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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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甲公司于6月8日发商务电传至美国乙公司,该电传称:“可供茶叶10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FR奥克兰,10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本月内答复有效。”乙公司于7月 9日回电:“你方6月8日报盘我接受,除提供通常单据外,需提供卫生检验证明。”甲公司未予答复。依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哪个是正确的( )
A.乙公司的回电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不成立
B.乙公司的回电未在实质上变更了要约的条件,因此合同成立
C.乙公司未在要约的有效时间内作出承诺,该逾期承诺原则上无效
D.由于乙公司提出新条件,甲公司未予答复,因此合同不成立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要约和承诺
[解析] 甲公司于6月发出的要约要求乙公司于本月内答复,而乙公司在7月才答复,依公约的规定,承诺需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间内作出。理论上迟到的承诺或逾期的承诺,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新的要约,一般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因此C项是正确的。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关于逾期承诺的效力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如要约人毫不迟延地向受要约人表示接受逾期承诺,则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B.对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只要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接受,则该逾期承诺仍然有效
C.由于邮递延误造成的逾期承诺具有承诺的效力,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要约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D.非因邮递原因造成的逾期承诺应当为有效承诺,除非要约人毫不迟延地表示其认为要约已失效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21条规定:(1)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价人。(2)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它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价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价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价人,他认为他的发价已经失效。 本题也是法条的照搬,考生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也可得出答案。BD项的意思与AC项的意思有些相反。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生效的时间一般为( )
A.意思表示作出时
B.意思表示发出时
C.意思表示送达对方时
D.要约人作出回复时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承诺生效的时间
[解析] 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的对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即为对要约的承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对于承诺的生效时间,两大法系有着不同的立法例。大陆法系采送达主义或到达主义,即主张承诺的意思表示于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生效。英美法系采发送主义或送信主义,即主张如果承诺的意思表示是以邮件、电报方式作出,则承诺于投入邮筒或交付电信局时生效,除非要约人与承诺人另有约定。我国合同法采到达主义。《合同法》第26条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此,C项正确。
下列情况下不属于要约邀请的是( )。
A.招标公告
B.拍卖公告
C.标价出售的商品
D.招股说明书
正确答案
C
解析
[详解]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向他人作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可以向特定人发出,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发出。要约邀请的目的不是与对方订立合同,而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内容无须具体明确。根据《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寄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属于要约邀请,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视为要约。C项标价出售的商品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应具备几个条件;一是要约须是特定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是要约须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是要约人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在一般情况下,要约人不可能与所有的人订立合同,对相对人会有所选择。当要约人向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时,即意味着他对相对人作出了选择。这样,在相对人作出承诺时,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人只有向特定的受要约人作出意思表示,才可能构成要约。但例外的是,悬赏广告、标价出售的商品,虽然是向不特定人作出的,但也可以构成一项要约。三是要约须具有缔约目的,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要约的约束。四是要约的内容须具体明确,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1)行为的目的不同。要约是表示要与相对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其目的是希望相对人对其要约作出承诺,而要约邀请是表示希望相对人向要约邀请人发出要约的意思。(2)行为效力不同。要约本身即带有愿意就要约内容受约束的意义,一经相对人承诺,就对双方产生相当于合同的效力。而要约邀请的相对人针对该要约邀请作出要约的行为并不会对要约邀请人产生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如果有人向对方发出一项要约,同意以10万元将一部汽车卖给对方,而对方在收到上述要约以前,主动去信表示愿意以10万元购买其汽车。题中的要约属于______
A.要约邀请
B.承诺
C.合同
D.交错的要约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交错的要约。
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如果双方同时发出要约,只能称之为交错的要约。
哪些国家规定,商人对于平日经常来往的客户,在其营业范围内,在接到要约时,应立即发出承诺与否的通知,如果怠于通知的,视为承诺______
A.德国
B.日本
C.法国
D.英国
E.美国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为要约的约束力。
《德国商法典》和《日本商法典》都规定,商人对于平日经常来往的客户,在其营业范围内,在接到要约时,应立即发出承诺与否的通知,如果怠于通知的,视为承诺。
甲方(茶叶公司)发信(落款日期是2604年8月1日,邮戳日期是2004年8月2日)给乙方,要卖给乙方一批当年生产的茶叶。信中,对标的物的名称、质量、规格、单价(斤)、付款日期、方法表达具体,甲方要求乙方提出订购的数量。乙方回信(落款日期是2004年 8月6日,邮戳日是2004年8月7日)表示:"接受你方提出的一切条件,购买1000斤。请从2004年9月开始,按月分十次发货。"该信件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甲方。甲方8月15日回信:"将如期发货。"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选项是正确的:
A.要约于2004年8月10日到达时生效
B.甲方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通知应当与承诺同时到达或者先于承诺到达
C.乙方可以撤回承诺,但撤回通知应当与承诺同时到达或者先于承诺到达
D.当事人可以变更原承诺的通知撤回原承诺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要约和承诺。 (1)乙方的回信是要约。《合同法》第16条第1款规定:"要约到达要约人时生效。"A项所说,不是2000年8月10日生效,而是2000年8月10日到达时生效。要注意之间的区别。 (2)《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甲方的第2封信是承诺,甲方可以依法撤回。(3)乙方是要约人,不存在撤回承诺的问题。(4)撤回承诺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纯粹的撤回通知;一种是以变更原承诺的方式(以新的承诺取代原承诺)撤回。因此,D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简述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正确答案
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合同的成立必须基于当事人的合意,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的形成过程,就是双方你来我往讨价还价、相互交换意思表示的过程。这一过程即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法律上将这一过程分为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发出的,由相对人受领的意思表示。其中,发出要约的人称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称相对人或受要约人。在商业活动和对外贸易中,要约又称为报价、发价或发盘。
承诺,是指受领要约的相对人为成立合同而同意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在商业交易中,承诺又称为接受、还盘、收盘。
解析
暂无解析
建海家具厂得知荣丰公司所建办公楼要购置一批办公桌椅,便于2007年8月1日致函荣丰公司以每套2000元的优惠价格出售办公桌椅。荣丰公司考虑到建海家具厂生产的家具质量可靠,便于8月2日回函订购1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1800元,同时要求三个月内将桌椅送至荣丰公司,验货后7日内电汇付款。建海家具厂收到函件后,于8月4日又发函给荣丰公司,同意荣丰公司提出的订货数量、交货时间及方式、付款时间及方式,但同时提出其每套桌椅售价 2000元已屑优惠价格,考虑荣丰公司所定桌椅数量较多,可以按每套桌椅1900元出售。荣丰公司8月6日发函表示同意。8月7日,建海家具厂电话告知荣丰公司收到8月6日函件。该合同的要约为( )。
A.8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B.8月4日甲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C.8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
D.8月1日甲家具厂发出的函件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点为合同订立的程序,特别是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A选项所述8月2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该内容包括了合同的标的、数量、价格、履行时间、方式、付款方式等合同主要内容,符合要约生效的条件,为要约;B选项所述8月4日甲家具厂发生的函件,因为家具厂变更了乙公司所提出的价格标准,应为新要约;C选项所述8月6日乙公司发出的函件,对家具厂的提议表示同意,属承诺行为;D选项所述8月1日甲家具厂发出的函件,因为内容不具体,没有数量条款,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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