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共2517题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 )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选项中,可以具有法人资格的是( )。
A.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
B.商务部财务司
C.省政府采购办
D.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
正确答案
A
解析
[评析] 考查要点是具备法人资格的条件。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是依法成立的,以必要的经费运转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体,其性质属于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因此,A项是正确答案。商务部财务司是商务部的职能部门,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排除B项。省政府采购办也属于职能部门,排除C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排除D项。注意: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甲公司为了增加职工福利,从乙商场购买了一批丙公司加工生产的“红心咸鸭蛋”。甲公司的职工及家属食用后,几十人出现了胃痛、呕吐等症状。经检验查明,该批“红心咸鸭蛋”系在鸭子饲养时使用了工业用苏丹红4号原料,含有毒有害成分。关于甲公司索赔,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公司可以向乙商场索赔
B.甲公司职工可以向乙商场和丙公司索赔
C.乙商场在进货时尽到了检查验收义务,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D.对丙公司应按无过错责任原则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C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根据以上两个法条的规定,乙商场和丙公司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B两项的表述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从该条可以看出,只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失,只是除三种情形以外,不论是谁的责任,生产者都要承担责任,所以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不应当选。 《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根据这个规定,商场如果尽到检查验收义务,但是仍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只不过履行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所以C项的表述是错误的,应选。
甲从某商场购回一个玻璃钢燃气灶。使用几天后,燃气灶突然炸裂,甲被碎片刺瞎左眼。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甲可以要求商场赔偿
B.商场进行赔偿后如果发现燃气灶炸裂是生产厂家的生产缺陷,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
C.甲可以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
D.生产厂家经检查发现是运输部门在运输过程中损坏燃气灶从而引起损害发生,因此有权拒绝赔偿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测试点】 损害赔偿。【解析】 本题中,甲与某商场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其所购买的燃气灶发生爆炸,表明燃气灶存在质量缺陷,故甲可要求该商场承担责任,同时,因燃气灶爆炸致使甲受伤,侵害了甲的人身权,故甲可以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因此,甲可要求商场进行赔偿是正确的。依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如果商场进行赔偿后,发现燃气灶的炸裂是生产厂家的生产缺陷造成的,其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故B选项正确。甲作为消费者,也可以要求生产厂家承担产品责任,即向生产厂家要求赔偿,故C项正确。生产厂家发现缺陷是由于运输部门的损害造成的,在其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运输部门追偿,而不是拒绝向消费者赔偿,故D选项错误。
与之相比,国际游客在中国的消费行为多是到餐饮店享受中国美食,或到小商品市场买些小商品,一般不会到百货店和大型超市去买东西。国际游客来了,却带动不了中国商业的发展,为什么因为中国没有品牌商品的定价权,零售业的经营方式带有相当大的“食利”性质,导致中国虽已成为制造业大国,却还不是国际游客的购物天堂。因此,不能简单地将旅游作为平衡国际贸易顺差、减少贸易摩擦的一种手段,而应从国家利益的高度,限制欧美品牌在中国市场实行最高价格定位的做法,从法律角度理清欧美品牌在中国市场的价格政策是否形成了价格垄断。 这段文字上一段谈论的内容最可能是:
A.中国餐饮业在欧美国家的发展状况
B.中国本土消费者对市场的巨大带动
C.品牌商品定价权的形成机制
D.国际游客在欧美的消费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文段首先通过国际游客在中国的消费表现,分析了国际游客的到来不能带动中国商业发展的原因――中国没有品牌商品的定价权,最后得出结论,应限制欧美品牌在中国市场实行最高价格定位的做法,从法律角度理清欧美品牌这种定价政策是否形成价格垄断。读完整个文段就会发现,文段并没有说明品牌商品定价权是什么为什么会影响中国的利益故上一段文字最可能谈论的就是这些内容,与此相符的为C项。如从D项的思路出发,前文应该论述中国游客在欧美的消费情况,而不是国际游客在欧美的消费,因此排除D项。
某市消费者协会向本市消费者承诺,该市某化妆品厂生产的“天使”牌美容霜具有美白、祛斑的功效,三周内可以见效,然而三周后,购买此产品的消费者脸上都出现不同程度的红肿现象。经质量检测局检验,发现该美容霜含有少许腐蚀性的成分。对此,该市消费者协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A.不应承担,消费者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B.不应承担,消费者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C.不应承担,消费者只能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
D.应当承担,应该与该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理由:本题考查的是消费者协会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8条规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是2002年新修订的《产品质量法》增加的规定,除此以外,新《产品质量法》还对下面六个方面进行了修改:一是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产品质量工作中的责任,必须组织、督促生产经营者提高产品质量,对假冒伪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有包庇、放纵产品生产、销售中违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二是建立企业产品质量的约束机制,防止伪劣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抽查不合格的,需承担行政法律责任。三是赋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要的行政强制措施。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可以对不法场所进行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查封或扣押涉嫌伪劣的产品、制作工具等。四是加大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如果销售者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不知道销售的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的,同样要受到法律制裁,五是加强了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以及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的约束。这些机构不得向社会推荐生产者的产品或参与产品经营活动。六是建立了产品质量的社会监督机制。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查询、申诉。政府有关部门除负有为检举人保密的义务,还可按照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检举人给予奖励。这应引起考生注意。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是否应支付利息如果需要支付利息,从何日开始计算,其计算的标准如何确定
正确答案
(1)A、B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有效。根据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无效合同处理。在本题中,尽管B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超越了资质等级,但其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了相应资质等级。因此合同有效。
(2)工程价款应当按照8000万元结算。根据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合同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3)C公司擅自将自己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给D公司的行为无效。根据规定,禁止分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4)A公司应当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向B公司支付垫资利息。根据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可以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利息;但是约定的利息计算标准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除外。
(5)A公司以在建商品楼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有效。根据规定,正在建设的房屋或其他建筑物可以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抵押有效。
(6)B公司享有的受偿权利更为优先。根据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在本题中,尽管甲银行可以对商品楼行使抵押权,但B公司对该商品楼的受偿权优先于甲银行的抵押权。
(7)B公司的优先权不消灭。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起(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8)A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根据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9)B公司在行使优先权时不能对抗买房人王某。根据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 (10)A公司对欠付B公司的工程价款应当支付利息。利息从4月1日起计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解析
暂无解析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甲公司开发的A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完工后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1000万元。2005年9月,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将在建的A住宅小区抵押给了本市的丙银行并贷款2000万元,约定贷款期为1年,如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丙银行就将住宅小区工程拍卖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2006年5月,甲公司在办理了A小区的预售许可证后,又将其中一套住房预售给了丁,甲、丁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由丁支付了第1期30%的房款。2006年10月,工程如期完工并经检验合格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工程款和返还银行贷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乙公司就A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丙银行就A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乙公司仅就A小区未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丙银行仅就A小区未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解析] 依《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可知,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按照《合同法》第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依据题意,B选项和D选项错误。上述批复第(2)项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在本题中消费者丁仅支付了30%的房款,因此C项错误,故本题选A。
旅游消费者的监督批评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正确答案
①有权对商品和服务的价格、质量、计量、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
②有权对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③有权控告侵害旅游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过程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产品交付最初用户、消费者满几年丧失( )
A.2年
B.5年
C.8年
D.10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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