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 )。
A.0.96万元
B.1.92万元
C.2.88万元
D.4.80万元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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