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董事会及经理
- 共1065题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下列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 )。
A.公司转让
B.受让重大资产
C.对外提供担保
D.解聘公司经理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暂无解析
案例三 (一)资料 A市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从事化工产品生产,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5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拟审议通过下列事项:更换公司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修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2011年8月,甲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开始向社会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同年12月,甲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2年10月,甲公司董事刘某参加董事会会议时,获悉本公司将收购乙上市公司的股份,可能引起本公司股价较大波动,于是立即电话通知朋友赵某买进甲公司股票。 2013年1月,甲公司因排放污染物超标,被A市环保部门处以5万元罚款;甲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3年5月,甲公司向小规模纳税人丙公司销售一批化工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款为58.5万元。 (二)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为下列问题从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甲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拟审议通过的事项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
A.更换公司总经理
B.更换公司财务负责人
C.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D.更换由职工代表担任的公司董事
正确答案
A,B
解析
【解析】选项C,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选项D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有:( )。
A.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
B.检查公司财务
C.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D.监督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
正确答案
A
解析
暂无解析
王某系某股份有限公司新聘任的总经理,在被聘任之前,王某曾与他人签订一批货物的买卖合同,因市场行情不好,王某一直未能将该批货物转卖出去。待其上任后,他未与任何人说,便悄悄将该批货物卖给该股份有限公司,后来被公司监事会发现,监事会认为王某身为公司经理,负有自我交易禁止义务,一般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因而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同时,监事会将此事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在讨论之后,决定免去王某总经理的职务。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王某的行为有效
B.王某的行为无效
C.股东大会免去王某总经理的职务符合法律规定
D.股东大会免去王某总经理的职务不符合法律规定
正确答案
B,D
解析
[考点] 经理的自我交易行为禁止
[解析] 《公司法》第114条:“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五十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依此,股东大会直接解聘经理是不合法的。
经理的自我交易行为违反第149条,是无效的。故可知BD项为正确答案。
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参见《公司法》第104条。
某公司经理贾某工作勤恳,但与公司董事会主席范某不和,在一次董事会议上,由于范某的原因,贾某被撤销职务,因而心怀报复之心。遂向其好友某狩猎场的管理员郝某借得猎枪(霰弹)一把,一日下午持枪直奔董事会主席办公室,见范某正与客户顾某洽谈生意,扬手就是一枪,将范某打死,顾某也被击成重伤,另外,秘书小吴也中弹受轻伤。贾某打死范某、重伤顾某、轻伤小吴这三者之间的关系是( )
A.想象竞合犯
B.牵连犯
C.连续犯
D.继续犯
正确答案
A
解析
想象竞合犯指的是犯罪人一行为同时触犯刑法上两个以上罪名,该案中贾某只有一个开枪行为。继续犯是指行为从着手实行到由于某种原因终止以前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本案是瞬时完成,不存在持续状态。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牵连犯一般也要求有数个行为。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某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下列选项中,符合规定的有( )。
A.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甲主持
B.通过了有关公司董事报酬的决议
C.通过了免除乙的经理职务,聘任副董事长甲担任经理的决议
D.会议记录由主持人甲和记录员丙签名后存档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解析] (1)选项B: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2)选项D: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以下哪些特征( )
A.资本证券化
B.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相分离
C.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D.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允许自由转让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以下主要特点:(1)资本证券化,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允许自由转让;(2)个人财产与企业财产相分离,股东除了负出资义务外,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任何责任;(3)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股东虽有资本所有权却没有业务执行权,股东会不参与经营,企业经营权由董事会和经理掌握。
根据新的《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的职权不包括( )。
A.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B.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参与投资机会研究
D.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2009年8月,中国证监会在对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中,发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 2009年1月,甲公司拟与乙公司进行400万元的交易。经查,乙公司持有甲公司6%的股份,该交易未经独立董事认可,即提交了甲公司董事会进行讨论表决。
(2) 2009年3月1日,甲公司董事会解聘了原公司经理王某,并聘任张某为公司经理。甲公司于3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临时报告,并予以公告,甲公司股票交易价格随即大跌。经查: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票抛售2万股。此外,甲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
(3) 2009年4月1日,持有甲公司6%股份的乙公司向丙银行贷款2000万元,并以其所持有的甲公司6%的股份设定了质押。乙公司于4月 2日告知甲公司董事会,但甲公司对该信息一直未进行任何披露。
(4) 2009年5月10日,甲公司的国有股东丁公司拟以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戊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转让价格拟订为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 80%。戊公司拟以现金支付,戊公司在股份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丁公司支付20%的保证金,其余价款在股份过户后1年内付清。
(5) 2009年6月5日,甲公司为庚公司1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经查:庚公司借款后的资产负债率将达75%,债权人己银行明知该项担保未经甲公司股东大会审批的情况下仍与甲公司签订了保证合同。银行贷款到期后,债务人庚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为600万元。
(6) 2009年7月,甲公司因重大重组拟向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某非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拟订为定价基准日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甲公司股票均价的92%;张某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经查:甲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李某曾于2008年3月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甲公司200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回答以下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2) 提示的内容,指出甲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甲公司副经理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如果陈某的行为不符合规定,则陈某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独立董事对甲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①甲公司提交临时报告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当自董事会就该项重大事件形成决议时(2009年3月1日),在2个交易日内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提交临时报告。②陈某于3月3日抛售甲公司股票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在本题中,陈某作为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自该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 (2009年3月1日),至其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③陈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违反《证券法》的规定,在限制转让期限内买卖证券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买卖证券等值以下的罚款。④独立董事对甲公司经理变动事项未发表任何意见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应当向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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