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 共2137题
某公司依法发出收购要约收购某上市公司的股票,进行上市公司收购活动,在该收购公司发出的收购要约期满时,当下列哪种情况出现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
A.该上市公司因不符合上市条件被终止上市时
B.收购人持有的股份达到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九十时
C.收购人持有的股份达到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九十五时
D.收购人持有的股份达到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八十时
正确答案
A
解析
[测试点] 上市公司收购。[解析] 《证券法》第97条第1款规定,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终止上市交易;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依此,A项为正确答案。
2011年7月20日,香港甲公司给南京乙公司发出传真称:“榴莲数量180吨,单价南京1000美元/吨,合同订立后两周内可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7月21日,国际榴莲价格上涨至1020美元/吨,甲公司立即向乙公司传真称:“因贵司未及时答复,我方现在取消该报价。”南京乙公司立即传真回复:“已经接受你方昨日发盘,合同已成立,故不同意取消该交易,请按时装船”。后香港甲公司未履约,乙公司在上海港申请扣押甲公司某船舶后在上海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履约或赔偿损失。在此情形下,下列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7月21日的传真是对要约的有效撤销
B.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已经成立
C.根据大陆的诉讼程序法,乙公司无权在上海提起诉讼
D.该合同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
A, D
解析
[解析] 在对方承诺作出之前,要约人可以撤销其要约;要约既然已经合法撤销,合同自然没有成立的道理。乙公司在上海扣船后,根据民诉法的规定,被告在中国境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的,原告可以在该财产所在地法院起诉。故B、C错误。而A、D项均正确。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要约的是( )。
A.商店明码标价出售商品
B.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
C.招标
D.公交汽车进站台载客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要约的认定。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一般必须向特定的当事人发出,如果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但是在特殊情况下,要约也可以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如商店明码标价出售的商品、自动售货机售卖商品,悬赏广告等,虽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但是意思表示明确,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一经发出要约,即可以承诺,这就不像其他向特定当事人发出的要约,承诺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A项和B项都属于要约,应予排除。公交汽车驶入站台载客,虽向不特定的当事人作出欲达成运输合同的意思表示,但是由于公交汽车不能拒载,因此也应当认定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因此,D项属于要约,应予排除。注意: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根据交易习惯来确定也具有重要意义。出租车司机将出租车停在路边招揽顾客,如果出租车可以拒载,则此种招揽应当认定为要约邀请;如果不能拒载,则应当认定为要约-但是,招标和招标公告一样,都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因为招标和招标公告一样,都向不特定相对人作出,且内容不具体、不明确,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
[背景材料]
原告:某省B建筑公司。
被告:某省A房地产公司。
2000年11月22日某省A房地产公司就一住宅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省B建筑公司与其他3家建筑公司共同参加了投标。结果由B建筑公司中标。2000年12月14日,A房地产公司就该项工程建设向B建筑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中载明:工程建筑面积为74781m2,中标价格人民币8000万元,要求于12月25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12月28日开工。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B建筑公司按A房地产公司的要求提出,为抓紧工期,应该先做好施工准备,后签工程合同。A房地产公司也就同意了这个意见。之后,B建筑公司进入了施工现场,平整了场地,将打桩桩架运入现场,并配合A房地产公司在12月28日打了2根桩,完成了项目的开工仪式。
但是,工程开工后,还没有等到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双方就因为对合同内容的意见不一而发生了争议。A房地产公司要求B建筑公司将工程中的一个专项工程分包给自己信赖的C公司,而B建筑公司以招标文件没有要求必须分包而拒绝。2001年3月1日,A房地产公司明确函告B建筑公司:将另行落实施工队伍。
B建筑公司诉至工程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在法庭上B建筑公司指出,A房地产公司既已发出中标通知书,就表明招投标过程中的要约已经承诺,按招投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是A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义务。因此,B建筑公司要求A房地产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560万元。但A房地产公司辩称:虽然已发了中标通知书,但这个文件并无合同效力,且双方的合同尚未签订,因此双方还不存在合同上的权利义务关系,A房地产公司有权另行确定合同相对人。
[问题]
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投标行为的法律性质是要约。同时,投标人表明一旦中标,将受投标文件约束,表现为中标后将按照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且往往以投标保证金作为保证,因此,也符合“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这一条件。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公司于4月1日向乙公司发出订购一批实木沙发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4月2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4月3日,甲公司欲改向丙公司订购实木沙发,遂向乙公司发出撤销要约的信件,该信件于4月4日到达乙公司。4月5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的回复,乙公司表示暂无实木沙发,问甲公司是否愿意选购布艺沙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要约失效的时间是( )。
A.4月3日
B.4月4日
C.4月5日
D.4月8日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2)受要约人接到要约后,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该要约失去效力。在本题中,甲公司在要约中要求乙公司于4月8日前答复,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因此4月4日撤销要约的通知到达时,不产生撤销要约的效力,直到4月5日乙公司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要约才失去效力。
2008年8月11日,中国甲公司接到法国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有效期至9月1日。甲公司于8月12日电复:“如能将每件设备价格降低50美元,即可接受”。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甲公司于8月29日再次致电乙公司表示接受其8月11日发盘中包括价格在内的全部条件。根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
B.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为承诺,因此合同已成立
C.甲公司8月29目的去电是迟到的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
D.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此时合同还没有成立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解析] 本题考查《公约》中有关要约与反要约以及承诺的知识,现将要约与承诺的条件总结如下:
要约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所做的意思表示。符合下列三个条件,即构成要约:(1)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2)要约的内容应十分确定。(3)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需要符合的三个条件:(1)承诺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3)承诺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有变更即为反要约,构成对要约的拒绝,不能发生承诺的效力。承诺于送达时生效。承诺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
本题中,中国甲公司对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更改了价格,已经成为反要约。对此乙公司没有答复,即没有对甲公司的反要约进行承诺,因此合同没有成立。注意沉默本身并不构成承诺。因此,A选项认为乙公司的沉默表明其已接受甲公司的降价要求错误。
要约失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1)要约过期;(2)要约人撤销要约;(3)要约受到拒绝。根据前述分析,8月12日甲公司对乙公司出售某种设备的发盘更改了价格,已经成为反要约,即对8月11日发盘的拒绝,此时8月11日发盘已经失效。该发盘的失效意味着甲公司8月29日的去电是新要约,而不是原发盘的承诺,故BC两项是错误的,D选项正确。
甲向乙发出要约:购买黄豆5000吨,价格为1200元/吨,15日内承诺有效。乙在收到要约后,因库存不足,遂派出三名采购员外出寻求货源,甲在第10日发来传真,提出撤销该要约。而此时,乙方三名采购员已落实货源,回到乙处,共花费差旅费5300元。乙方遂要求甲方承担这些费用。对此下列陈述正确的是:
A.甲应承担该项差旅费
B.由乙自行承担该项差旅费
C.由甲、乙共同承担该项差旅费
D.由甲承担该项差旅费的绝大部分,乙适当承担余额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
[解析] 甲向乙发出要约,并约定承诺期间,因而乙有理由认为在承诺期限内,该合同不可撤销。基于对合同成立的信赖,乙派采购员联系货源,并支出了相应费用。在甲提出撤销要约时,因乙尚未承诺,而是要求甲方承担这些费用,这是要求甲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参见《合同法》第42条。
按照股票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以把股票回购分为( )。
A.变动价格要约回购
B.固定价格要约回购
C.变动价格协约回购
D.荷兰式拍卖回购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解析] 按照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可以把股票回购分为固定价格要约回购和荷兰式拍卖回购。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采取()方式。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
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证明
正确答案
C
解析
答案为C。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合同实质上已经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都应当承担( )。
A.民事责任
B.违约责任
C.刑事责任
D.法律责任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发出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递交投标文件是要约,发出中标通知书是承诺。因此,中标通知书的发出不但是将中标的结果告知投标人,还将直接导致合同的成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实质上已经成立,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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