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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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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重大事件的有( )。

A.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B.上市公司的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C.董事会就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D.上市公司30%的监事发生变动

正确答案

A,B,C

解析

[解析]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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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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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关于劳动合同的签订,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

A.工会可以代表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B.厂长、经理由上级部门聘任或委任的,应与聘任或委任部门签订劳动合同
C.实行公司制的经理和有关经营管理人员应与董事会签订劳动合同
D.被外单位长期借用的人员,原单位应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B,C

解析

A项明显不对,BC项参见《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D项参见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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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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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经理
D.工会
E.监事会

正确答案

A,B,C,E

解析

[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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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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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为筹集资金,该公司决定向社会发行新股,由此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同意,擅自编造股东大会决议,指使主管会计伪造公司近3年赢利的文件和材料,骗取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发行上千万新股。本案应对谁追究刑事责任

A.编造假账的主管会计
B.公司总经理
C.董事长秘书
D.公司董事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测试点】 单位犯罪的处罚。【解析】 《刑法》第160条规定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长秘书不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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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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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W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是2000年由某大型国企改制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改制初期,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并于2004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从2004~2006年对外报出的财务报表中均显示企业的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收益按照20%的增长幅度递增,负责审计业务的Q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股价达到稳步增长。但是在2008年4月10日,企业提交给证券交易所的年报中显示企业累计巨额亏损达3亿元人民币,并说明之前两年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信息,根据修改后的财务报表显示,2005年企业亏损1亿元,2006年企业亏损0.9亿元,并且存在高达5亿元的资产抵押给银行,存在涉及金额12亿元的未决诉讼。W公司董事会委托K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进行了全面的审核,经过审核,发现了以下若干问题:
(1) 2005年2月,W公司在其总经理张某的策划和推动下,开始从事外币期货和期权交易。W公司成立以来主要经营基本建设工程,高层管理人员对于期货和期权交易并不了解,仅仅是根据市场行情分析,感觉这个业务收益高,收益快,所以积极推动上马,W公司董事会事后通过其他渠道获知了本公司在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认为不恰当,但是在管理层坚持的情况下,也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 2005年8月,w公司董事会准备采用直接委派的方式,委派财务经理、内部审计经理和销售部经理,总经理张某表示已经将经营管理委托给自己,且自己对经营情况全权负责,如果委托其他的人员担任财务经理、内部审计经理和销售部经理,将不利于自己的工作,所以仍然坚持安排自己的人员担任上述职务。W公司董事会只好表示认可。
(3) 2005年12月,由于受到国际外币市场的重大影响,W公司没有能够准确判断投资外币的走势,造成亏损,W公司总经理张某认为很快趋势就会转回,仍然坚持补仓。为了满足不断增加的交易量对交易保证金额的需求,张某授以公司财务部将董事会和银行贷款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基建建设工程用途的贷款3亿人民币用于支付保证金。同时对于该资金用途的变化没有向董事会报告,也没有告知贷款银行。对于造成的期权、期货交易的损失,也没有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和披露。
(4) 2006年3月,W公司总经理张某担心财务报表不能通过事务所的审计,于是与事务所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W公司审计业务)李某进行商谈,李某表示如果W公司同时将今后10年的审计业务均交给Q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可以发表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张某表示同意,并于当日与李某签订10年的审计业务的业务约定书。为了感谢李某的大力支持,张某私下给予其100万元人民币的中介费。
(5) 根据W公司《风险管理手册》的规定,W公司的期权交易业务,实行交易员――风险委员会――审计部门――总经理――董事会层次上报、交叉控制的制度。同时规定,损失在100万元以上的每笔交易要提交风险管理部门评估,任何导致500万元以上损失的交易均必须强制平仓。《风险管理手册》中还明确规定公司的止损限额是每年1000万元。但是交易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部均没有按照规定执行。造成张某为挽回损失,一错再错,造成巨额损失,但是董事会对期权期货交易的盈亏情况始终不知情。审核工作结束,K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向w公司股东会提交一份详细的审核报告。报告中关于W公司的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针对董事会应如何加强对W公司的控制提出了改进建议。
[要求] 从内部控制的角度,简要分析W公司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方面存在的缺陷。

正确答案

从内部环境看:
①董事会软弱无力,没有履行好监管管理层的职责,也没有能够及时获取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信息。
②管理层中总经理风格过于冒进,风险意识淡薄,仅仅凭市场行情,就冒险进入不熟悉的高风险的期权期货行业。
③总经理诚信存在严重缺失,为了回避董事会的财务监督,拒绝接受董事会委派的财务经理和审计经理,同时向社会发布失实的信息,欺骗投资者。为了达到目的,与事务所的人员达成交易,还涉及到贿赂行为,属于商业犯罪行为。
④公司执行业务的交易员以及风险管理、财务、审计等部门的员工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没有能够按照内部控制的规定尽职工作。
⑤公司内部机构职责分配不恰当,总经理作为公司管理层人员,对于多项职责均越俎代庖,造成正常的执行和监督职能的混淆,最终造成巨大损失。
(2) 从风险评估看:
①公司管理未对从事期货期权业务的风险进行正确的评估,就贸然进入该市场,在后期发生市场跌幅较大时,也没能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判断,且没有认识到主观坚持市场判断,并进行市场交易的巨大风险和严重的后果。
②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对于期权交易既未履行风险评估职责,也未履行风险提示、预警和报告职责。
③风险应对措施缺乏,在期权业务开始出现较大损失的情况下,没有采取平仓等果断有利的措施控制损失,而是继续进行错误交易进一步加大了风险和损失。
④公司财务部门未能及时的评估、预警和报告填补期期权交易保证金窟窿可能引发的巨大财务风险,导致公司财务状况持续不断恶化。
(3) 从控制活动看:
①对期权期货交易员的交易行为,缺乏复核、评估和审计的职位,导致交易员超过授权范围连续进行错误的交易。
②对于重大的货币资金支付的控制薄弱。导致在董事会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有明确用途的贷款挪作他用。
③会计系统控制失效。期权交易损失未被真实、完整地确认、计量、报告和披露,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④营运分析控制失效。没有及时揭露期权期货交易中的错误行为和重大损失。
(4) 从信息与沟通看:
①公司内部没有建立及时准确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单位内部、单位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
②董事会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管理层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管理层与内部审计部门之间没有良好的沟通。
③董事会获取信息的能力比较弱,造成长时间被管理层蒙蔽,没有及时掌握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信息。
(5) 从内部监督看:
①公司缺乏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的个别评价和持续监控,导致内部控制制度在具体业务中没有得到有效的执行。
②所有可能影响企业实现目标的内部控制缺陷,均应向能采取必要行动的人员回报,但是W公司总经理张某挪用基建工程款却没有向相关人员报告。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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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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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0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6年5月发生如下事项:(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①2005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②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提取35万元的公益金。③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④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丁。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并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提取公益金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6)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7)对于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事项中有哪些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是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提取公益金的决议不符合规定。因为,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公益金,不再提取公益金。(6)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选举方式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7)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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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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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2003年1月,中国A企业(以下简称A企业)与美国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依法经批准在中国上海设立了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该合作企业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的该合作企业章程载明了法定事项,其中包含了下列内容:①该合作企业名称为新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汇公司);②该合作企业的投资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400万元人民币,其中A企业投资比例为55%,B公司投资比例为45%;③A企业出资220万美元,可用场地使用权、房屋及辅助设施折价出资,B公司出资180万美元,除以机器设备、工业产权折合120万美元出资外,还由合作企业作担保向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贷款60万美元作为其出资;④新汇公司在合作企业正式投产之后的头5年分别先行回收投资,每年先行回收投资的支出部分可讯人合作企业当年的成本;合作企业的税后利润以A企业和B公司分别按 40%和60%的比例方式分配;在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A企业所有,但A企业应按其残余价值的30%给予B公司适当的补偿;⑤新汇公司设立董事会(有5位董事组成)决定企业的重大问题,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⑥新汇公司的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任命或者聘请,总经理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全权负责,总经理有权聘任或者解聘合作企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05年1月,B公司欲通过并购境内丙企业20%的股权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丽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丽华公司)。丽华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500万美元,投资总额为 1000万美元。B公司以现金收购,其中85%为美元现金,15%为从新汇公司取得的人民币利润; B公司的出资分两批缴清,第一批出资为15%的人民币利润折合美元,自丽华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其余出资在1年内付清。
2005年10月,B公司欲在深圳投资设立外资企业。该外资企业拟定的章程有关内容如下:该外资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推选董事长,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禁止职工建立工会组织;根据国际通行的财务会计制度指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以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每年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储备基金,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25%时,可以不再提取;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报告,如企业清算时,清算会计报表聘请美国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验证出具报告。
根据以上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新汇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出资、利润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内容是否合法请说明理由。
(2)丽华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是否符合规定B公司的出资方式及出资的期限是否符合规定为什么
(3)外资企业的章程中是否存在违反中国法律的规定请指出。

正确答案

本题考查的要点主要有:合作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设置、出资、利润和亏损分担比例、先行回收投资的要求;合营企业的出资方式、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要求;外资企业关于建立工会、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
(1)新汇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的设置以及出资、利润和亏损分担比例的内容基本合法,但也存在个别违反规定之处。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法人资格具有选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应当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虽然该中外合作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但是其与中外合资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属于契约式的合营,中外合作各方不以投资数额、股权等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而是通过签订合同具体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利润分配的方式与合营企业相比也具有多样性,可以采取净利润分成,也可以采取产品分成或产值分成等分配方式。
新汇公司章程中违反法律规定之处,主要是关于B公司先行回收投资的条件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外国合作者在合作期限内先行回收投资的,中外合作者应当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限届满时,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因此,无须对企业固定资产的残余价值给予B公司补偿。
(2)丽华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0万美元的,投资总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B公司出资方式也符合规定。法律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其从中国境内举办的其他外商投资企业获得的人民币利润出资,但应当注意还须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B公司出资的期限不符合规定。法律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
(3)外资企业的章程中存在违反中国法律规定之处有:①禁止职工建立工会组织。法律规定,外资企业的职工有权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②关于财务制度的适用。外资企业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报当地财政、税务机关备案,其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③储备基金的计提比例符合规定;但是法律规定,当累计提取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 50%时,可以不再提取。④企业的年度会计报表和清算会计报表,都应经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出具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财政、税务机关,并报审批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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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由甲、乙、丙、丁、戊五个发起人于2000年发起设立,后经核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并于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本总额为20000万元。2006年5月发生如下事项:(1)5月8日召开的公司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①根据公司产品市场营销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增设市场开发部,并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②根据总经理A的提名,解聘财务负责人c的职务,聘任监事D兼任财务负责人;③决定发行公司债券,责成总经理A准备相关文件资料报送有关部门核准。(2)5月20日召开的股东大会通过如下决议:①2005年税后利润为5000万元,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0万元(以前年度均为盈利),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②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职工的福利待遇,提取35万元的公益金。③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股东代表甲、丁和职工代表E为新一届的监事会成员。④动用税后利润3000万元和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发行股票溢价收入1000万元,收购本公司股份1200万股,并拟于1年后奖励给本公司职丁。要求: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分析说明以下问题:(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并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是否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5)提取公益金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6)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的决议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7)对于收购本公司股票的事项中有哪些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公司董事会通过增设市场开发部的决议是符合法律规定,但聘任B为市场开发部经理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规定,决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属于董事会的职权;但聘任市场开发部经理则是公司(总)经理的职权。(2)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董事会应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和解聘财务负责人,但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本公司的监事。因此,董事会聘任监事D为财务负责人违反了规定。(3)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提出方案,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本题由该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发行公司债券是不符合规定的。(4)公司决定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的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但其累计提取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本题该公司已累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00万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40%,仍应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提取公益金的决议不符合规定。因为,自2006年1月1日起取消了公益金,不再提取公益金。(6)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不符合规定。公司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其选举方式可以采用累积投票制,但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应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7)首先,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数额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本题该公司收购用于奖励本公司职工的股份为其已发行股份总额的6%,是不符合规定的。其次,用于收购的资金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该公司动用资本公积金收购股份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最后,收购股份奖励职工的时间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用于奖励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1年内转让给职工。该公司拟于1年后转让给职工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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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A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于2008年3月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设立,2010年1月,A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在其通过保荐人B证券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相关文件中显示如下信息:
(1)A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为人民币4800万元。在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有关最近3年的财务指标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注:上述“无形资产”项下均为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的数据。
(2)A公司董事会拟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
①总经理王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董事;
②财务总监张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的财务部副经理;
③董事会秘书吴某兼任控股股东C集团全额出资的D公司监事。上述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C集团和D公司领薪。
(3)本次拟公开发行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下同),发行价每股10元,募集资金60000万元。募集的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除主要用于主营业务外,其余部分将用于间接投资参股证券公司和申购新股。
(4)拟由E承销商独家包销。根据A公司与E承销商签订的包销意向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销期限为100天,E承销商在所包销的股票中,可以预先购入并留存200万股,其余部分向公众发行。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本题要点(3)所述内容,A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A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不符合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定。根据《首发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题A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于申购新股和投资证券公司,是不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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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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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A公司下设两个分公司:一个是设在上海的分公司,一个是设在深圳的分公司。2010年,深圳分公司的经理叶某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和合同文本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由深圳分公司向B公司提供皮鞋一批,总价款为10万元。合同订立后,B公司即依约支付了定金。一个星期后,深圳分公司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但经B公司检验,该批皮鞋不符合合同约定,于是B公司当即提出质量异议且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而深圳分公司坚持要B公司付清货款。于是B公司将A公司和深圳分公司诉至法院。A公司辩称:深圳分公司常年在深圳经营,平时的利润都留在分公司,只按年上缴约定的承包金额;A公司章程规定,下属分公司经理的委任,须经董事会决定,董事长签字,而深圳分公司现任经理叶某却是本公司总经理李某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擅自以本公司的名义委任的,因此A公司不应承担责任。
问:(1)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2)B公司能否要求A公司和深圳分公司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为什么

正确答案

(1)A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因为:
①《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②深圳分公司经理叶某的委任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这属于公司的内部事务,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2)不能,只能请求定金或者违约金,不能同时请求两者。《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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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知识点 :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百度题库 > 中级经济师 > 中级经济基础 > 董事、董事会及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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