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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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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案情] 甲系某大学三年级女生。2003年5月5日,甲到国际知名连锁店乙超市购物,付款结账后取回自带的手袋,正要走出超市大门时,被超市保安阻拦。保安怀疑甲携带了未结账的商品,欲将甲带到超市值班经理办公室处理。甲予以否认,争执过程中引来众多顾客围观。后在经理办公室,甲应值班经理要求出示了所买商品及结账单据。值班经理将甲自带的手袋打开检查,并叫来女工作人员对甲进行了全身搜查,均未查出未结账的商品,遂将甲放走。事后,甲在超市被搜身的消息在本校乃至其他高校传开,甲成了倍受关注的“新闻人物”,对甲形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出现了失眠、头晕等症状,无法继续学业,医生建议其做心理治疗。甲认为乙超市侵害了自己的人格权,遂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乙超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
本案双方的主要事实争议是:乙超市在对甲进行全身搜查时,是否强令甲脱去了内衣。对此,双方均未提出充分的证据。双方的主要法律争议是:超市在每年失窃数额巨大的情况下,是否有权对顾客进行搜查。乙超市认为自己在超市内已张贴告示,保留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一审法院认为乙超市不能提出没有强令甲脱去内衣进行搜查的证据,故对脱衣搜查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乙超市的搜查行为侵犯了甲的人格权,且侵权情节恶劣,后果较为严重,同时考虑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判决被告赔偿精神损害11万元。乙超市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除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乙超市强令甲脱内衣进行搜查的事实证据不足外,对一审认定的其它事实予以维持,酌情改判乙超市赔偿甲精神损害1万元。甲对二审判决不服,以赔偿太少为由,申请再审,请求将赔偿数额改为11万元。
[问题]
1.请就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判决和再审申请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2.本案发生后社会反响颇大,引发了不少议论,主要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法官自由裁量、人格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安保措施等诸多法律问题,请你任选一个角度简要论述。
[答题要求]
1.第一问的分析应以法学理论、现行法律规定为依据;
2.第二问的论述应观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文字通顺。

正确答案

1.(1)一审判决数额超出了原告的请求范围,因而是错误的(可从不告不理、法院裁判的消极性、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处分权等方面进行分析,说明其不当)。
(2)一审法院判决将举证责任归于乙超市,不符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不属于举证责任倒置的案件,而且未脱内衣搜查是消极事实,乙超市无法举证。因此,二审法院否定一审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认定是正确的。本案应当由甲对脱内衣搜查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但由于侵权事实特殊,其证据属于当事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搜集的证据。正确的做法是由其申请法院进行调查,或结合本案其他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如果无法认定应当根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进行判决。
(3)甲申请再审的理由是赔偿大少。属于适用法律方面的问题,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才能再审,本案二审否定了原审对脱衣搜身的事实认定,据此在自由裁量权范围内改判,不属于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故不应当改判,甲的再审申请不应得到支持。考生可分析法院判决的终局性和权威性如何保障,如何修改再审程序等。
2.[参考例文]本案的被告乙超市对原告甲强令搜身的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是一种侵害甲人格权的行为。这种被侵犯的人格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人格权呢有的观点认为是侵犯了甲的名誉权。而我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也就是说,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客观方面是公开实施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或者向公众散布侮辱、诽谤他人的言论,致使他人名誉贬损或者社会评价降低。但这个案子中显然不具有这种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因此不存在侵犯甲名誉权的问题。
本案中,甲实际上受到侵犯的权利是身体权。身体权是指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具体人格权。由于非法搜身行为侵害了公民维护其身体完全和支配的权利,所以构成了对身体权的侵犯。但是,目前,在我国的民事法律当中并没有对身体权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是在《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这条规定不能作为非法搜身侵害身体权的法律依据。此时就涉及到一般人格权的适用。
所谓一般人格权是相对具体人格权而言的。是以民事主体全部人格利益为标的的总括性权利,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概括和决定其具体人格权的一般人格利益。一般人格权是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的人格利益的抽象概括,是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格权的各种属性和联系的抽象。一般人格权具有重要的补充功能。它是一种具有弹性的权利,具有高度的包容性,可以对尚未被具体人格权确认保护的其他人格利益,发挥其补充的功能,将其概括在一般人格利益之中,以一般人格权进行法律保护。当这些没有被具体人格权所概括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时,即可依侵害一般人格权确认其为侵权行为,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救济其人格利益的损害。本案中,虽然超市乙的行为没有直接违反现行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其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等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或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人格尊严是一个抽象概念,它是一切人格权利的权利渊源,或者说人格尊严本身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人格权,其他具体人格权都是从它发展出来的。其作为一般人格权也具有补充功能,在具体人格权没有作出规定的情况下,可以直接适用侵犯人格尊严这一一般人格权来要求侵权人承担责任。因此本案中,超市乙虽然没有直接侵害民事法律所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但因为其侵害了甲的人格尊严,侵害了一般人格权,因此也要承担侵害人格权的相应民事责任,比如要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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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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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下列哪些说法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A.经营者提供服务或出售商品有欺诈行为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消费者起诉后,可根据案情酌情决定,是否按照受害消费者的要求责令经营者加倍赔偿消费者所受损失
B.经营者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消费者是否当场知晓所接受的商品或服务有瑕疵),都应当保证消费者在正常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该商品或服务应当具备的质量、性能、用途与有效期限等
C.按照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商店里提供某种商品时可以与消费者讨价还价,自由协商而不必明码标价,这是自由竞争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D.经营者为了防止其他同种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假冒其注册商标和名称,可以不在具商品服务卜标明真实名称或标记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考点] 对经营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适用、商店明码标价义务及经营者标明商品真实名称的义务
[解析] 参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19,20,22条的规定。
经营者以欺诈行为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法院对其制裁不能自由裁量,而是应当根据受害人的要求决定是否责令加害经营者双倍赔偿受害人损失(即如果受害人不要求双倍赔偿,只要求原价赔偿,则法院只能令经营者原价赔偿)。答案B之所以错误,是因为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则经营者可以不对该瑕疵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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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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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2007,52)某公司为纪念2008年北京奥运会,特生产纪念手机2008部,每部售价2万元。其广告宣称,限量发行,纪念手机上镶有进V1天然钻石。后经查实,钻石为人造钻石,每粒售价仅为100元,手机成本约2000元。购买者因此有权主张( )。

A.该合同无效
B.解除该合同
C.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D.双倍赔偿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欺诈引起的法律后果。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本题中,某公司行为存在欺诈,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该公司与购买者之间的买卖合同并不因此而当然无效,购买者可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变更合同或者撤销合同,从而使该合同无效;但并不因此而享有法定解除权;或者购买者可以保持买卖合同的效力,而主张该公司承担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要求承担双倍赔偿。正确答案是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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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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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项选择

(三)尔玛超市采取自助式存包,即消费者自行将物品存放在超市提供的密码箱里,然后消费者自行保存密码存条,消费完毕后自行凭密码取出所存物品。一日,甲前往尔玛超市购物,临进入超市前,甲按照超市自助式存包的程序将随身物品保存。之后,甲在超市里购物若干,结帐完毕,甲走出超市防盗门时,突然防盗门警报大作,引来多方侧目,甲在尴尬中随闻讯而来的超市保安进入值班室,经过查证是由于超市收银员疏忽,没有将所有物品消磁所致。甲出来后,到超市存包处取包,发现密码箱中空无一物,甲丢失手机一部,现金三万,掌上电脑一部。经调查,是有消费者乙声称丢了密码存条,超市工作人员就用钥匙打开了甲存放物品的密码箱,使此消费者将甲的物品取走。请根据以上情节回答下列问题:超市和将顾客甲物品取走的乙( )。

A.构成共同侵权
B.不构成共同侵权
C.前者构成侵权,后者不构成侵权
D.前者不构成侵权,后者构成侵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共同侵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而造成损害的行为。共同侵权的认定一般须符合下列条件:(1)主体的复数性,即共同侵权行为的主体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2)行为的关联性,即各共同侵权人各自实施加害行为,但他们之间的加害行为都指向同一对象,各加害行为之间结合起来,共同造成了损害结果,是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具有密切的关联性。(3)结果的单一性,即共同侵权人虽然实施了多个侵权行为,但造成的是同一损害结果,该损害结果是不可分割的。在本题中,超市和某消费者属于两方主体,且超市的擅自开箱行为以及某消费者的诈骗行为指向了同一对象,共同造成了甲的财产权遭受损害的事实,虽然二者并没有共同侵犯的主观意图,但依据通说的观点,即共同侵权并不要求侵权人具有共同的侵权心里状态,超市和某消费者已经构成了共同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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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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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商场从一保健器材公司购进一批减肥器材,公司向商场承诺该器材减肥效果显著,如果无效,由公司承担一切后果,但销售之后,商场接到很多消费者投诉,称毫无效果。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项( )

A.消费者只能要求商场退货
B.消费者既可以要求商场退货,也可以要求器材公司退货
C.器材公司已承诺一切后果由器材公司负责,因此商场不应承担责任
D.某消费者在使用该减肥器材时被电伤,他可以直接向器材公司索赔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产品责任承担[详解]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只有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才可以直接向生产者索赔,否则只能向销售者要求更换或退货,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所以A、B两项的说法均不正确;器材公司的承诺不能免除商场作为销售者应该承担的法定责任,因此C项错误;D项属于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情形,因此消费者可以直接向生产者索赔,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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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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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
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
D.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2峰5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代表人诉讼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1款
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其中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诉讼标的同一,而本题中各个消费者分别对自己的购买产品提出诉讼,他们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而非同一标的。所以此诉讼为普通的共同诉讼。所以A项不正确。该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可见,诉讼代表人并非全权代表,所以B项不正确,对于普通共同诉讼,由于并不要求必须合并审理,所以法院认为应合并审理时要经当事人同意,以保护当事人权益。所以C项正确。至于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民诉意见》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 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以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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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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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质量监督中的社会监督的依据主要是《产品质量法》,具体包括( )。

A.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行为,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检举,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接受举报的部门应负责调查处理
B.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
C.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
D.以合同或订单方式购买产品的企业依合同约定方式而进行的特殊质量监督
E.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就消费者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建议有关部门负责处理,或支持消费者对因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害向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上报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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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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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商店卖米短斤少两,该商店所侵犯的是顾客的______

A.保障安全权
B.自主选择权
C.公平交易权
D.监督批评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考点]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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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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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通货膨胀一般是用消费者价格指数(CPI)衡量的物价涨幅,这主要因为CPI是根据一国消费者最终消费支出的商品种类和权重编制的价格指数,该指数最直接地影响居民收入的真实购买力。政府从维护居民福利的角度看,没有哪个价格指数比CPI更合适、更体贴民意了。而食品价格波动主导了中国的消费者价格指数波动,这不仅因为食品价格在商品篮子中占超过三成以上的比重,更重要的是食品价格本身波动剧烈,故而关注食品价格波动成为研究中国通货膨胀的重中之重。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

A.说明在中国食品价格为何成为研究通胀问题的焦点 
B.分析控制食品价格波动对中国国计民生的重要意义 
C.解释食品价格波动如何对消费者价格指数产生影响 
D.强调提高居民的真实购买力应从控制食品价格入手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分总结构,最后一句“故而关注食品价格波动成为研究中国通货膨胀的重中之重”为文段重点句,近义替换,选A。 考点:表面主旨题 考点介绍:言语理解与表达>阅读理解>表面主旨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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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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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强制消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如果消费者消费时上述权利中的任何一项受到限制,就意味着被强制消费。
下列属于“强制消费”行为的一项是______。

A.列车运行时,乘车旅客只能在列车的餐车上用餐
B.小王在某理发馆烫头发时,理发师建议其把头发染成栗色,小王听从了理发师的建议
C.小宇在网店购买裙子时,店主告诉她搭配T恤可以九折优惠,小宇购买了裙子和T恤
D.小郑到某酒店就餐时,被告知最低消费800元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D项消费800元不是消费者自主决定的,其他三项的行为都是消费者自主决定的。只有D项是强制消费行为。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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