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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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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表示应当符合下列( )的规定。

A.内容具体确定
B.要约是一种行为
C.承担责任
D.表明经受合同的承诺
E.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要受到要约的约束

正确答案

A,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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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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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甲国A公司于2001年10月2日乙国B公司以平信的方式发出一拟出售羊毛的要约,该要约载明有效期为10日,要约于10月日到达B公司。B公司于10月7日将载明承诺的信件以快件方式发出,正常情况两日应当送达,但该快件于10月13日才送达A公司。此时,因A公司已将该批羊毛出售,故未做任何答复。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B公司所发出的快件属于绝对无效的承诺
B.如果A公司在收到回复时没有立即拒绝,则双方之间合同成立
C.如果A公司在10月13日收到B公司回复快件时立即拒绝,B公司的承诺无效
D.A公司要约有效期自10月7日起算

正确答案

B,C

解析

《联合国销售合同公约》中规定,如果载有逾期承诺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依照它寄发时的情况,只要邮寄正常,它本应及时到达要约人,则此项逾期承诺应认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的用口头或书面通知受要约人,他认为该要约已因逾期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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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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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可以产生缔约过失责任的有( )。

A.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B.故意隐瞒与缔约有关的重要事实
C.要约人撤回要约
D.故意提供虚假情况
E.违反保密义务

正确答案

A,B,D,E

解析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二、四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缔约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违反保密义务;(四)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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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投标文件撤回的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投标文件的撤回表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 
B.投标文件的撤回是要约的撤销 
C.投标文件的撤回是投标人放弃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D.投标文件撤回后,该投标人无权再进行投标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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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限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属于不可撤销要约的情况有()。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
C.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E.要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

A, C,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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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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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和承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承诺在承诺通知发出时生效
B.要约邀请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必经过程
C.承诺可以,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后撤回
D.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时要约不得撤销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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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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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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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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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情形要约失效

A.要约人没有收到拒绝要约的通知 
B.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又作出承诺 
C.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变更 
D.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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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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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市市政府为了引进外资,搞活地方经济,发布一文件称:如果有关企业或个人介绍外国企业在该市投资达1000万美元以上,市政府奖励10万元人民币。公民甲通过自己的海外关系联系一外商,该外商在该市投资2000万美元。但事后市政府拒绝给予该公民10万元人民币奖励。公民甲能否就市政府的拒绝奖励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

A.不可以。行政诉讼法并未列举行政奖励行为,因行政奖励行为引发的争议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B.不可以。市政府的文件是行政指导行为,对公民甲并不具有强制力,因而市政府拒绝履行行政指导所设定义务的行为是不可诉的
C.可以。因行政奖励是具体行政行为,市政府不给予甲公民奖励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财产权。市政府的行为是可诉的
D.不可以。公民甲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因市政府与甲之间是要约一承诺的民事合同关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虽然没有规定行政奖励,但其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属于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八)项规定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因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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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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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简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及区别。

正确答案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他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二者的区别是:(1)要约是合同订立中的实质性程序,要约邀请则不是合同订立中的实质性程序;(2)要约一旦生效,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则不具有约束力;(3)要约一般只能向特定人发出,要约邀请既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不特定人发出;(4)要约须具有缔约目的,内容应当具体确定;要约邀请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内容无须具体明确。

解析

[考点]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概念及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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