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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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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不得撤销的有(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所以C选项不对。《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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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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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关于合同订立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当事人相互不约而同地向对方发出了相同内容的要约,则双方之间的合同成立
B.当事人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承诺可以撤销,撤销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
D.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有争议的,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是人民法院认定合同成立的标准
E.在拍卖过程中,应买人所作的应买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一旦作出不得撤销

正确答案

B,E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订立的相关规定。交叉要约能够成立合同,是以双方意思表示在内容上完全一致且意思表示已经到达了对方为前提的,不能简单地认为凡交叉要约,合同就告成立。所以选项A错误。承诺可以撤回但是不能撤销,所以选项C错误。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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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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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2006年7月1日,我国L公司向外国M公司发出一份要约称:出售某型号的电瓶叉车300辆,单价9500美元/FOB大连,9月15日装船,买方于8月15日前开出信用证。该要约发出后的第四天,全球叉车市场价格上涨,L公司欲撤销该要约。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如要约要求在7月15日前答复,则L公司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
B.如要约要求在7月15日前答复但M公司未答复,L公司应在7月16日通知M公司撤销该要约
C.如M公司回函要求改用D/P方式付款,则L公司可立即发函撤销该要约
D.只要在M公司答复之前将撤销要约的通知发至M公司即可撤销该项要约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规定:  (1)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发价得予撤销,如果撤销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  (2)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  (a)发价写明接受发价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价是不可撤销的;或  (b)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本题中如果L公司在要约中要求在7月15日前答复,那么要约因已经确定了承诺期限,因此,属于不可撤销要约,此时,L公司就不必考虑撤销要约的问题了。A项说法正确。  B项错误之处有两点,其一是此要求为不可撤销要求,因此,L公司不能撤销该要约,其二是M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没有承诺的话,该要约就已经时效了,不必再对该要约进行撤销。  如果M公司回函要求改用D/P方式付款,此时M公司对L公司要约中的主要条款作了修改,已经不再是承诺了,应该属于反要约,M公司发出反要约后,L公司原来的要约就自动失效了,不需要L公司再进行撤销。因此,C项说法错误。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6条的规定,D项说的不全面,仅说了一般情况,没有包含例外情况,因此,这种说法过于绝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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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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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属于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有 ( )。

A.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且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得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的,要约不得撤销。对于选项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在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之前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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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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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如果甲公司因考虑到市场容量有限,决定节前不再生产月饼,在8月6日又向乙公司发出一份加急信,表示取消订货。又假设甲公司的要约没有规定10天的承诺期。则在以下哪些情形之下甲公司发出的加急信不产生撤销效力

A.甲公司取消订货的加急信晚于其发出的挂号信到达乙公司
B.甲公司取消订货的加急信在乙公司作出承诺通知后到达乙公司
C.甲公司的订货要约中明确表示该要约不可撤销的
D.乙公司虽尚未作出承诺,但有理由认为甲公司的订货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根据甲公司的要约组织货源的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撤销要约的条件。
  《合同法》第18条:“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据此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撤销要约的通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要约均得被撤销。但《合同法》第19条同时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因此,在这两种情形之下,即便甲公司取消订货的传真在乙公司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乙公司,却仍然是不可撤销的。在A项所述情形中,甲公司的订货要约仅仅是不得撤回,但不一定不得撤销。因为要约撤回的条件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合同法》第 17条规定),要约撤销并无须满足这样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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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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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依照《合同法》相关规定,要约生效条件为( )。

A.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B.要约人与受要约人共同在要约文件上签字
C.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
D.要约以任何形式到达受要约人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的是要约的生效条件《合同法》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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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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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公司(本题下称“甲”)向乙公司(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并要求乙在2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2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乙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乙在未签订合同书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及时支付货款。三个月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二者发生纠纷。  问题: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正确答案

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该传真缺少价格条款,甲邀请乙报价,还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接受甲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例中,乙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合同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价格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  甲按期复电同意乙的报价,同时要求增加供货数量和订立合同书确认合同内容,应视为新要约。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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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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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 )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A.撤销
B.撤回
C.收回
D.撤销或者撤回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为了保护要约人的利益,我国《合同法》规定了要约的撤回与撤销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必须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要约的撤销必须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因此,A、C、D是错误的,只有B是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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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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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企业(下称“甲”) 向乙企业(下称“乙”) 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所发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会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
(1) 试述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
(2)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3)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

正确答案


(1) 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
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本案中,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内作出。
(2) 买卖合同依法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案中,双方虽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3) 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销权的请求,撤销甲的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以维护其权益。对撤销权的时效,《合同法》规定: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车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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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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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商业广告,一般来说是要约邀请,但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可以视为要约。下列商业广告中可以视为要约的有:

A.某电视台的广告称:现长虹新款彩色电视机已上市,在本市各大商场均有销售,每台售价3800元
B.某商场的广告称:曾到我处购买王子×型热水器的用户,现王子×型热水器已有货,共50台,每台售价5000元,可随时提货
C.某种子公司的广告称:我公司现有优质小麦种子供应,每斤售价0.8元
D.某出版社的广告称:某人主编的法硕入学考试复习资料已出版,每本售价88元,数量有限,可代办托运,欲购从速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要约[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15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依此可以确定只有B项构成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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