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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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按照合同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 )时起转移。
A.合同成立
B.合同终止
C.财产交付
D.合同有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C。
甲机械设备租赁公司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一份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规定:乙公司租赁使用甲公司所有的混凝土搅拌车5辆,租金每日1000元,每月1日支付上月租金,乙公司承建的某工程项目竣工时合同终止。对于此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此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B.此合同属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C.此合同属于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D.此合同属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如果前述甲、乙两厂签订了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甲厂许可乙厂在中国内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是1年。在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甲厂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人甲厂自己也可以使用。1年时间很快过去,乙厂生产的电冰箱销售情况没有明显的好转。因此,乙厂要求与甲厂续签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甲厂许可乙厂在中国内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是2年。在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甲厂不可以许可他人使用,但是注册商标人甲厂自己可以使用。2年时间也很快过去,乙厂生产的电冰箱销售情况仍然一般。于是,乙厂再次要求与甲厂续签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合同约定,甲厂许可乙厂在中国内地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有效期限是2年。在约定的时间、地域范围内,甲厂不可以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人甲厂自己也不可以使用。又过2年后,乙厂的产品在市场上开始吸引了一些消费者,销售量逐渐攀升。就甲、乙两厂先后签订三份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类别,不正确的说法有( )
A.第一份合同为一般使用许可合同
B.第二份合同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
C.第三份合同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
D.第二份合同为排他使用许可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涉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别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标法》第40条规定的商标使用许可包括以下三类:(1)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3)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由此可见,在不同种类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关系中,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权利义务是不同的,在独占使用许可关系中,被许可人的权利最大,许可人的权利受限制也越大。结合以上规定分析可知,甲、乙之间的第一份合同为一般使用许可合同,第二份合同为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第三份合同为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所以,ACD说法正确,B项错误。 许可使用与转让的比较,二者的相同点:首先,转让的对象和许可的对象一样,即为注,册商标。其次,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转让和许可都要求采用书面的形式。二者的不同点:首先,程序要求不同。注册商标的转让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由商标局审查核准是否允许转让,核准转让的注册商标还应依法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受让方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许可使用只要求双方签订书面的合同,许可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书的副本交由商标局备案即可。显然,使用许可的程序要简单得多。其次,后果不同。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所有权”转让,依法转让的后果是注册商标权人由转让人变为了受让人,即注册商标人发生了变更。而许可使用的是“使用权”,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仍然在许可人的手里,所以,许可合同终止,许可人依法收回使用权。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联营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出款200万元与乙公司联营,期限为三年,每年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固定利润20万元,三年后归还200万元联营款。如因合同发生争议,由丙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半年后,乙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向法院起诉,对此,法院应,当( )。
A.因主合同无效,仲裁协议随之无效,法院应依法受理
B.主合同无效并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法院应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向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法院应就仲裁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仲裁协议无效的,依法受理
D.如果甲公司向法院提出双方存在有效仲裁协议,法院则应不予受理,将案件移送仲裁委员会
正确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仲裁协议的独立性。《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故一方当事人起诉的,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故B为正确答案。
下列合同中,合同一方在合同终止后有返还原物义务的是( )。
A.买卖合同
B.租赁合同
C.赠与合同
D.委托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根据合同的性质,租赁合同终止后,承租人必然负有原物返还的义务。
下列选项中的哪些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
A.离婚协议
B.收养协议
C.租赁协议
D.监护协议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解析:见《合同法》第2条。该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王某是甲公司的销售员,由于侵吞货款被甲公司开除,但是王某拒不交回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甲公司将王某被开除的消息通知了几家大的有业务关系的单位,王某持空白合同书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乙公司原来曾经与甲公司签订过供货合同,知道王某曾经是甲公司的销售员,但是不知道王某被开除的事实,乙公司与王某签合同时也没有再查看王某的工作证,没有要王某出示介绍信,也没有与甲公司进行其他联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不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B.甲公司享有追认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C.乙公司享有撤销王某与自己签订的供货合同的权利
D.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的义务
正确答案
C,D
解析
《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该条规定了表见代理制度。 本题中王某持有盖有甲公司的空白合同书,曾作为甲公司的代理人与乙公司签订过合同,并且甲公司没有通知乙公司王某被开除的事实,因此乙公司有足够的理由相信王某有甲公司的代理权,因此王某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代理行为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王某与乙公司签订的合同的义务,所以AB选项不正确,D选项正确。表见代理制度主要是为了保护第三人利益,第三人可以选择适用表见代理制度,要求被代理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选择适用无权代理制度,享有撤销合同的权利,因此本题中乙公司享有撤销供货合同的权利,所以C选项正确。
刘某于2008年1月1日到甲公司上班,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09年2月1日,甲公司以双方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终止与刘某的劳动关系,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终止与刘某的劳动关系是合法的
B.甲公司终止与刘某的劳动关系是非法的
C.甲公司和刘某之间的关系应当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处理
D.甲公司和刘某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但应提前一月通知对方
正确答案
B,C
解析
暂无解析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委托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经甲同意,乙转委托于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委托合同终止时,乙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B.甲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丙,但须丙同意
C.乙就其对丙的指示承担责任
D.丙未经同意的,乙应当对丙的行为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
( )阶段是基金托管人全面行使职责的阶段。
A.签署基金合同
B.基金终止
C.基金运作
D.基金募集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 析:基金托管的业务流程包括四个阶段:签署基金合同阶段是基金托管人介入基金托管业务的起始阶段;基金募集阶段是基金托管人开展基金托管业务的准备阶段;基金运作阶段是基金托管人全面行使职责的主要阶段;基金终止阶段是基金托管人尽责的善后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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