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 共2517题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甲公司开发的A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完工后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1000万元。2005年9月,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将在建的A住宅小区抵押给了本市的丙银行并贷款2000万元,约定贷款期为1年,如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丙银行就将住宅小区工程拍卖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2006年5月,甲公司在办理了A小区的预售许可证后,又将其中一套住房预售给了丁。甲、丁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由丁支付了第1期30%的房款。2006年10月,工程如期完工并经检验合格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工程款和返还银行贷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乙公司就A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丙银行就A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乙公司仅就A小区未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丙银行仅就A小区末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巾的优先权
[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末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本题中以下简称《批复》)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按照《合同法》第 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因此,B选项和D选项应排除。《批复》第(2)项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在本题中,消费者丁仅支付了30%的房款,因此C项可排除。正确答案为A。
下列选项属于消费者协会的职能的有: ( )。
A.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B.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C.代表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D.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并可依法作出处罚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考点] 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解析] 要了解消费者协会作为社会团体的属性,它不具有强制性的职权,也不能完全替代消费者在诉讼中的地位。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的规定,只有A项和B项内容是消费者协会的职能。消费者协会可以支持消费者提起诉讼但不能代表,故c项错误。消费者协会可以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但无权作出处罚决定,故D项错误。
【真题试题】 (2008年单项选择第37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消费者依法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是( )。
A.所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保质期
B.所售产品包装上未注明出厂日期
C.谎称某国内企业产品为“欧洲原装进口”
D.出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正确答案
C
解析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在本题中,选项C显然属于欺诈行为,故其为正确答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一般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 )丧失。
A.1年
B.2年
C.5年
D.10年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产品责任的除斥期间。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由此可知,2年为诉讼时效,10年则为除斥期间。诉讼时效届满,权利主体丧失的是申诉权;而除斥期间届满,实体权利丧失,主体丧失的是请求权。本题正确答案为D。
《反垄断法》明令禁止政府滥用行政权力影响消费者的行为。目前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最重要的环节是( )。
A.严格立法,确保各项事业有法可依
B.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
C.严格司法,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D.严格法律监督,提高公众法制意识
正确答案
B
解析
[解析] 《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首先,要清楚题目问的是要解决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这个问题,A项肯定是不能选的,已经有了《反垄断法》以后,关键的是行政机关如何规范自己的行为。司法权不是政府的权利。严格法律监督,提高公众法制意识,在哲学上来说是外因,外因还要通过内因起作用,说到底,要解决政府滥用行政权力这个问题,还是要严格依法行政。故选B。
2005年12月曹某到凯锐购物广场购买一枚钻戒作为定情信物送给自己的女朋友,上面标明产地是美国。后经过检验,被告知是国产货。曹某非常生气,觉得面子受到很大的伤害,欲提出赔偿要 求。那么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凯锐购物广场的行为构成欺诈,曹某有权得到加倍赔偿
B.凯锐购物广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C.凯锐购物广场有权以“从广西工艺品进货,不知其为假冒”为抗辩理由,得以免责
D.曹某只能先找凯锐购物广场索赔,索赔不成,再经消费者协会调解,如调解不成,再到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A,B
解析
暂无解析
高校老师梁某带着孩子去本校办企业家家福超市买东西,5岁的孩子手里拿了一包2元钱的糖果,梁某没有注意,付完款之后,刚走出超市门,被超市保安抓了个“人赃俱获”。超市保安将学校保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叫到现场证明,超市保安人员说:“我们超市规定,5元以下商品未交款拿走者罚1000元。”梁某没有办法就当着学校保安部门的面交了1000元。梁某对超市的行为不服到工商局投诉。工商局工作人员认为该案属于治安案件,让梁某去公安机关申诉。根据行政法基本原理,以下说法错误的有:
A.家家福超市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因为它没有也不能得到法律、法规授权,即使它是高校的校办企业也不是国家事业单位组成部分,即使高校也只是在作出有关学生升学、处分等行为时才有部分的行政权力
B.超市的合法有效的店堂告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张贴,比如将要过期的产品除价处理等是有效的,而家家福超市制定的“罚款规定”是侵犯顾客权益的非法规定,属于无效的店堂告示,没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C.高校的保安人员虽被委托行使一部分
处罚权力,但是只是针对高校学生的小偷小摸行为、踩踏草地的行为处罚20元以下的罚款,超市保安人员没有被委托行使本题情形的这种权力,因此,任意的罚款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说法是正确的。因为,该案属于治安管理处罚行为,应该由公安机关调查,也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正确答案
D
解析
[考点] 行政主体、行政不作为
[解析] A项中,家家福超市属于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经营组织,不具备成为行政主体的条件。所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它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两类。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7条规定,通常只有承担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才可得到法律、法规授权,成为行政处罚实施的主体。故A项说法正确。依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可知,商家没有处罚决定权,超市这种规定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而且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故B项说法正确。在市场中经营者与消费者是平等的主体,一旦出现问题,商家无权直接处罚消费 者。如果消费者偶尔过失,商家可令其退还商品、再适当教育提醒即可。而对于小偷、惯窃,则应该送交公安机关处理。超市保安人员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消费者进行罚款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故C项说法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在接到消费者投诉之后,不予受案甚至借故推诿的做法,属于行政不作为。故D项说法错误。
旅游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内涵包括哪些方面
正确答案
①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②有权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③有权知悉商品和服务的真实情况。
解析
暂无解析
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所经过的通道是()。
A.广告
B.营业推广
C.直接营销
D.分销渠道
正确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分销渠道。分销渠道是指在某种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或用户转移的过程中,所经过的一切取得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组织或个人,即产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所经过的通道。ABC三项是企业常用的传播营销信息的方式。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公司,2005年1月通过公开招标与乙建筑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由乙公司负责甲公司开发的A住宅小区的建设,工程完工后由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1000万元。2005年9月,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而将在建的A住宅小区抵押给了本市的丙银行并贷款2000万元,约定贷款期为1年,如甲公司到期不能还款,丙银行就将住宅小区工程拍卖以保证其债权的实现。2006年5月,甲公司在办理了A小区的预售许可证后,又将其中一套住房预售给了丁。甲、丁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由丁支付了第1期30%的房款。2006年10月,工程如期完工并经检验合格后,甲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力支付工程款和返还银行贷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乙公司就A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B.丁无权要求交付住房,应由丙银行就A小区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C.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乙公司仅就A小区未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D.丁有权要求交付住房,丙银行仅就A小区末预售部分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正确答案
A
解析
[考点]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巾的优先权[解析]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末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本题中以下简称《批复》)中第(1)项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按照《合同法》第 286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因此,B选项和D选项应排除。《批复》第(2)项规定,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在本题中,消费者丁仅支付了30%的房款,因此C项可排除。正确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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