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共2517题
房地产营销渠道是促使产品由生产者转移到消费者的途径,具体来说有以下含义: ( )。
A.使消费者能买到价廉物美的产品
B.从生产者或业主到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
C.通过中介帮助消费者了解商品特点和市场特征
D.使消费者在购房过程能减少顾虑和省却手续麻烦
E.向消费者转移的产品可以是所有权,也可以是使用权
正确答案
B,C,E
解析
暂无解析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一定年限而丧失,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该年限为( )。
A.2年
B.5年
C.10年
D.15年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消费者求偿权的范围包括( )
A.消费者因自己的过错造成的损害
B.消费者人身权受到损害时
C.消费者财产权受到损害时
D.消费者因人身伤害而造成精神痛苦的
E.消费者因财产损失而造成精神痛苦的
正确答案
B,C,D,E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公司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验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场索赔
B.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和丙公司索赔
C.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D.对丙公司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乙商场和丙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B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从该条可以看出,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失,只是除三种情形以外,不论是谁的责任,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根据这个规定,商场如果尽到检查验收义务,但是仍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只不过履行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简述消费者的公平交易原则。
正确答案
(1)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准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这些条件符合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2)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A.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
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
D.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2~5人为诉讼代表人代表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考点] 共同诉讼[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3条第 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分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和普通的共同诉讼。其中必要的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诉讼标的同一,而本题中各个消费者分别对自己购买的产品提出诉讼,他们的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而非同一。所以此诉讼为普通的共同诉讼。所以A项不正确。 该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可见,诉讼代表人并非全权代表,所以B项不正确,对于普通共同诉讼,由于并不要求必须合并审理,所以法院认为应合并审理时要经当事人同意,以保护当事人权益。所以C项正确。至于诉讼代表人的人数,《民诉意见》第62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所以D项正确。
消费者依法享有自主选择权。下列选项中,哪些属于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的内容
A.自主选择经营者
B.自主选择商品品种
C.自主选择服务方式
D.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某种商品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可知,ABCD四项均为正确选项。
某商场实行“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买一盒洁面乳可以获赠一瓶由该市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洗发露。牟女士购得一件回去使用后,发现头发掉得厉害。经鉴定,该瓶洗发露中含有较强的有毒物质,使用之后会导致人的毛发脱落。针对以上事实,下面分析错误的有:
A.由于洗发露是附赠品所以商场不对牟女士负任何责任
B.商场应对牟女士负过错责任,但是其是否存在过错由牟女士进行举证
C.该市消费者协会应对牟女士负连带赔偿责任
D.根据产品质量责任的特殊规定,牟女士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1年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解析] 本题的考点是产品质量的民事责任、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的相关内容。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必须遵守本法。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前款规定的产品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产品质量法仅适用于经过用于销售的产品,本案中附赠的洗发露是否属于用于销售的产品就成了认定产品质量责任的关键。虽然洗发霹名义上只是作为洗面乳的附赠品,但实质上其促进了洗面乳的销售,其利润一定意义上也在销售过程中得到了实现,也就是说该洗发露也是用于销售目的的,并不只是完全意义上的赠送,所以这并不妨碍其在《产品质量法》中的适用。《产品质量法》第42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条确定了销售者的过错责任。不过此条的过错是一种推定过错,销售者负有举证责任,否则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所以选项B的说法是错误的。《产品质量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即社会团体及社会中介机构不得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作出品质承诺,否则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应当与销售者和生产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选项C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该人选。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5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所以选项D是错误的。
红天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开发A楼盘与乙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金额1000万元,并以该开发的楼盘设定抵押担保。红天公司又与蓝天工程公司签订工程合同,由蓝天工程公司承建A楼盘。红天公司为提前收回成本,将该房预售给众客户,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众客户有的支付了主要款项,有的只支付了20%的预付款。楼盘建成后,红天公司因其他原因导致倒闭。对该楼盘的权属,乙银行、蓝天工程公司、众客户均欲行使权利。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已支付了主要款项的客户的所有权的期待权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B.已支付了主要款项的客户的所有权的期待权优于蓝天公司的优先权
C.蓝天公司的债权优于银行的抵押权
D.众客户的所有权的期待权均优于银行的抵押权和蓝天公司的优先权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本题涉及建设工程合同工程款的优先权与银行抵押权和买房人的所有权期待权之间的清偿顺序问题。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解释,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故本题答案为AB。
消费者有权获得的消费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 )。
A.有关消费态度方面的知识
B.有关商品和服务方面的基本知识
C.有关消费市场方面的基本知识
D.有关消费经济学的知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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