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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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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二)
房地产开发企业甲急欲销售其开发的某住宅区的最后1套别墅,遂打电话向乙、丙、丁发出售房要约,并声明该要约的有效期为1个月。要约发出后第10日,甲与乙签订买卖合同并交付该别墅,乙支付了全部房款,但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21日,甲与不知情的丙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但尚未交付该别墅。第26日,该别墅被意外焚毁。
下列有关乙丙之间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别墅的所有权已经归丙所有
B.丙的所有权优于乙的债权
C.乙对该别墅的占有属于有权占有
D.丙有权要求乙搬离该别墅
E.丙要求乙搬离别墅应当对乙的损失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1)选项A:由于甲丙已经办理了产卡义登记手续,丙取得了该别墅的所有权;(2)选项B:物权优于债权是物权优先效力的体现;(3)选项CDE:该别墅的所有权人已经是丙,乙占有别墅并未取得丙的许可,乙对别墅的占有相对于丙来说是无权占有,因此,丙有权要求乙进行搬离,乙的相关损失与丙无关,只能向甲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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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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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A.邀请朋友唱歌
B.去宾馆喝茶
C.签订承揽合同
D.要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问题。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是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须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应予以特别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之一种,不具有法律意义的道义行为或其他行为不属于单方行为。本题中,邀请朋友唱歌、去宾馆喝茶为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为单方法律行为;签订承揽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要约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该效力表现为要约人不得在要约的期限内擅自变更要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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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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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些行为是属于可产生意思表示效力的默示行为( )

A.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
B.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没有表示接受
C.租赁期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
D.要约中附有“如果受要约人5天内不作出否认即视为同意”的内容,受要约人一直未作出公开表示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考点] 默示行为[详解] 《民通意见》第66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要求,对方未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接受的,可以认定为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可以将默示的意思表示分为作为的默示和不作为的默示。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不可以单方规定对方沉默的法律意义。《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选项A、B的不作为的默示可依法产生意思表示效力。《合同法》第 236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因此选项C的不作为的默示能产生延长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的效力。选项D当事人单方规定对方不作为默示的法律意义是无效的。综上,本题应选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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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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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已发生法律效果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前就已生效
C.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送达受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时要约失效
E.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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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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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要约,凡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内容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有在其要约一旦得到承诺就将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要约。
下列不属于要约构成要件的是( )。

A.应向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B.要约的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C.要约的书面表达应标准化
D.要约人须有当其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受其约束的意思

正确答案

C

解析

A、B、D项均符合要约的构成事件,C项从定义中不能得知,故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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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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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A.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转让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B.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C.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2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D.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的成员发生变化
E.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收购人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解析]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除ABE三项外,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的情形还包括:中国证监会为适应证券市场发展变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需要而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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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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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撤销(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B.要约人以明示方式表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C.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且只向一个特定受要约人发出的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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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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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10年10月8日,甲施工单位向乙建材供应商发去电子邮件,求购一批墙面涂料,单价500元一桶,数量为80桶,要求10月20目前到货,货到付款。乙公司收到电子邮件后于10月9日回复“同意”,但需要甲先支付1万元定金,甲公司收到邮件后表示接受,并于10月11日将1万元定金汇款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定金后随即与丙运输公司签订涂料运输合同,将货物委托丙运至甲的施工工地。丙公司因自身原因逾期发货,在运输途中又遭遇大暴雨,导致部分涂料进水,期间丙公司向乙公司报告了这一情况。涂料运至甲施工工地后,有10桶涂料不能使用,乙公司立即与甲施工单位协商,立即让丙公司补运涂料至甲施工工地,甲公司为了尽快完成工程只好同意,但还是因此延误了5天工期。
乙公司发给甲施工单位的回复“同意”属于( )。

A.要约
B.要约邀请
C.承诺
D.新要约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注意此处不是新要约,新要约是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而这里追加先支付1万元定金一条并没有改变原要约的实质性内容,属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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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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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实施监理的电器设备厂筹资新建一生产流水线,该工程设计已完成,施工图纸齐备,施工现场已完成“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
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H、C、D、E五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重新确定了新的标底。A、H、C三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
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
[问题]

正确答案

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
因该工程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1年,风险较小。
2.应该含有赶工措施费。
因该工程工期压缩率[*]
3.在招标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1)开标以后,又重新确定标底。
(2)在投标有效期内没有完成定标工作。
(3)更改招标文件的合同工期和工程结算条件。
(4)直接指定施工单位。
说明:(3)、(4)合并做答给4分。
4.(1)不正确。
(2)投标是一种要约行为。
5.(1)招标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2)招标人不应给予赔偿,因招标属于要约邀请。

解析

[考点] 合同形式的选择
招标工作的具体规定
投标文件的撤回
招标失败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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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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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关于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30%时,应向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约
B.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收购者预定的数额时,收购者按股东承诺的时间先后收购
C.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收购者不能撤回收购要约
D.收购期内,收购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88条、第91条、第 93条命题。根据第88条的规定,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按比例进行收购,而不是根据承诺先后收购,所以B选项的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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