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 共842题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暂无解析
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金融业务中,以余额为营业额计征营业税的有()。
A.一般贷款业务
B.融资租赁业务
C.债券买卖业务
D.外汇买卖业务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选项B: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选项CD: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以下关于证券交易所的阐述,正确的是( )。
A.以营利为目的
B.不以营利为目的
C.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实行自律性管理的法人
D.交易所是整个证券市场的核心
正确答案
B,C,D
解析
[解析]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该质押合同生效的时间是( )。
A.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正确答案
D
解析
[解析]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以股票、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所得中,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B.个人房产租赁所得
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D.个人股票转让所得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暂无解析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种类主要有( )。
A.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B.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C.为单一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D.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资产管理业务主要有如下三种:①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②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③为客户办理特定目的的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不包括()。
A.引言
B.跟踪评级安排
C.正文
D.附录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根据《资信评级机构出具证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准则》第八条,评级报告应当包括概述、声明、评级报告正文、跟踪评级安排和附录等五部分。
2006年7月,某人举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1)甲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乙企业将已经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折合2000万元)作为自己的资产使用已3年有余,至今尚未交付给甲公司。(2)甲公司披露的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存在大量虚假记载:甲公司伪造进出口凭证,虚报进出口经营业绩,累计虚增经营额84640万元,占公司营业额的90%,虚增利润1560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85%,严重损害了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为A某和B某(A某为会计人员,B某为非会计人员;二者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3)为甲公司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C某和D某严重不负责任,未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未认真审核相关会计凭证的真伪,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据此虚假的审计报告买卖甲公司股票,造成了较大损失。要求:如果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回答以下问题:(1)根据上述要点(1)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乙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乙企业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2)根据上述要点(2)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A某和B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根据上述要点(2)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甲公司和A某、B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4)根据上述要点(3)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c某和D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5)根据上述要点(3)提示内容,投资者能否要求丙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乙企业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一15%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2%一10%的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根据《会计法》的规定,A某与B某的行为属于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A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由于甲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A某、B某,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4)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的,并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换。另外,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c某和D某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若情节严重,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投资者可以要求丙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当勤勉尽责,对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其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与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解析
暂无解析
某股份有限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公开发行新股,在董事会拟定的发行新股的方案中,哪一项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所有新股均为无记名股票
B.该公司自行决定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股票
C.委托某证券公司承销股票,公司自行收取股款
D.该公司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130条规定,公司发行的股票可以是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发行股票的种类,所以A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曾经规定溢价发行股票的,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2004年《公司法》修订后,将该规定删去,公司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溢价发行股票,所以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第135条规定,公司增发新股,适用第88条、第89条规定,即公开发行股份的,应由证券公司承销证券,由银行代收股款,所以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新增股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第134条规定公司有权决定向原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和数额,因此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原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所以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 )作为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并在此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A.国务院
B.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
C.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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