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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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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张某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时,双方的合同处于何种法律状态

A.合同未成立
B.合同已成立,并已生效
C.合同已成立,但效力待定
D.合同已成立,但生效条件尚未成就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拍卖成交、拍卖合同[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要约、承诺理论分析,在拍卖过程中,竞买人的叫价属于要约,拍卖人的落槌行为属于承诺。至此,合同已经成立,而该合同没有特殊的格式要求,所以在合同成立的同时就生效了。并且《拍卖法》第51条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师落槌或者以其他公开表示买定的方式确认后,拍卖成交。第52条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和拍卖人应当签署成交确认书。因此,成交确认书只是对交易成交的确认,并不创造新的法律状态。在成交确认书签定前,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并成效。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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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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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美国甲公司收到中国山东乙公司来电称:“一级红枣3000箱,每箱900美元,GIF纽约,7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支付, 2003年6月22日前复到有效。”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复电:“若能以相同价格提供3000箱特级红枣,方可接受。”山东乙公司回电称“无法以该价格提供特级红枣”。此时,红枣价格上涨,美国甲公司又于2003年6月21日复电:“接受你14日发盘,信用证已开出。”但山东乙公司未予答复并将货物转卖他人。关于该案,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哪个是正确的( )

A.本案的交货地点是美国纽约
B.山东乙公司将货物转卖他人的行为是违约行为
C.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
D.美国甲公司于2003年6月21日回电是在要约有效期内发出,属有效承诺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CIF及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解析] CIF贸易术语属于装运合同,在装运港的船上完成交货,本案的装运港位于山东,卖方在山东完成交货,而纽约是目的港而不是装运港,故A选项不正确。B选项也不正确,因为山东乙公司的回电没有同意美国甲公司有关提高货物质量的条件,因此,本案合同没有成立,山东乙公司可以将货物转卖他人。C选项正确,美国甲公司于17日的复电属于反要约,因为美国甲公司对货物的质量提出了不同的要求。D选项不正确,美国甲公司17日复电属于反要约,而此反要约相当于对山东乙公司14日发盘的拒绝,所以即使21日美国甲公司又发了一封复电,仍不构成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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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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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有关承诺期限计算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要约凡以信件方式作出的,自投寄该邮件的邮戳日起开始计算
B.要约以电报方式作出的,自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
C.要约以电话方式作出的,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开始计算
D.要约以传真方式作出的,自传真到达受约人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承诺期限。根据《合同法》第24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因此,A项过于绝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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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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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大学生翟某大学毕业后在湖北一小企业中担任技术科长,因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翟某一直有跳槽的想法。2004年4月1日,翟某到北京旅游时,在人才市场招聘会上,与某外资公司达成聘用意向。该公司认为翟某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决定聘用,翟某对该公司所承诺的工资待遇等也非常满意。2004年4月10日,翟某回到湖北第2天就接到了该外资公司向其发的录用通知,并且其中注明了工资报酬为每月5 000元、工作时间为1年、报到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4月20日。翟某于是立即辞去了在湖北企业的工作,并支付了 2万元的违约金。但是,2004年4月18日,在翟某动身前往北京的当天,该外资公司给翟某打电话,称因该公司急需接受外国客户验厂,所以提前招聘了一名具有海外背景的技术主管,因此公司此前发出的录用通知无效。翟某十分生气,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外资公司赔偿自己的损失3万元;该外资公司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并未形成劳动关系为由拒绝赔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录用通知书为要约邀请
B.该录用通知书为要约
C.外资公司可以撤销录用通知
D.外资公司不可以撤销录用通知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要约和要约邀请以及要约撤销的法律问题。
选项AB涉及要约邀请和要约的区别。依据《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15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一般来说,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以报纸、电台、电视台、互联网以及张贴海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布企业的招工或招聘简章,表示愿意同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从合同法上讲,它是要约邀请。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建立劳动关系的意向,用人单位所发出的录用通知为要约,劳动者接受通知书的条件为承诺。本题中,外资公司已经就聘用问题与翟某协商并达成一致,且向翟某发出了录用通知,在该录用通知中,还详细注明了工资报酬与工作时间等,内容明确具体,属于愿意同翟某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即要约。据此,选项A是错误的,选项B是正确的。
选项CD涉及要约的撤销。我国《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第19条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本题中,如上所说,外资企业的录用通知书属于要约,由于该通知书中已经确定了承诺的期限,即翟某的报到时间2004年4月20日,因此该录用通知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翟某只要在 2004年4月20日内报到,就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承诺,双方就成立了劳动关系,外资公司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没有形成劳动关系为由进行抗辩是站不住脚的。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C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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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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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情形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

A.创作作品
B.友谊
C.地震
D.对要约人予以承诺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不一定具有设立;变更或终止正常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客观上能够引起这种后果的行为。事实行为可能是合法行为,如抢救落水儿童、无因管理、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等;也可能是不合法行为,如侵权行为。创作作品的活动,对于作者而言,虽然主观上未必具有创作的意图,但是在客观上导致著作权关系的产生,可见,创作作品属于事实行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事实行为必然导致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而友谊本身不能产生任何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排除B项。地震虽然能够使得某一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如因地震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系不可抗力,但是地震并不是行为人有意识的行为。事实行为和事件(自然事实)的区别在于,事件是与主体的意志无关的客观现象。事实行为属于行为的范畴,尽管事实行为不属于行为入主观上的意愿,但无论如何还是存在人的意志因素的地震作为事件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此,排除C项。事实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而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基于上述区别,事实行为又称为“非表意行为”。而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既然承诺必须有意思表示,那么承诺应当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而不是事实行为,因此,排除D项。此处应当注意区分事件、自然事实、行为以及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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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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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关于承诺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承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发来的要约,在要约有效期限内,做出完全同意要约条款的意思表示
B.承诺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约束力
C.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中的某些条款提出修改、补充、部分同意、附有条件或者另行提出新的条件,这些也可被视为有效承诺,
D.承诺必须是承诺人作出完全同意要约的条款,方为有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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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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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施工企业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某供应商发出设备采购的要约,由于供应商的网站上公布了三个接受订购的电子邮箱,施工企业分别于2009年4月1日、2009年4月2日和2009年4月3日向这三个邮箱发送了相同内容的电子采购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施工企业采购要约的生效时间是( )。

A.2009年4月1日
B.2009年4月2日
C.2009年4月3日
D.2009年4月4日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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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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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要约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

A.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B.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
C.同意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D.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这个时候要约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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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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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下列选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

A.某企业在报纸刊登的商业广告
B.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
C.某商场向居民小区散发的商品价目表
D.某单位向经销商发出订购50台最新配置的某品牌电脑的订货单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D答案符合题意,A、B、C项都不是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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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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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商业活动中,有些公司经常向交易对方寄送报价单及商品目录等,它们属于()

A.要约
B.要约引诱
C.反要约
D.交叉要约

正确答案

B

解析

要约引诱又称为邀请要约,其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订立合同,但它本身并不是一项要约而只是为了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例如,在商业活动中,有些公司经常向交易对方寄送报价单、价目表及商品目录等,其内容可能包括价格、品质规格、数量等,但这些都不是要约而是属于要约引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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