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试卷

X 查看更多试卷
1
题型:简答题
|
简答题

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要有条理的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正确答案

对策分析:
(1)实施医药分业,从体制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
  把医院门诊药房分离出来,变成社会零售药店,独立经营,照章纳税。这是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16号文件的重要内容,是从国家医药管理体制上解决“以药养医”、“药品虚高定价、防止购销活动中腐败现象”的根本性措施。
(2)加快推进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进程。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竞争机制,打破两个垄断,即“医院对病人的垄断,医生对处方的垄断”。
①尽快落实消费者购药的自主选择权。
②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药品结算体系。
③扩大社保定点药店数量。
(3)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的快速进行。
(4)药品价格的确定应让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发生作用。
(5)药品购销方式应由企业自主决定。
(6)目前药品招标采购中介机构的做法应当停止。
(7)建立权威诊疗机制,使患者能通过比较来选择诊疗方案,消除不规范诊疗行为。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不定项选择

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消费者协会对全市零售业进行大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商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于是共同对其作出罚款、销毁剩余假冒伪劣产品的处罚决定,当日便强行销毁。该商场对此处罚行为不服。   本案中的消费者协会在诉讼中将成为何种诉讼当事人

A.原告
B.被告
C.第三人
D.以上都不是

正确答案

C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7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消费者协会在本案中同工商局共同署名,销毁原告伪劣产品,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所以它可以成为诉讼中的第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第4款规定:"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小王购买了一个“海之久”牌活动硬盘,而且该活动硬盘还包含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那么,王某享有 (20)

A.“海之久”商标专用权
B.该盘的所有权
C.该盘的实用新型专利权
D.该盘的商标专用权和实用新型专利权

正确答案

B

解析

[要点解析] 对于选项A“商标专用权”,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所取得的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并且,促使生产者、制造者、加工者或经销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对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便于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商标管理,监督商品质量,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对于选项C“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指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权利。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及使用、销售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此可见,小王购买了“海之久”牌活动硬盘,只享有该盘的所有权,而不享有题目中所提及活动硬盘的其他权利。

1
题型:简答题
|
简答题

甲某和乙某都是某公司干部,二人住同一个宿舍,因工作需要,公司委派甲某去公司设在深圳的办事处工作一年。甲某临行时,将自己的一台 36cm国产彩色电视机委托给乙某保管和使用。3个月后,甲某给乙某写信,说自己在深圳又买到一台日本产51cm彩电,家中的一台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本公司的司机丙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乙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丙对乙说,你可以给甲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低价格出售。乙当时有些犹豫,但考虑到自己同丙关系不错,经常让丙开车给自己拉东西,若不答应他会影响今后的关系。同时,有一次公司派乙出去买啤酒,乙私自把啤酒运到自己家中两箱,丙知道此事。因而就按照丙的意思给甲某写了信。甲某回信说如果真是显像管坏了,可以降低价格卖掉。于是乙某就以500元的低价将彩电卖给了丙某。甲某从深圳回来后,知道了买卖彩电的真相,要求丙某返还彩电。丙某答复说,20天前已以1000元的价格卖与戊某。经查,戊某买下电视时对以上情况并不知情,1000元的价格与市价相差无几,但在5天前,戊某一家及邻居丁某看电视时,该电视突然爆炸,炸伤戊某及丁某,并造成其他财产损失近2000元。又查,该彩电的核心部件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戊某可以向谁要求赔偿损失请求依据是什么

正确答案

首先,戊某可向丙某要求赔偿损失,请求依据在于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或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戊某可在两个请求权中任选其中一个行使;另外,戊某也可以向彩电销售者或者彩电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请求依据在于产品责任损害赔偿请求权。

解析

对于第四、五个问题,根据《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条规定即是由于加害给付行为引起的违约之债请求权与侵权之债请求权竞合的处理,它要求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请求权行使,而不能同时行使两个请求权。所谓加害给付,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不仅直接影响合同的实际履行,而且造成了合同对方当事人履行利益以外的财产权益损失和人身伤害。本案中,丙某与戊某为买卖彩电的合同双方当事人,丙某交付的彩电存在严重的质量隐患,造成加害给付行为的发生,戊某可依违约之债或侵权之债请求权请求丙某承担责任。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2款和《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作为"消费者"的戊某与作为"其他受害人"的丁某可要求彩电的销售商家和生产厂家赔偿,彩电的生产厂家与销售商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这里应注意区别戊某(消费者、受害者、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丁某(仅为受害人)的角色与法律地位的不同。因为是买卖合同当事人,所以戊某享有对丙某的相关请求权;但丁某作为"其他受害人",仅能依据《稍法》第35条第2款及《产品质量法》第43条请求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产品侵权责任。

1
题型:简答题
|
单选题

( )是中国银行业协会的宗旨。

A.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B.严格与合理地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
C.通过审慎有效的监管,保护广大存款入股和消费者的利益
D.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入股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A项是中国入股民银行的职责;C项是银监会的监管目标。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我国银行监管目标有( )。

A.维护社会公众、银行机构的利益
B.维护货币信用体系的安全与稳定
C.保护金融消费者及允许银行体系适应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D.保障银行机构的稳健经营,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暂无解析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久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 
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过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 
D.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二至五人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

C, D

解析

[考点] 普通共同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3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二—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刁二发生效力:”依此,题中情形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因而A项错误,而C项正确。, 第54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清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依此,B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62条:民事诉讼法第54条和第55条规定的代表人为2至5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1至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依此,D项正确。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下列各项中,属f经济法律关系的有( )。

A.消费者因商品质量问题与商家发生的赔偿与被赔偿关系
B.税务局长与税务干部发生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C.企业厂长与企业职工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D.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发生的征纳关系

正确答案

A,C,D

解析

[解析]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规定和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选项B属于行政管理关系。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A.这是一个必要的共同诉讼,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B.这些消费者可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所有诉讼行为对代表的消费者都发生效力
C.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还需要经过原告同意才能合并审理
D.这些起诉的消费者可以推选2酗5人为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

正确答案

C,D

解析

[解析] 普通共同诉讼和代表人诉讼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53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依此,题中情形属于普通共同诉讼,因而A项错误,而C项正确。
第54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依此,B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62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代表人为二至五人,每位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依此,D项正确。

1
题型:简答题
|
多选题

甲学校从乙商场买回来一个丁厂生产的电水壶,用于教师上课饮水,一日教师丙在倒水时,该水壶发生爆炸,丙受到人身伤害,随身携带的MP3播放器也被炸坏,经查明乙商场是从批发商戊那里进的货。则:

A.丙可以要求丁厂赔偿
B.丙不能向戊要求赔偿
C.丙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1年
D.丙请求财产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2年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产品缺陷责任  讲解:《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第46条规定: “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下一知识点 : 产品质量法律制度
百度题库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基础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扫码查看完整答案与解析

  • 上一题
  • 1/10
  • 下一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