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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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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

A.集合计划展期
B.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
C.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
D.客户资产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权限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D项属于定向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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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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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乙订立一份合同,约定乙承租甲的房屋,乙按月付租金,若乙连续3月未交租金,甲有权解除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连续3月未交租金,甲即于10月11日向乙发出《关于终止合同的通知》,乙于10月15日收到该通知,认为自己不交租金是由不可抗力所致,遂于10月2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甲无权解除合同,法院11月23日判决甲有权解除合同。则该租赁合同何时被解除?( )

A.10月11日
B.10月15日
C.10月25日
D.11月23日

正确答案

B

解析

[考点] 合同的解除
[讲解] 《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因此,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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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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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各项中,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为表见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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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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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行为中属于能够发生私法效果的默示的意思表示的有:

A.甲无代理权,却以乙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乙明知而不作否认表示
B.租期届满后,当事人没有明确解除合同,但承租人继续交付租金,出租人继续收受租金
C.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由甲寄发传真告知乙,如果乙收信后1个月内不作答复,即视为双方合同终止。乙收信后在一个月内没有作答复
D.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默示 [解析] 默示是意思表示的一种形式,包括作为的默示与不作为的默示两种情况。依照《民通意见》第66条的规定,前者是指“一方对对方当事人提出民事权利的请求,对方未使用语言或者文字明确表示意见,但其行为表明已经接受的”;后者是指沉默,沉默仅仅“在法律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有约定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本题中,B项属于作为的默示;A、C、D项属于不作为的默示,其中A、D项有法律的相应规定,参见《合同法》第48条与《继承法》第25条;C项属于双方当事人事前约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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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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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下列对于合同终止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终止是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B.合同终止是合同责任的终止
C.合同终止也就终止了合同的经济往来结算条款的效力
D.合同终止后合同的遗留问题就没有必要处理了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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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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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监理合同履行中.“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的工作,即( )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前不超过42天的准备工作时间。

A.非监理人
B.非委托人
C.因监理人
D.非总工程师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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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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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甲为H贸易公司的职员,无对外签订贸易合同的授权,但有一天某甲带领一个客户到公司会议室谈判生意,在此会议室甲用H贸易公司的公章,自己签字,与该客户签订了一份贸易合同。该客户有无权利要求H贸易公司履行这份贸易合同试运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加以辨析。

正确答案

该客户有权要求H贸易公司履行贸易合同,此案中某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根据有关民法原理,表见代理是指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民事行为在客观上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某甲是 H贸易公司的职员,生意谈判是在公司会议室公开进行的,合同是以H贸易公司的名义,并加盖了公司的公章。这些行为,尤其是加盖公司公章的行为,都构成足以使客户有理由相信某甲有代理权的客观事由,H贸易公司即使未同意某甲的行为,也应对其管理上的疏忽自行负责,不能以此对抗作为善意第三人的客户。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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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约定由乙方向甲方供应一批钢材以供甲方建房,交货日期为2010年10月1日,甲方预计开工时间为2010年11月1日。合同订立后,甲预付了部分货款。交货期限届至后,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甲方催促乙方交货,并警告乙方如果在3个月内不能交货,将解除合同,另谋供货商。3个月期满后,乙方仍不能供货,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预付的货款并赔偿损失,遭乙方拒绝,为此甲方诉至法院。
问:甲的诉讼请求应否予以支持

正确答案

本案涉及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法律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意义不仅在于明确什么情况下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更在于限制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条件: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当事人才能行使解除权。由于维持合同的效力是对当事人缔约意思的尊重和保护,因此轻微的违约情形并不必然导致合同的解除,而只有在出现因违约而极有可能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允许解除合同,这种情形在法律上称为根本违约。围绕着这一核心,《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权的几种条件,其中第(三)项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相对人有权解除合同。原因就在于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可以合理推断相对人已经不能或不愿履行合同,相对人的合同目的已经落空,此时相对人既可以维持合同效力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解除合同以消灭合同效力。
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首先是合同效力消灭,《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其次,《民法通则》第115条规定,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法》第97条规定,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本案中,甲与乙成立买卖合同关系,甲是买受人,乙是出卖人,乙的主要合同债务是依约交付货物。在乙到期未能履行后,经债权人甲催告,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不能履行,并在事实上使甲如期建房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给甲造成了损失,因此甲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乙赔偿损失。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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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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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疾病而死亡导致的保险合同终止属于( )。

A.因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非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B.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非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C.因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D.因保险标的的灭失或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可保利益以保险标的的存在为前提。如果保险标的非因保险事故而灭失,投保人就不再具有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没有了存在的基础,也就随之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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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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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劳动法》有关条文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在平等协商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书面合同。下列各选项中,符合该法规定的是( )。

A.甲大学毕业,其与某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甲的试用期为6个月,若试用合格,试用期满劳动合同的期限即行起算
B.乙为某软件开发公司的技术人员,其与该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乙不能在其他同类公司从事同一业务,对该约定乙必须无条件遵守
C.丙是某旅游公司的客户部经理,其与公司约定:在劳动合同终止后3个月内对该公司的客户名单五条件保密
D.丁再次就业,其与该公司约定:丁向该公司交纳就业保证金2万元,5年合同期满,公司返还全部保证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返还利息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劳动合同的条款 [解析] 劳动合同条款可以分为必备条款、任意条款和禁止条款。必备条款的内容规定在《劳动法》第19条,该类条款的缺少会导致合同不成立;任意条款包括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竞业禁止条款等,这些条款由双方自愿协商,订立与否不影响合同的成立;禁止条款是法律明确禁止规定在合同中的条款,若在合同中出现,该条款一律无效。 A选项属试用期条款。《劳动法》第2l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提醒考生关注《劳动合同法草案》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非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技术性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高级专业技术工作岗位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法意见》第18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可见,若试用合格,劳动合同期限应从试用期之始起算。 B选项属竞业禁止条款。如上分析,该类条款属于任意条款,可自愿订立。但要求劳动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必须给予相应的补偿,否则,该条款对劳动者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C选项属保密条款。《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对于旅游公司来讲,客户名单一般属于关乎经营的商业秘密,故该约定合法。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如无相反约定,一般不予经济补偿。 前三个选项提醒考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虽然可以就任意性条款进行约定,但其约定仍然受限于相应的法律规定和一般合同原则,这种任意是相对的。 D选项属禁止条款。《劳动法意见》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故该项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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