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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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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劳动者的做法不符合劳动法律关于劳动合同效力规定的有( )

A.李某与甲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合同订立后李某以该合同欠缺法律规定的合同必备条款为由,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合同无效
B.王某受到来自乙公司的威胁,被迫与该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合同订立后王某以自己受威胁为由,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撤销合同
C.张某与丙公司订立劳动合同时,丙公司要求张某交付5 000元保证金,合同订立后张某以劳动合同违法为由,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D.宋某与丁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宋某一旦怀孕,合同自行解除。合同订立后宋某以该约定违法为由,请求法院确认该项约定无效,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判断和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 《劳动法》第18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可见,劳动合同无效仅限于违法、欺诈、威胁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机关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 A选项,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可见,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但必备条款的欠缺不属于第18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因此这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在协商的基础上补充欠缺的合同内容。故A项错误,入选。 B选项,根据第18条的规定,在威胁的情形下,劳动合同无效,而不是可撤销。因此,王某只能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合同无效,不能请求撤销合同。故B项错误,入选。这里提请考生注意,一定要区分欺诈、威胁(胁迫)情形下,劳动合同的效力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合同的效力。 C选项,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可见,丙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部的部门规章。根据《劳动法》第18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时的“违法”情形仅限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并不包括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等其他广义上法律的违反。因此,违反部门规章并不导致合同无效。故C项错误,入选。 D选项,《劳动法》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丁公司的做法违反了法律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规定。故宋某可以请求确认合同中的违法部分无效。且对该部分确认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因此宋某的请求于法有据,D项正确,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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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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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现行合同法规定,合同是( )。

A.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B.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C.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D.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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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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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某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必须于2009年9月28日前完工,拖期罚款为5000元/天,后来由于施工企业的原因导致工程到期未能完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应 ( )。

A.支付拖期罚款后中止履行合同
B.支付拖期罚款后继续履行合同
C.支付拖期罚款后终止履行合同
D.选择支付拖期罚款或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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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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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

A.不得订立口头协议
B.应提前30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C.不得约定试用期
D.应提前3日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正确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主要有:(1)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2)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4)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5)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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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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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与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B.某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C.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与第三人订立的买卖合同
D.A公司、B公司恶意串通订立的损害C公司利益的合同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有3种情形:(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3)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此题只有选项A和选项C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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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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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反索赔,发包方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的内容不包括______。

A.工期延误反索赔
B.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
C.合同内容及其要求不符合法律的索赔
D.施工(设计)缺陷索赔

正确答案

C

解析

发包方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的内容包括:①工期延误反索赔;②施工(设计)缺陷索赔;③对指定分包人的付款索赔;④发包方合理终止合同或施工承包人不合理放弃工程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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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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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业务档案、会计账簿、业务台账以及佣金收入的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 )年。

A.3
B.5
C.8
D.10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考点:保险公估机构监督检查。《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第五十九条 保险公估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妥善保管业务档案、会计账簿、业务台账以及佣金收入的原始凭证等有关资料,保管期限自保险合同终止之日起计算,保险期间在1年以下的不得少于5年,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不得少于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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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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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南方工业公司与国华机械厂签订合同,约定由国华机械厂为南方工业公司生产10台符合一定标准的机床;并约定南方工业公司预付货款3万元,机床安装使用后,如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其余货款;同时双方签订仲裁协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则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南方工业公司将机床安装投入生产后,加工的产品废品率大大超过合同规定标准。经检查,产生废品的原因是机床的一个重要参数不合格。国华机械厂多次派人对机床进行修理,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为此给南方工业公司造成5万元的经济损失。 南方工业公司遂通知国华机械厂解除合同,要求退回机床并返还预付款,同时要求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元。国华机械厂拒绝了南方工业公司的要求。南方工业公司认为合同已经解除,仲裁协议也随之失效,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开庭前,国华机械厂向法院提交了与南方工业公司的仲裁协议。法院裁定驳回起诉。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等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南方工业公司认为合同解除,仲裁协议也随之失效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答案

南方工业公司认为合同解除,仲裁协议也随之失效的观点不正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或:仲裁协议独立存在。或: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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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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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工程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建设单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并规定2008年10月30日为投标截止时间。甲、乙等多家承包单位参加投标,乙承包单位11月5日方提交投标保证金,11月3日由招标办主持举行了开标会。但本次招标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招标失败。
建设单位重新招标后确定甲承包单位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开始后,建设单位要求提前竣工,并与甲承包单位协商签订了书面协议,写明了甲承包单位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的措施和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赶工费用。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混凝土工程质量事故。经调查组技术鉴定,认为是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混凝土强度不足造成的。该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导致直接经济损失4.8万元。
质量事故发生后,建设单位以甲承包单位的行为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符,不具备履约能力,又不可能保证提前竣工为由,提出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认为事故是因建设单位要求赶工引起,不同意终止合同,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提请仲裁,仲裁机构裁定终止合同,甲承包单位决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

正确答案

1.(1)不妥之处:对省内与省外投标人提出了不同的资格要求。理由:公开招标应当平等地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不妥之处: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不同。
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不妥之处:招标办主持开标会。
理由: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其代理人主持。
不妥之处:乙承包单位提交保证金晚于规定时间。
理由:投标保证金是投标书的组成部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
(2)不予补偿。
理由:招标对招标人不具有合同意义上的约束力,不能保证投标人中标。
2.(1)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承包单位停止相关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
(3)要求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报告。
3.(1)应由市、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
理由:属一般质量事故。
(2)监理单位应该参加。
理由:该事故是由于甲承包单位为赶工拆模过早造成的。
4.(1)由原设计单位提出。
(2)签发“工程复工令”;监督技术处理方案的实施;组织检查、验收。
(3)该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应由甲承包单位提出。
5.(1)所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理由:合同履行中,双方所签书面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法院不予受理。
理由:仲裁与诉讼两者只可选其一。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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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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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合同的概念与法律特征,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B.合同只可采取书面形式
C.任何一方无合法原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有权请求履行或解除合同,并有权就所造成的损失请求赔偿
D.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自愿协商所达成的协议,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其成立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先的意思表示为要约,在后的意思表示为承诺。合同可采取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合法成立的合同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协议条件。

下一知识点 : 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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