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试卷

X 查看更多试卷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服务者向消费者提供质低价高的服务,是对消费者( )。

A.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B.人格尊严权的侵犯
C.损害求偿权的侵犯
D.选择服务自主权的侵犯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略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关于是否违反经营者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某超市为了制造气氛,在音像制品销售区用CD光盘、录像带等货品临时搭建成一圆锥形布置物,后两顽童在附近打闹,致使该布置物倒塌,其中一人被砸伤。该超市违反了经营者义务
B.某汽车经销商偶然发现其经营的某品牌汽车制动装置有严重问题,于是在其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提醒消费者:“请您慎重选车!”该经销商违反了经营者义务
C.李某在住所附近一家小便利店买酱油一瓶,向店员索要购物小票,店员不提供购物小票,并解释说购物小票便利店需要保留。该便利店违反了经营者义务
D.某化妆品经销商在A商场租赁一柜台,李某从该处购买了化妆品,使用后引起皮肤红肿,李某要求A商场承担责任,该商场拒绝。该商场违反了经营者义务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经营者义务
[解析] A选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这一条是对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的反向规定。某超市搭建的临时布置物,对于超市顾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有潜在的损害危险,违反了安全保障义务。故不入选。需注意,该义务并不以交易为前提。
B选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制动装置存在问题的汽车属于存在严重缺陷的商品,汽车经营者虽然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但是并不足以警示消费者以防止危害发生,未尽到经营者所应承担的义务。故不入选。
C选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购物小票是消费者的购物凭证,经营者有出具购物小票的义务。故入选。
D选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可见,商品购买者在柜台租赁期间,其所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只能向商品的出卖者主张权利。
在此选项中,租赁期间化妆品经销商违反了保证商品质量的义务,而商场并没有违反任何经营者义务,其拒绝有理,故入选。
除以上涉及的四项义务外,经营者义务还包括:(1)保证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2)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3)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义务。这一义务,对于柜台或者场地的租赁者尤其重要。(4)不得以单方的通知、声明、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作对消费者不公平的规定。(5)尊重消费者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的义务。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一般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 )丧失。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产品责任的除斥期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由此可知,2年为诉讼时效,10年则为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主体丧失的是申诉权;而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丧失,主体丧失的是起诉权。本题正确答案为D。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某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罐明示的安全使用期为5年,某消费者从购买新罐之日起用至第四年时该罐发生泄漏并造成火灾,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 )。

A.消费者在火灾发生后3年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
B.消费者在火灾发生后2年提起诉讼,虽未超过诉讼时效,但因超过了安全使用期,请求权丧失
C.消费者诉讼时效期间为自火灾发生后15年,因为请求权存续的期间为《产品质量法》规定的10年加上某厂承诺的5年安全使用期
D.消费者诉讼时效期间为自火灾发生后20年,因为《民法通则》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下列各级人民政府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是( )。

A.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B.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
C.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D.各级人民政府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有权根据具体条件影响法院的受理决定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判例显示,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下列权利和特征( )

A.起诉和被起诉
B.购买、持有和出售资产
C.为消费者制造和销售产品
D.如果违法则要受到审查和处罚制裁
E.在公开资本市场上融资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现代美国公司法的发展。
[要点透析] 现在股份有限公司是美国最普遍的公司形式。判例显示,美国最高法院认为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下列权利和特征:起诉和被起诉.购买、持有和出售资产.为消费者制造和销售产品,如违法则受到审查和处罚制裁。

1
题型:简答题
|
简答题

材料一 非法集资、虚假出资、制假贩假、蒙骗欺诈等不信用行为使我国市场经济出现混乱,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遭到干扰和破坏。要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材料二 北京15家政府机构联合建立的企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已于近日开通,凡存在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以及严重损害交易对象合法权益行为的在京登记注册的企业,都将纳入不良行为警示系统,这将使有不良行为记录者名誉扫地,受到全面的社会监控,直至绳之以法,对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风尚也有一定积极作用。
材料三 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指出: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宽,逐步形成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结合材料请回答:
(1)运用经济常识的知识谈谈你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的认识。
(2)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哲学依据是什么
(3)上述材料表明了政治常识的哪些道理

正确答案

(1)①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法制性、开放性、竞争性等特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离不开法制的调整和规范,是法制经济,同时也离不开信用的约束,否则将出现混乱。②非法经销等行为违背等价交换的原则和市场遵循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诚实信用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企业最有利的竞争手段之一。③缺乏诚信是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同时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
(2)①矛盾即对立统一,具有普遍性。②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中,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健全、完善市场法律法规、严格执法,建立社会信用制度,这就为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还要全社会进行诚实守信的思想道德教育,努力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思想道德体系,为“法治”奠定思想道德基础。③法治与德治者属于上层建筑,是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二者相互结合,共同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3)①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②我国政府行使组织、领导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能。③体现了国家机构对人民负责和依法治国的原则。④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以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为()

A.消费者的权利
B.经营者的义务
C.生产者的权利
D.消费者协会的义务
E.国家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仁义百货大楼是一家新成立的商业企业,为使闲置的4楼发挥其效用,百货大楼以低价位对外招租,同时为方便用户经营,百货大楼还许诺所有的承租人可以以百货大楼的名义对外进行经营,由百货大楼对外统一结算。2003年陈某承包了一个店铺,租期5年,经营乐器销售,2005年赵某在陈某店铺购买了一架钢琴,在使用过程中却发现该钢琴是翻修过的旧琴,赵某要求陈某退货被拒,问赵某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

A.只能要求陈某请求退货
B.既可以向陈某请求权利,也可以向百货大楼请求权利
C.如果赵某发现钢琴是翻修的,其可以自发现之日起2年内请求陈某赔偿
D.赵某可以以百货大楼为被告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的责任承担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需注意的是:在展销会结束后或柜台租赁期满后,方能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请求赔偿。其目的在于防止展销会结束后或柜台租赁期满后,消费者无法寻求到销售者或服务者,消费者利益无法保障。
柜台租赁期间,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请求赔偿,A项正确。BD项都是都未考虑到柜台租赁期限尚未结束。
C项说法错误,此项具有迷惑性,本项考查的是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民法通则》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出售的商品质量不合格的,诉讼时效为1年,赵某应在发现钢琴属于翻修后的1年内提起诉讼。

1
题型:简答题
|
不定项选择

甲厂技术人员康民思以3万元钱将一项技术转让给孔斯,孔斯获得该生产新型电视机技术之后找到费克,两人约定:孔斯以技术出资,费克投入资金,注册乙公司生产和销售该新型电视机。协商好后,费克用孔斯提供的技术开始批量生产电视机。正当费克准备将电视机推向市场之时,得知在深圳有一个大型电子产品展销会。费克认为这是一个推销自己产品的极好机会,于是向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租了一个大型柜台来推销这种新型的电视机,为配合这次行动,费克提供有关电视机的各种情况给广告经营者费森登,吹嘘该电视机其质料是如何的先进、安全、可靠,使得消费者信以为真,纷纷来购买这种电视机,有不少厂家来与费克签约预订。展销会结束后,费克凯旋而归。不久,购买该电视机的消费者纷纷投诉该电视机,经有关部门鉴定认为,该电视机确有一些先进的技术成分,但是由于相关的一些技术还达不到要求,使得该电视机使用过长便会引起爆炸,另外该电视机做工粗糙,经常漏电,存在严重隐患,该产品还达不到上市的要求。展销会结束后,奈克在家正看电视,而电视机发生爆炸,一家人遭受了人身伤害,请问奈克一家可以请求下列哪些人员赔偿

A.展销会举办者华茂公司
B.乙公司股东费克、孔斯
C.乙公司
D.广告经营者费森登

正确答案

A,C

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8条规定:"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要求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在本题中,在展销会结束后,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以向举办该展销会的举办者赔偿。法律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方便消费者受偿,因为如果法律只规定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求偿的话,对于向外地的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可能或不现实的,为了充分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需要,法律规定了可以向举办者要求赔偿,然后让举办者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追偿,这样规定并不是消费者就不能向销售者或服务者求偿了,其实,消费者仍然可以向销售者和服务者要求受偿。所以AC正确。   对于D而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的经营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具体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本案中,广告经营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依此,AC项为正确答案。

下一知识点 :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百度题库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基础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

  • 上一题
  • 1/10
  • 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