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 共2137题
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 )。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赠与合同
D.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合同的性质,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必然负有原物返还的义务。
工程保险的“保险期间”具体是指( )。
A.从保险合同签订到保险合同结束的期间
B.从保险合同生效到保险合同终止的期间
C.从保险合同起草到保险合同终止的期间
D.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合同停止的期间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甲机械设备租货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一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租赁使用甲公司所有的混凝土搅拌车5辆,租金每日1 000元,每月1日支付上月租金,乙公司承建的某工程项目竣工时合同终止。
对于上述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此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此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此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此合同属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关于房屋租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将房屋提供给他人从事经营活动属于房屋租赁
B.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导致租赁合同的终止属于自然终止
C.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转租并获得收益
D.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房屋修缮责任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监理合同中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 )d的准备工作时间。
A.14
B.21
C.42
D.84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中,( )原则是民事活动的最重要的基本原则。
A.平等、自愿
B.公平、诚实信用
C.遵守法律、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D.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平等是自愿原则的前提和基础,自愿原则也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自愿原则的重要性更加突出。首先,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公平地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或者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法定和约定的各项义务;最后,在合同法律关系终止后,当事人也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和保密等合同后的义务。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9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而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上述质量事故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由谁提出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哪些工作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谁提出
正确答案
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所以应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其由甲承包单位提出,要经原设计单位签认。
(2)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完成的工作:
1)要求施工单位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审核签认。
2)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3)对技术处理结果组织检查、验收、签认。
4)要求事故单位编写事故处理报告。
5)签发工程复工令。
(3)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
解析
暂无解析
李强口头约定以每年6万元的租金将自己所有的房屋出租给吴恒使用,期限至吴恒去世为止。房屋出租两年后,吴恒经李强同意,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共花费5万元。某天晚上,该房屋的窗户玻璃被人砸碎,未抓获肇事者。李强拒绝维修,吴恒就自行维修并花费5000元。现李强和吴恒发生了纠纷,均欲解除合同,但就如何解除,意见未达成一致。
该租赁合同是______。
A.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B.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C.附始期的合同
D.附终期的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终期,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终止的期限。本案中口头约定期限至吴恒去世为止,故为附终期的合同。
甲为乙公司业务员,负责某小区的订奶业务多年,每月月底在小区摆摊,更新订奶户并收取下月订奶款。2013年5月29日,甲从乙公司辞职。5月30日,甲仍照常前往小区摆摊收取订奶款。订奶户不知内情,照例交款,甲亦如常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之后甲携款离开,下落不明。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与乙公司无关,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B.甲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后,再向甲追偿
C.甲的行为构成狭义无权代理,应由甲向订奶户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D.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应由乙公司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对被代理人)有效。
下列期限中为不确定终止期限的是: ( )
A.合同在3个月后失效
B.房屋于10月1日完工后半个月内交付
C.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
D.农历立春日后10天内交货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不确定期限的理解问题。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其期限特征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所谓不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的发生虽已确定,但其发生时期不确定。本题中,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为不确定期限。船舶到港是肯定的,但船舶何时到港是不确定的。其他选项中所附的期限均为确定期限。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