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 共2137题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我厂生产的 X型电教室耳机,每副30元。如果贵校需要,请与我厂联系。”乙大学回函:“我校愿向贵厂订购X型耳机1000副,每副单价30元,但需在耳机上附加一个音量调节器。”2个月后,乙大学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副耳机,但这批耳机上没有音量调节器,于是拒收。在这一过程中:
A.乙大学违约,因其表示同意购买,合同即已成立
B.甲厂违约,因为乙大学同意购买的是附有音量调节器的耳机
C.双方当事人均违约,因为双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双方当事均未违约,因为合同还未成立。乙大学附条件地接受甲厂的邀约,是一种新要约而非承诺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合同的成立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乙大学对甲厂的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属于新的要约,而非承诺。甲厂发来的耳机并不符合乙大学的要求,即甲厂对乙大学的要约也未作出承诺,因此,合同并未成立。既然合同尚未成立,则双方都没有违约。
甲方(茶叶公司)发信(落款日期是2604年8月1日,邮戳日期是2004年8月2日)给乙方,要卖给乙方一批当年生产的茶叶。信中,对标的物的名称、质量、规格、单价(斤)、付款日期、方法表达具体,甲方要求乙方提出订购的数量。乙方回信(落款日期是2004年 8月6日,邮戳日是2004年8月7日)表示:"接受你方提出的一切条件,购买1000斤。请从2004年9月开始,按月分十次发货。"该信件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甲方。甲方8月15日回信:"将如期发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A.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1日开始计算
B.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2日开始计算
C.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6日开始计算
D.要约期限自2004年8月7日开始计算
正确答案
C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要约期限开始时间。 (1)双方信件的方式签订合同,应当包括数量条款。甲方的第一封信欠缺数量条款,因而是要约邀请。乙方的回信是要约。(2)《合同法》第24条中规定:"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乙方回信的落款日期是2000年8月6日,这是信件载明的日期。
场景(四) 2008年3月12日,甲建筑工程公司向乙钢铁公司发出一封传真,内容如下:本公司希望向你公司购买二级螺纹钢20t,每吨4800元,2008年3月20日之前在甲公司所在城市的火车站交货,货到付款,请于3日内答复。丙钢铁公司获悉甲公司的要求后,在2008年3月14日上午向甲公司发出传真称:我公司完全同意你公司发给乙公司的传真的内容,请做好收货付款准备。2008年3月14日下午,乙公司回复:同意你方要求,但请预付3万元定金。
根据场景(四),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和乙公司通过要约和承诺订立合同,合同已经成立
B.甲公司的传真不构成要约,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C.乙公司的回复不构成承诺,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D.甲公司的传真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回复也不构成承诺,所以合同并未成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2011年4月1日,上市甲公司进行重组,并公布重组方案,其要点如下:①甲公司将所属全部资产,也包括负债,作价1000万元出售给甲公司最大股东乙;②乙将其所持有的甲公司的28%股份全部协议转让给丙,作价1000万元;③丙将其所持有的丁公司100%股份作价1000万元,用于向乙支付股份转让价款;④乙将受让的丁公司100%的股份转让给甲公司,用于支付购买甲公司所属全部资产的价款;⑤甲公司在取得丁公司100%的股份后,将丁公司吸收合并,注销丁公司,将甲公司改名为丙公司。
5月5日,甲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资产出售事宜。除甲回避表决和一名持1%的股东戊投反对票外,其他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均投了赞成票。会议结束后,戊要求甲公司按照市场价格回购其所持有的全部甲公司的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为协议受让乙持有的甲公司35%股份,丙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3年内不转让该股份。该豁免申请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5月13日,丙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要约有效截止日为6月20日,拟以丙公司发行的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支付全部收购价款。因市场出现波动,丙于6月3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未获中国证监会同意。
6月12日,甲公司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讨论吸收合并丁公司的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戊)或股东代表一致投票通过了合并决议。6月19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未有债权人提出异议。6月23日,戊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被甲公司拒绝。
7月31日,甲公司完成对丁公司的吸收合并。但在办理丁公司的注销手续时,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以丁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为由,拒绝办理注销手续。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在5月5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后,甲公司拒绝戊要求其回购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
(2)中国证监会未批准丙提出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3)中国证监会不同意丙撤销要约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4)甲公司和丁公司在合并中对债权人的通知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5)戊于6月23日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6)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提出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的说法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甲公司拒绝戊要求其回购所持甲公司股份的行为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只是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案例中,戊是对甲公司作出的资产出售事宜持有异议,故戊要求甲公司回购其股份的,甲公司有理由拒绝。
(2)中国证监会未批准戊提出的要约收购豁免申请不符合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免除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股份的事项之一是: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案例中,丙以重组为由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收购豁免,并承诺在受让上述股份后的3年内不转让该股份,符合规定。
(3)中国证监会不同意丙撤销要约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作出公告后至收购期限届满前,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案例中,丙发出全面收购甲公司股份的要约的有效截止日为6月20日,而丙于6月3日拟撤销该收购要约。故中国证监会有理由拒绝。
(4)甲公司和丁公司在合并中对债权人的通知程序不符合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案例中,甲公司于6月12日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合并决议。6月19日,甲公司和乙公司将合并事项分别通知了各自的已知债权人,并未在报纸上公告。
(5)戊要求甲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其股份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异议股东股份收买请求权只是限于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情形。案例中,甲公司于6月12日再次召开的股东大会虽然是对公司合并、分立作出决议,但戊并为对此提出异议。
(6)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办人员提出乙公司未经清算程序不得办理注销手续的说法不成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不需要进行清算。
解析
暂无解析
天源轧钢厂的发货行为如何定性他与字通公司的合同何时成立合同内容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天源轧钢厂的发货行为是反要约行为,天源轧钢厂与宇通公司之间的合同在后者接收货物时成立,合同以天源轧钢厂的反要约内容为准,即价款按每吨2400元,其余内容与宇通公司所发第一封函件内容相同。
解析
暂无解析
某机构投资者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公司进行调研时,发现A公司存在如下情况:
(1)甲为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B公司持有A公司34%的股份。甲担任A公司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09年8月7日,经董事会决议(甲回避表决),A公司为B公司向C银行借款4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发布公告予以披露。2010年3月1日,C银行通知A公司,B公司的借款到期未还,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为此向C银行支付了4000万元借款。
(2)乙在2009年12月至2010年2月底期间连续买入A公司股票,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达到3%。2010年3月初,乙发现甲私自转移公司资金,情况十分紧急,公司利益将受到重大损害;遂于2010年3月5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要求甲返还挪用的公司资金,并赔偿给A公司造成的损失。
(3)2010年3月10日,A公司公告拟于4月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了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候选人丙为B公司财务主管,候选人丁持有A公司股份总额1%的股份。
(4)2010年4月21日,B公司与乙达成股权转让协议。4月23日,A公司、B公司和乙联合公布了该协议内容:B公司将所持A公司27%的股份转让给乙,转让后B公司仍持有A公司7%的股份;同时,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股份收购要约,拟定的收购期限为90日。随后,甲辞职,乙被A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
(5)2010年6月3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控制的D公司100%的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25%。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又通过决议,决定购买乙所持E公司的全部股权,该交易金额达到A公司资产总额的32%。
(6)在上述两项股权交易公告前,A公司的股价均出现了异常波动。经调查发现:乙借用他人账户,于2010年6月1日至12月3日大量买入A公司的股票;董事戊于12月6日董事会召开期间,电话委托买入A公司股票1万股。因受市场环境影响,乙、戊买入A公司股票后均未获利,其中,乙账面亏损达3亿元;戊账面亏损2万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2)乙是否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并说明理由。
(3)丙、丁是否符合A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
(4)乙向A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收购要约中,拟定的收购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5)2010年12月6日,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E公司股权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
(6)乙、戊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A公司董事会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大会决议。
(2)乙不具备对甲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资格。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依法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在本题中,乙持有股份的时间不足180日。
(3)
①丙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规定,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②丁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不得担任该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4)乙拟定的收购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5)A公司董事会通过的购买乙所持E公司股权的决议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6)乙、戊均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根据规定,发行人的董事(乙、戊)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该内幕信息(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证券,否则构成内幕交易。
解析
暂无解析
1995年4月30日,A钢材厂在报纸上刊登一则广告,称本厂现有2mm韩国产薄钢板400吨,拟以低于市场定价200元/吨的优惠价格出售,5日内保证现货供应,先来先买,款到后本厂立即负责送货,过期广告作废。甲公司见报后认为有利可图,遂于当日即给A厂发去一份订单写明购买100吨,并进一步明确最迟5月10日必须送到,并按 7800元/吨价格将款项通过银行汇给A厂。 A厂于5月1日收到订单,5月2日收到银行汇款,A立即发传真给甲公司:钢板以8000元/吨计价,请补清余款,款到5日内将货送到。甲公司收到传真后认为:由于当前的钢材市场定价为8000元/吨,因此A厂8000元/吨的价格并无优惠,就于5月3日以传真回复:"价格与广告所载不符,当前市场定价为8000元/吨,请依7800元/吨送货。"但是由于A厂职员疏忽,未将传真及时送达A厂厂长。5月4日,乙公司派人买走钢板60吨后,A厂还剩90吨钢板待售。5月5日A厂厂长才看到甲公司5月3日发来的传真,立即告知甲公司,同意其提出价格,但只能先送去90吨,余货15日送到,同时派车将90吨钢材给甲公司送去。该车钢材于5月9日送到。甲公司认为A厂未按约定数量送货因而拒收货物并要求A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假设甲公司5月3日传真还有以下内容:"可以延长送货期限至5月15日。"5月4日薄板的市场价涨至8200元/吨,甲公司立即于5月5日又发出一份传真:现收回 5月3日的传真,同意你厂5月2日传真内容。A厂厂长于5月5日先后看到这两份传真。甲公司5月5日的传真具有什么性质
正确答案
假设的情况下,甲公司5月3日传真中"可以延长送货期限至5月15日"为变更合同的要约,因此5月5日传真中"现收回5月3日的传真"为对其要约的撤销;"同意你厂5月2日的传真"为新要约。
解析
本题是在考查要约邀请、要约、要约撤销及承诺等合同成立的制度规则。 依《合同法》第15条规定,商业广告的性质原则上是要约邀请,惟在其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所谓符合要约规定,即是符合第14条所规定的内容具体确定,以及受其拘束的承诺等。 本案中A厂发出的商业广告的内容,依法符合了要约的规定,应被视为要约。认定这一步,是解开全题的关键。既然A厂广告构成了要约,那么甲公司于当日发出的订单只能是承诺。该订单于5月1日到达A厂,依《合同法》第25、26条规定,承诺于5月1日生效,该买卖合同宣告成立。 其后,A厂于5月2日发出的传真不是对原要约的撤回或撤销,而是协商与甲公司变更合同内容的要约,甲公司于5月4日回电表示不同意,依《合同法》第77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可变更合同。可见,甲公司与A厂未达成变更合同的协议。 甲公司拟买100吨钢材,合同亦是如此约定,后来A厂只送来90吨,甲公司对此是不能拒收的。因为拒收意味着解除合同。而依《合同法》第94条第4项等规定,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的,另一方当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本案中A厂交付90吨钢材,完成了90%的交货义务,应认为是履行了主要合同债务,甲公司依法不能解除合同。
起重机械生产厂家甲近期推出一种改进型设备,向其老客户施工单位乙发出以原价出售该改进型设备的要约。乙在电话中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改进型设备,但要求对原定采用的包装质量标准和运输方式做一些改进。后乙向甲订购5套设备,并交纳了定金。乙将其中的2套设备售予丙公司,但是由于甲单位未能及时交货,致使乙无法向丙交付设备。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乙对甲的行为属于新要约
B.甲对乙承担违约责任
C.甲对乙和丙承担违约责任
D.乙对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合同法》第14条规定了要约的概念,即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受要约人回复时,对要约的内容作实质性变更的,视为新要约,原要约失效。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本案中乙在电话中向甲表示愿意购买该改进型设备,但要求对原定采用的包装质量标准和运输方式做一些改进。这一行为属于新要约。由于甲单位未能及时交货,致使乙无法向丙交付设备,则应由甲单位向乙单位承担违约责任,乙单位向丙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正确答案,不答、少答或多答均不得分。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张某提出加倍付费后,李某不得拒绝,因为出租车不得拒载
B.张某提出加倍付费的行为为要约
C.李某提出“如发生意外,概不负责”属新要约
D.张某上车的行为为承诺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考点] 强制缔约;要约与承诺的认定[详解] 该车已挂出“停止营业”的牌子,表明李某已经不受强制缔约的约束,可以拒载,故A项说法错误。张某对已经停止营业的出租车司机,为意欲与李某订立旅客运送合同的意思表示,为要约;李某提出“如发生意外,概不负责”,这属于具有实质性变更的新条款,属新要约;张某上车的行为为承诺,故BCD均为正确选项。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 (2) 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 本题也是法条的照搬,考生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可得出答案。BD项的意思与AC项的意思有些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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