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事、董事会及经理
- 共1065题
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此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见《公司法》第38条、第42条、第51条、第53条。
A为某股份公司经理,可由A决定的事项有( )。
A.决定设立某部门
B.制定《××部门工作规程》
C.任命某部门负责人
D.批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制定公司具体章程
正确答案
B,C,E
解析
[解析] 《公司法》第五十条和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行使下列职权:①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②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③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④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⑤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⑥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⑦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⑧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甲乙丙三人出资10万元设立"星光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2万元,乙出资3万元,丙出资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有关这次股东会的下列情况中,哪些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公司不设董事会,由乙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3年
C.会议决定:公司设监事一名,由丙担任,任期6年
D.会议决定:同意公司以1.5万元购买甲的一项专利权
正确答案
A,C
解析
参见《公司法》第104条。
(2005年) 案情:国有企业川南商业大楼于1998年拟定改制计划:将资产评估后作价150万元出售,其中105万元出售给管理层人员(共4人),45万元出售给其余45名职工,将企业改制为川南百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万元。该改制计划于同年12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原管理层人员宋某认购45万元,李某、王某、周某各认购20万元,其余职工各认购1万元。公司成立后,分别向各认购人签发了出资证明书。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宋某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某、王某为公司董事,周某任监事会主席兼财务负责人。 2001年,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将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周某列席了董事会,并表示同意。会后,董事会下发文件称:本次增资计划经具有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可以实施。同年4月,公司注册资本增加为300万元。增加部分的注册资本除少数职工认购了30万元外,其余120万元由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平均认购,此次增资进行了工商登记。同年10月,王某与其妻蓝某协议离婚,蓝某要求王某补偿25万元。王某遂将其所持股权的50%根据协议抵偿给蓝某,董事会批准了该协议。 2003年5月,川南公司因涉嫌偷税被立案侦查。侦查发现:除王某外,宋某、周某、李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获得的股权均是挪用原川南商业大楼的资金购买,且2001年公司增资时,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四人均未实际出资,而是以公司新建办公楼评估后资产作为增资资本,并分别记于个人名下。同时查明,偷税事项未经过股东会讨论,而是董事会为了公司利益在征得周某同意后决定实施的。后法院判决该公司偷税罪成立,判处公司罚金140万元,宋某等亦分别被判处相应的刑罚。 问题:(2005年)宋某、周某、李某、王某在1998年改制时所取得的股权是否有效?为什么?
正确答案
有效。理由:股东出资即取得股权,其出资的资金来源不影响股权的取得 或者答:(1)股东取得股权仅以出资为条件;(2)根据公司法的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出资不得退回(除非有法定事由),如果出资取得的股权因资金来源违法而无效,必然导致出资返还,影响公司资本充实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3)在股东以非法挪用的资金出资的情况下,除追究其刑事责任外,可以收缴其股权用于偿还被挪用资金,但此时只涉及股权转让问题,而不是股权无效。均可得分。
解析
暂无解析
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 )。
A.负责召集股东大会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制定公司的财务预算
D.决定聘请和解聘公司经理
正确答案
A,B,C,D
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其职权主要有:①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有权决定的事项有( )。
A.解聘或者聘任公司经理
B.对合并、分立、解散作出决议
C.对增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正确答案
A
解析
[解析] (1)选项A: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2)选项BCD: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下列选项中,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包括( )。
A.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B.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E.修改公司章程
正确答案
A,B,E
解析
[解析] C项属于董事会的职权,D项属于经理的职权。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为筹集资金,该公司决定向社会发行新股,由此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同意,擅自编造股东大会决议,指使主管会计伪造公司近3年赢利的文件和材料,骗取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发行上千万新股。本案应对谁追究刑事责任
A.编造假账的主管会计
B.公司总经理
C.董事长秘书
D.公司董事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测试点] 单位犯罪的处罚。[解析] 《刑法》第160条规定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长秘书不属此类。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为筹集资金,该公司决定向社会发行新股,由此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同意,擅自编造股东大会决议,指使主管会计伪造公司近3年赢利的文件和材料,骗取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发行上千万新股。本案应对谁追究刑事责任
A.编造假账的主管会计
B.公司总经理
C.董事长秘书
D.公司董事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测试点] 单位犯罪的处罚。
[解析] 《刑法》第160条规定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长秘书不属此类。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为筹集资金,该公司决定向社会发行新股,由此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同意,擅自编造股东大会决议,指使主管会计伪造公司近3年赢利的文件和材料,骗取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发行上千万新股。本案应对谁追究刑事责任( )
A.编造假账的主管会计
B.公司总经理
C.董事长秘书
D.公司董事长
正确答案
A,B,D
解析
[考点] 单位犯罪的处罚
[解析] 《刑法》第160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长秘书不属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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